本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主要厘清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问题、保护空缺问题、自然保护地内有冲突的区域,如城镇建成区、矿业权、永久基本农田、成片集体人工商品林、开发区、村庄、设施建筑等,以及生态红线、历史遗留问题等。
宁夏有自然保护地58处,其中:国家级33处,自治区级25处。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沙漠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自然保护点等7种类型。经过外业摸底调查、内业勾图计算、多方沟通讨论、专家评估论证,于2020年5月下旬初步形成以各市为单位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主要内容:自然保护地概况、自然保护地存在主要问题和冲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类型转化情况、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情况、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优化情况、影响和效益评价等。
5月底,自治区林草局联合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与各市、县(区)召开了宁夏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暨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对接会,共同商定处置办法、研究整合优化预案。
经沟通对接,各地市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经当地市政府确认后,上报自治区林草局。自治区林草局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大纲的通知》(保区字〔2020〕18号)的编制要求,通过论证、审查、审核等,形成《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并向宁夏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及21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多次认真修改完善。(www.daowen.com)
7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宁夏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会议由自治区副主席主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草局、党委宣传部、编办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工作领导小组21个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预案》的初步成果。此后,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最新要求,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9月29日,自然资源厅、林草局联合行文,将《预案》成果材料上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审查。10月30日,国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联合专家组对《预案》进行了审核并反馈了存在的问题。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和林草局组成联合工作组,按照联合专家组反馈意见逐条核实修订,最终形成了《预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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