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湿地保护管理
(一)湿地保护管理机构
2008年,成立了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隶属自治区林业局,系正处级事业单位。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任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宁夏有关湿地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负责宁夏湿地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拟定宁夏湿地保护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等。截至2013年,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5个地级市均已建立湿地保护管理机构。
(二)湿地保护中长期规划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管理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自治区林业厅(局)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组织精干队伍,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宁夏湿地资源的特点,编制了《宁夏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宁夏黄河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宁夏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规划》《宁夏湿地公园发展规划》《银川市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2007—2020年)》《银川市湿地保护规划(2018—2030年)》等有关湿地保护和恢复的规划。在这些规划里明确提出“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和谐发展”的理念。在全国第二次湿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湿地及其资源的重要性、稀缺性和特殊性,确定湿地保护的序列,使宁夏90%的湿地得到有效的保护。
(三)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2008年11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是全国最早颁布湿地保护法规的省(区)之一。该《条例》从科学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体现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明确了湿地保护范围和破坏湿地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确立了湿地保护的主管部门和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机制。《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宁夏湿地保护管理步入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治化轨道,对依法保护湿地、科学修复湿地、合理利用湿地、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银川市出台了《加强黄河银川段两岸生态保护的决定》和《关于加强艾依河保护和利用的决定》。按照“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注重文化、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了林业与财政、水利、国土资源、农牧、农垦、环保、旅游等部门工作协调和配合,强化了机构能力建设,推进了行政立法,制订了行动计划,开展了科研监测,扩大了合作交流,使宁夏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融合发展。
2018年12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增加了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对“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填埋湿地、擅自排污、捡拾鸟卵等多种破坏湿地行为做出了处罚规定;湿地保护和管理人员,因滥用职权等造成湿地资源破坏,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责。”
(四)湿地保护宣传
宁夏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的宣传工作,每年2月2日世界湿地日,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利用报告会、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湿地保护知识和野生动物知识宣传。组织开展了“沙湖国际湿地观鸟节”“爱鸟周摄影展”“鸣翠湖湿地观鸟节”等活动。通过宣传,增强了市民,特别是青少年保护湿地、爱鸟护鸟的意识。
2005年,在阅海湿地公园举办了以“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为主题的国际湿地日大型宣传活动,自治区人大、政协、有关厅(局)领导参加,各大新闻媒体都作了集中宣传报道。2010年,在鸣翠湖和阅海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安放鸟巢和放生活动,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2012年4月,由亚洲开发银行主办、宁夏财政厅承办的中国宁夏综合湿地国际研讨会在宁夏沙湖自然保护区举行,由大会发起并参加的“保护湿地、爱护鸟类,让我们共同行动”万人签名活动在沙湖举行,中学生宣读了“爱鸟宣言”,参加研讨会的国内外来宾和专家纷纷签名,表达了对“人与鸟类和谐相处”的理念和责任。2017年出版发行了一期《宁夏画报·湿地专刊》,还利用2月2日“世界湿地宣传日”和在银川举办的第九届花博会之机,制作了宁夏湿地保护专题短片10集,在电视台公共频道黄金时段播放3个月。
二、湿地补助与补偿
(一)湿地补助
根据国家退耕还湿、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安排和部署,从2010年起开展湿地保护补助工作。截至2013年,宁夏已获得湿地保护补助资金8 650万元,盐池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铜峡库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银川黄沙古渡、鹤泉湖、星海湖、简泉湖、镇朔湖、吴忠黄河湿地、太阳山湿地、天湖湿地、固原市清水河等湿地公园,都得到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这些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湿地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湿地植被恢复、水系疏通、调查监测、湿地保护能力建设等。
