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贺兰山风景名胜区:西夏陵、滚钟口、拜寺口等景点

贺兰山风景名胜区:西夏陵、滚钟口、拜寺口等景点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该风景名胜区范围包括西夏陵、滚钟口、拜寺口、贺兰山岩画、苏裕口、马莲口6个风景区。2005年12月,拜寺口西夏皇家寺庙遗址公园作为“宁夏贺兰山-西夏陵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建设部列入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址、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2012年,国务院批准须弥山石窟为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贺兰山风景名胜区:西夏陵、滚钟口、拜寺口等景点

一、西夏风景

西夏陵风景区是1988年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该风景名胜区范围包括西夏陵、滚钟口、拜寺口、贺兰山岩画、苏裕口、马莲口6个风景区。

(一)西夏陵

西夏陵是西夏王朝(1038—1227年)历代帝王的陵墓群,位于银川市西郊38千米的贺兰山东麓洪积扇上,作为西夏王朝帝王墓葬群遗址,西夏陵为已消逝的西夏文明提供了特殊的历史见证,是西夏王朝留存至今规模最大、等级最高、保存最完整的历史文化遗存。1988年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西夏陵被正式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17年12月2日西夏陵被列入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4A级旅游景区。

陵区西傍贺兰山、东临银川平原,地势西高东低,视野开阔。王陵规模宏大、布局壮观、陵墙层叠、陵塔高大。丰富的陵墓建筑遗存,以连绵的贺兰山为背景、在广阔的山前荒漠草原的衬托下,展现出西夏王朝特有的风貌。西夏陵出土的随葬品以及留存的碑刻、石造像、建筑构件等文物,造型生动、纹饰别致,带有鲜活的游牧民族风格。

主要景点:西夏博物馆、三号帝陵、西夏碑林、酸枣林、西夏史话艺术馆、西夏碑林和考古遗址等。

(二)贺兰山滚钟口

滚钟口风景区位于银川市以西30千米的贺兰山东麓,俗称“小口子”。其三面环山,山口向东敞开,形似大钟,景区中央有一座小山,如钟内悬挂着的钟锤,人称“钟铃山”,“滚钟口”由此得名,滚钟口早在千年前的西夏时期就被作为皇家林苑,避暑胜地,现存有西夏元昊的避暑宫遗址。明清以来修建寺庙更兴盛一时,是善男信女们朝山拜圣的香火胜地,现存寺庙十几处。滚钟口风景区的“三教共存、奇峰异石”是其特色。195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滚钟口列入自治区级风景游览区,1988年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风景游览区。1963年10月董必武副主席到宁夏视察工作,曾到滚钟口,并亲笔赋诗《游贺兰山小口子》。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加大了对滚钟口的基建和维修,修筑了老君堂经大寺沟北绕钟铃山到沟内的沥青公路、中沟沟底至关帝庙段长700米长的卵石山道以及各种山间步道、小径曲道数千米。对历史遗存的老君堂、关帝庙、兴隆寺、迎宾楼、晚翠阁、贺兰庙等处庙宇、亭、台、楼阁进行了修缮,并新建了民国时期文物陈列室、停车场、交通站点、餐厅等服务设施。滚钟口已成为“贺兰山东麓旅游黄金线”上的一处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

主要景点:莲花山、三教寺庙群、白塔、望海亭、砚石笔架山。景区有称为“宁夏第一槐”的古槐树、百年古刺槐;宁夏引入最早的银杏树以及云杉油松、杜松、侧柏、黑弹树、山杨、旱柳、灰榆、蒙古扁桃、互叶醉鱼草等贺兰山特有树种及观赏植物

(三)拜寺口

贺兰山拜寺口双塔为西夏皇家寺庙遗址公园,距离银川市区50千米,遗址公园内遗存的“拜寺口双塔”位于拜寺沟北岸,是保存最为完整的西夏佛塔,曾于1986年进行过修缮。其主体依然是西夏建筑,距今1 000余年历史,是中国佛塔建筑史上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具有很高的西夏考古、建筑、佛教等历史文化价值、研究和观赏价值。于1988年1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12月,拜寺口西夏皇家寺庙遗址公园作为“宁夏贺兰山-西夏陵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建设部列入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址、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

遗址公园周边树木较多,环境幽雅。拜寺沟南岸有一株近百年生的黑弹树(小叶朴),与双塔遥遥相对,树冠圆满,树姿挺拔,蔚然成趣。

(四)贺兰山岩画

贺兰山岩画位于贺兰山东麓的贺兰口,山口景色幽雅,奇峰叠嶂。在古代是匈奴、鲜卑、突厥回鹘吐蕃、党项等北方少数民族驻牧游猎、生息繁衍的地方。有千余幅个体图形的岩画分布在沟谷两侧绵延600多米的山岩石壁上。岩画内容涉及史前人类放牧、狩猎、祭祀、争战、娱舞、交媾等生活场景,以及上千幅动物、植物、人体、天体、文字等图案及符号,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古代游牧民族的历史、文化、经济状况、风土人情提供了极为珍贵的文物资料,是一处珍贵的民族艺术画廊。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主要景点如下:

岩画古村:景区东侧的“岩画古村”为原贺兰县金山村,现辟为“农家乐”。古村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有数株近百年的古桑树和古核桃树,依然健壮生长。

