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构
1996年至2018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该部门是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也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议事协调机构。指挥部总指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主席担任,副总指挥由宁夏军区、政府办公厅、林业厅(局)、农牧厅领导担任,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和草原防火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林业厅(局),具体工作由森林公安局(处)负责;草原防火办公室设在农牧厅,具体工作由草原工作站负责。每年根据机构、人事变动随时调整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和成员。
2018年10月,机构改革后成立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2019年3月6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成立森林草原防火处。其主要职责: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场、自然保护地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森林防火区划
2019年3月5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规划(2018—2025年)》,将宁夏森林火灾风险区,根据森林资源、气候特点、火灾发生情况等,划分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火灾较高风险区和一般森林火险区。
(一)森林火灾高风险区
该区县级行政单位:灵武市、西夏区、盐池县、平罗县、同心县、海原县、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彭阳县、隆德县。
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山家级自然保护区、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六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等。
(二)森林火灾较高风险区
该区县级行政单位:兴庆区、贺兰县、永宁县、大武口区、惠农区、红寺堡区、沙坡头区。
(三)一般森林火险区
该区县级行政单位:金凤区、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宁县。
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青铜峡库区湿地保护区。
三、草原火险区划
2015年7月10日,农业部为适应新形势下草原防火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草原防火条例》规定,根据草原植被状况、重要设施和生产要素变化情况、草原火灾发生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对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划分进行了调整,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国草原火险区级别的通知》(农牧发〔2015〕9号),其中将宁夏草原火险区级别划分为极高火险区、高火险区、中火险区和低火险区。
(一)极高火险区
该区为固原市、吴忠市、中卫市,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沙坡头区、灵武市。
(二)高火险区
该区为石嘴山市、银川市,平罗县、红寺堡区、中宁县、青铜峡市。
(三)中火险区
该区为大武口区、贺兰县、永宁县、西夏区、利通区、惠农区、兴庆区。
(四)低火险区
该区为金凤区。
四、宣传与演练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认识,增强群众森林草原防火的意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办,充分利用“植树节”“防火宣传月”以及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安全,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
2015—2019年,先后制作了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60余条、防火警示教育片5部,在宁夏电视台公共频道、经济频道、影视频道等栏目黄金时段进行了播放;编发森林草原防火手机短信2万余条;充分利用宣传车在城乡进行宣传,印发防火宣传材料10万余份;编辑防火简讯300余条,在《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华兴时报》和宁夏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宁夏电视台每周四定期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报。多种形式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得到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6—2020年,在全区开展“保护绿水青山·林草防火当先”为主题的防火宣传月活动5次,悬挂横幅、预警旗400余条,出动流动宣传车200余台次,发放防火宣传品1万余份。对各辖区坟茔地逐一建档造册,签订防火承诺书,建立上坟祭祀预约机制,清明预约祭祀坟头3 666座;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3类16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先后编制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扑火实用手册》1万余册。编辑发行了《宁夏森林防火》杂志首刊。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原则,应急防火演练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键措施。2016—2020年共举办森林草原防火业务、火灾安全扑救知识、应急通信、数据采集、机具使用、队伍管理等培训班98期,共举办应急森林扑火队伍调度、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演练45次,共计培训半专业森林防扑火人员8 78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各级森林草原扑火队伍的应急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强化了应急处置机制建设,队伍扑火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9年9月11日,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在贺兰山东麓举行2019年全区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启动仪式,举行了由500多人参加的森林火灾扑救演习。9月13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联合举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业务培训班、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和市县级森林防火指挥员培训班。
2020年9月16日,邀请中国林学会森林消防委员会秘书长王高潮、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森林防灭火教研室主任白夜等专家进行了专题授课。
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一)森林防火
1.“十二五”期间(www.daowen.com)
“十二五”期间,宁夏共编制完成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信息指挥系统及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9个,国家林业局批复9个,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 355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配套2 300万元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用于全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项目重点安排在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白芨滩、哈巴湖、南华山等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的灵武市、西夏区、盐池县、平罗县、同心县、海原县、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彭阳县、隆德县等县(区)。主要建设内容:修筑林区防火道路、建设了部分防火物资储备库、森林防火预警、瞭望系统、扑救设备和装备、宣传警示牌等。