2016—2019年,青铜峡库区自然保护区实施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项目,共获得补助资金7 910万元;2020年,银川兴庆区黄河湿地、平罗天河湾湿地,分别获得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1 0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退耕还湿、湿地保护、水系连通、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生态效益补偿(www.daowen.com)
2014年,国家确定宁夏哈巴湖自然保护区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区”,将哈巴湖自然保护区内、周边1千米内受损耕地,面积1.667万公顷列入湿地补偿范围。涉及受损耕地承包经营权人3 061户10 427人,每亩补偿标准30—60元。
除受损耕地补偿外,资金还用于湿地生态修复、湿地植被恢复、抚育管理、社区环境整治等项目。自2014—2020年,哈巴湖自然保护区获得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16 000万元。
(三)主要成效
1.湿地公园建设
湿地公园建设是宁夏湿地保护的主要形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将湿地公园建设列入宁夏生态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建设湿地公园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在财政有限的情况下,安排资金用于湿地的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湿地公园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截至2020年,宁夏共建设湿地公园26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14个、自治区级湿地公园12个。湿地公园的建设始终以“生态保护、和谐湿地”为目标,认真处理湿地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在推动湿地公园建设的同时,兼顾惠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保障群众生活纳入湿地公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人与湿地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新路子。
湿地公园的建设,不仅取得显著的生态效益,还有效地开发了湿地的生态旅游价值,促进了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了社区群众生活水平。以国家湿地公园为主,部分湿地单位分别建立了湿地生态和野生动植物标本展览馆、湿地水生植物园、野生鸟类喂养观赏长廊等。星海湖国家湿地公园已成为石嘴山市一道旅游观光的美丽风景;花博会湿地展馆、沙湖宁夏湿地博物馆、银川鸣翠湖湿地陈列馆等,既是展示湿地保护成果、标本收藏、开展湿地保护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也是开展湿地生态旅游的重要景点。
2.提高了湿地科研监测水平
宁夏积极开展湿地科研监测,将其作为湿地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2008年,建立了银川国家湿地公园鸣翠湖园区鸟类疫源疫病国家级观测站、阅海园区鸟类环志站,对迁徙及在银川湿地繁衍的鸟类加强了保护,开展了“银川国家湿地公园鸣翠湖园区、阅海园区湿地恢复技术研究”“鸣翠湖芦苇与湖泊湿地关系的研究”“阅海湖芦苇退化研究及措施” 等科研攻关项目,为恢复湿地生态、保护鸟类栖息地提供了技术支撑。
宁夏被列入重点水质监测的湖泊有沙湖、鸣翠湖、宝湖、阅海、星海湖、吴忠黄河湿地、青铜峡鸟岛、鹤泉湖、黄沙古渡、平罗天河湾等单位。建立具有代表性湖泊水质监测室,配备专业设备、培养专业人员、使湿地野外监测,水质监测工作正常开展,为开展湖泊湿地健康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2018年,在银川宝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内,建成了宁夏黄河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并分别在银川宝湖湿地、银川黄河湿地、黄沙古渡湿地、天河湾湿地、吴忠黄河湿地等5处设置了野外观测点。定位观测研究站建立了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备了各类先进的技术设备,构建了数字化平台,实现了与国家CWERN系统的无缝对接与数据共享,为CTERN提供科学、准确、具有可比性的数据和信息,为黄河流域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定位,生态系统管理、保护、恢复以及替代产业重建提供示范样板与技术辐射源,并使之成为湿地科普教育基地和政府湿地科学决策的信息辅助基地。
2019年,对全区湿地和湿地野生动植物进行监测,尤其对灵武和盐池的海子井迁徙生活的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遗鸥进行跟踪监测。基本摸清了遗鸥在宁夏的迁徙途径和生活习性,制定落实了遗鸥的保护措施;利用卫星遥感矢量数据,对本年度湿地资源与上年度湿地资源矢量数据进行对比,并实地验证,及时掌握湿地资源动态变化,为湿地保护和湿地资源考核提供了依据。
3.扩大了交流合作
2011年,吴忠市政府与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就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合作备忘录。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根据宁夏、吴忠市乃至中国西部地区湿地保护的实际需要,多次在吴忠、银川举办培训班、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广泛交流湿地保护的最新技术成果和信息,为宁夏培训了一批湿地保护人员,也为宁夏湿地保护管理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2013年,国家林业局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中国十大“魅力湿地”评选活动,这是国家首次对全国重要湿地进行的官方正式评选。宁夏把参加“魅力湿地”评选活动作为打造宁夏湿地生态建设品牌定位,通过强化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浓厚的参与氛围,使宁夏沙湖从全国50个“魅力湿地”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全国“十大魅力湿地”,此次获评充分体现了宁夏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向全国乃至世界展示了宁夏沙湖和“宁夏——塞北江南”的无限魅力,通过十大魅力湿地评选,宁夏电视台连续10天在黄金时间播出宁夏重要湿地10集系列片,展示宁夏湿地保护的巨大成就,对宁夏发展以黄河为主线的旅游产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4年10月21—22日,全国黄河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经验交流会在吴忠市召开,自治区副主席屈冬玉、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黄河流域9省(区)的湿地保护工作者考察了宁夏黄河流域湿地保护工作,进行了湿地保护管理的经验交流。会议成立了黄河流域湿地保护网络,召开了首届黄河流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发布了《携手合作保护黄河流域湿地——吴忠宣言》,在社会上引起很好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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