银川世界岩画馆:展区面积2 000平方米,连续展线长556米。整个岩画馆主要由序厅、中厅、世界岩画展厅、中国岩画展厅、贺兰山岩画展厅、原始艺术展厅、专题展厅及岩画资料信息中心等8部分组成,还包括仿制品、实物等原始艺术品

韩美林艺术馆:建筑总面积6 694平方米,主要包括展厅、互动区、创作区,集参观、教学、展览、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集中展示了当代著名画家韩美林先生以岩画为题材的绘画、书法雕塑陶瓷、染织等各个门类的艺术精品。

(五)苏裕口风景区

苏裕口风景区即“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其范围、面积与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重叠,详见本章第一节森林公园中的“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

(六)马莲口风景区

由于马莲口风景区的范围均在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之内,故没有进行建设。

二、须弥山风景区

须弥山风景区位于六盘山北余脉的须弥山东麓,南距固原县城55千米,是古代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石窟开凿于北魏中晚期,距今已1 400多年。须弥山石窟是中国十大石窟之一,现存150多座石窟,分布在连绵2千米的8座山峰上,其中第5窟(大佛楼)是一座巨大的释迦牟尼摩崖造像龛。龛内倚坐佛像高达20.6米,是存世可数的唐代大佛像之一。

1982年,国务院公布须弥山石窟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须弥山被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宁政函〔2006〕10号)。2012年,国务院批准须弥山石窟为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函〔2012〕180号)。2015年被评为4A级旅游景区。

须弥山风景区是集石窟瑰宝、须弥灵境、苍山丹霞、古树异木、丝路风情、边塞重镇,关津遗址、深壑平湖等景观为一体,集资源保护、游览观光、民俗领略、遗产与文物研究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主要景区有大佛楼景区、子孙宫景区、圆光寺景区、相国寺景区、桃花洞景区和博物馆等景区。主要林木景观有六盘山北段余脉现存唯一最大一片天然次生油松林;生长在圆光寺西坡陡峭石阶拐弯处岩石缝隙中,树龄在250年左右的“蟠龙松”(古油松);相国寺侧旁的1株树龄200年左右、被人们称为“圣树、佛树、菩提树”的黑弹树(小叶朴)等。

三、泾河源省级风景名胜区(www.daowen.com)

(一)基本情况

泾河源省级风景名胜区位于宁夏固原市泾源县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8′—106°29′、北纬35°33′25″—35°16′58″,总面积4 490公顷。以六盘山南段和崆峒山西侧的部分山体水域为主,大部分范围与六盘山国家森林公园重叠。

风景名胜区内山清水秀,群峰争绿,林茂草丰,飞瀑流泉,鸟语花香,既有北国之雄,又具南国之秀,人称黄土高原上的“绿岛”,1995年被评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管理权属

泾河源风景名胜区未成立正式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分别由泾源县旅游局和六盘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其中:老龙潭、胭脂峡、卧龙山景区由泾源县旅游局管理,二龙河、荷花苑、白云寺景区由六盘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三)主要景区

1.老龙潭景区

老龙潭景区距泾源县城南20千米,为泾水的源头,俗称“泾河脑”。景区内山高峡深,山清水秀,松径幽雅,竹林萧萧,流水潺潺。两侧悬崖怪石嶙峋,石缝间泉水渗出,山、水、林、石景色秀丽,情景交融

2.胭脂峡景区

胭脂峡景区位于泾源县城东北8千米的黄花乡羊槽村东侧,东临崆峒山,西接六盘山,南与老龙潭相望,峡谷全长45千米,胭脂峡石峰以“怪石”“悬崖”“峭壁”为主要景观内容,整体结构以“幽、迷、奇、险”"为特点。周围花草掩映,林木葱茏、环境优美、风景宜人。

3.卧龙山景区

卧龙山景区坐落在泾源县城东南角。站在卧龙山顶上,泾源县城尽收眼底,新建的幢幢楼房,层层叠叠拔地而起,举目眺望,群峰叠岸,满目青山,清奇郁秀,更增添了山城的壮美。

上述景区均由泾源县旅游局负责管理。

二龙河、野荷谷、凉殿峡等景区均位于宁夏六盘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景区由六盘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景区内容详见第386页,“宁夏六盘山国家森林公园”一节)

四、沙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一)基本情况

沙湖省级风景名胜区位于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南部,东北距平罗县县城19千米,南距银川市区46千米,北距石嘴山市20千米,东西长约6千米,南北宽约7千米。土地权属归宁夏农垦集团公司所有。风景名胜区总面积8 010公顷。1989年10月,沙湖旅游景区开始开发建设。1996年2月28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

沙湖省级风景名胜区与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完全重叠,重叠面积4 366.62公顷(即保护区完全包含在风景名胜区内)。

(二)机构设置

1996年至2015年,沙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由宁夏农垦事业管理局管理。

2016年2月,自治区编办同意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挂宁夏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宁编办发〔2016〕14)。

(三)管理权属

沙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沙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为三块牌子,一套班子,负责沙湖自然保护区和全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沙湖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归宁夏农垦集团公司所有,沙湖风景名胜区(景区)的运营工作,由宁夏农垦集团公司经营管理。

(四)主要景区

沙湖风景名胜区主要景区同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详见373页“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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