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宁夏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落后的局面,进一步增强了防扑火综合能力,为以后宁夏森林防火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十三五”期间
“十三五”期间,宁夏继续加强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先后下达宁夏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5个,总投资8 13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 51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 621万元。重点实施扑火队伍能力、火情瞭望监测、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扑火机具装备及其他基础设施等建设。
表4-3-10 宁夏“十三五”期间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览表
续表
(二)草原防火
“十三五”期间,中央下达宁夏的草原防火专项资金共涉及3个项目,总投资6 77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 155万元,地方配套616万元。重点建设了草原火情监控站、草原防火物资站、草原防火机具装备、人员保护设备和防火人员培训、演练等。
表4-3-11 宁夏“十三五”期间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览表
续表
六、主要成效
(一)全面落实了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
经过多年努力,已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领导责任制;完善了各项制度和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各部门明确责任,认真执行;在重点防火地区、交通要道设立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不瞒报、不迟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主管部门人员深入林草第一线,实地掌握火情动态,加强督促检查,完善了森林草原火情预测预报体系和应急措施,切实提高扑火救灾应急反应能力。
(二)森林草原防火综合防控水平不断提升
通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逐步提高了宁夏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整体功能,火灾管理组织体系、消防体系得到完善;逐步改善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使森林草原火灾综合扑救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草原火灾对社会、经济和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使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草原火灾受害率低于3‰,保障了区域林草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预警监测体系初步建成
通过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系统的建设,在重点林草区建立了火险要素监测站、可燃物因子采集站,实时采集大气温度、湿度、风向、风速、降水量等基本气象要素,利用网络和通信手段实时监测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发布火险预警信号,为全区提供了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相关数据,提高了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精度,增强了火灾的预警能力,有效地减少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视频监控系统的完善,进一步提高防火科技化能力,同时也积极开展了森林草原资源、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救助,大大提高了林草业智慧化管理水平。
(四)通信保障不断提高
通过森林草原防火通信系统的实施,在原有模拟超短波通信网络的基础上,综合利用了数字无线电超短波、移动电话、无线网络、卫星和计算机等通信手段,实现了以超短波通信网络为基础,以车载网络为支撑、以便携应急通信设备为补充,实现了防火灭火指挥通信不间断的目标,使火灾瞭望、监测预警、通信覆盖率达到95%以上,监测预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防火指挥系统初步建成
森林草原防火信息指挥系统初步建成,基本满足了防火指挥中心对森林草原防火信息指挥系统的指挥、调度、决策等功能的需要,通过大屏幕投影显示系统,使宁夏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能够实现对网络信息和计算机信息、监控视频图像、视频会议、超短波无线数字通信等相关资讯进行实时显示、监控和智能管理,提高了森林草原防火信息指挥中心的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七、火情火灾
截至2020年,宁夏已经实现了连续63年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于宁夏气候干燥多风,绝大部分森林草原处在火灾高风险区域,发生火灾的危险系数明显加大,在极端干旱的条件下也会发生较大火灾。
2007年5月16日12时30分左右,宁夏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南川林区发生一次较大森林火灾,固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六盘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积极组织森林、消防、武警等部门、林业干部职工700余人的灭火队伍,全力投入灭火。指挥部现场及时研判火情,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扑救、撤离有序。经过努力扑救,灭火工作至17日10时结束。事后经调查评估,过火面积8.12公顷,无人员伤亡。
2017年2月18日晚8时,海原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岔沟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接报后,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自治区防火指挥部总指挥许尔锋第一时间做出指示,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马金元立即宣布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了信息报送组、协调调度组和火场工作组。指挥公安消防、武警官兵、专业扑火队等救援力量赶到现场灭火,同时成立了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救援指挥部。现场共计投入405人参与扑火工作,其中:消防、武警、公安人员共计195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共计210人。19日上午8时许,森林火灾明火被全部扑灭。事后经调查评估,此次火灾过火面积216.21公顷,其中:乔木林面积2.20公顷,灌木林面积25.64公顷,未成林造林地43.73公顷,宜林地144.63公顷,未造成人员伤亡。
2003—2020年期间,宁夏共发生森林草原一般火灾244起,较大火灾43起,过火面积2158.28公顷,受灾森林面积377.08公顷,损失幼树46.79万株。没有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0.9‰和3‰的目标之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表4-3-12 宁夏森林火灾情况统计表(2003—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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