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构沿革及职责
1979年,自治区畜牧局成立,内设草原管理处;1983年12月,宁夏草原工作站成立,隶属自治区农牧厅直属的畜牧局管辖,为处级事业单位;1984年,属新成立的自治区畜牧局管辖;2000年,自治区机构改革,成为农牧厅下设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站。2018年10月,机构改革后并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草原资源调查和草地生产力动态监测;草原建设、改良和利用、技术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参与人工草地规划和牧草种子监督检验;参与草原保护与建设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依法开展草原监理工作;负责草原病虫鼠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截至2019年,宁夏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均设立了草原工作站。
二、草原保护管理
(一)禁牧封育
2003年,按照中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果断做出了在宁夏全境实行草原“禁牧封育”的决策,于2003年4月11日在《宁夏日报》发布了《关于对草原实行全面禁牧封育的通告》,自5月1日起施行。自此,宁夏依赖天然草原放牧的380万只羊全部实行了舍饲圈养,实现了养羊由漫山放牧向舍饲圈养的根本性转变。
为保障禁牧封育工作的顺利实施,自治区实施了“10万贫困户养羊工程”和“百万亩人工种草工程”,同时,在中央财政“天然草原植被保护建设与项目”“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牧草种子基地建设项目”“飞机播种牧草项目”“草原无鼠害示范区建设”和“草原防火”等项目的支持和带动下,有效地解决了禁牧后群众面临的饲草料、羊只饮水、棚圈建设、饲草料加工设备以及种羊配置的问题,促使了羊只的饲养管理方式由分散向集中。由依靠放牧向舍饲半舍饲转变。禁牧封育和项目建设的推动使宁夏草原得到了有史以来最有效的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有了明显的好转。
随着草原牧区社会经济的发展,200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落实第二轮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封山禁牧的前提条件,按照“先试点,后推进”的原则,把草原承包划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确定范围、丈量面积、调解纠纷、签订合同”6个环节,较好地完成了第二轮草原承包工作,把草原的使用权、经营权承包到户,把“谁承包、谁建设、谁管护、谁受益、可继承,一定50年不变”的政策落实到户,形成建、管、用和责、权、利相统一的草地牧业生产新机制。截至2005年5月,天然草原承包到了6万多农户或联户,占应承包面积的90%以上;草原建设、利用与保护管理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禁牧封育的实施使宁夏208.79万公顷草原得到了休养生息,187万公顷天然草原植被得到了有效恢复,有近6.67万公顷半流动沙丘被固定,退化草原开始出现逆转,植被盖度和产草量明显提升,初步达到了“绿起来”的目的。现代设施养殖业稳步发展,初步走出了一条生态保护建设与经济发展“互促双赢”的成功路子。
(二)草原承包确权登记试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草原确权承包登记制度,积极探索草原确权承包登记颁证工作的方式方法,按照国家农业部《关于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的通知》(农牧发〔2015〕5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15年7月自治区农牧厅在盐池县青山乡整乡开展“草原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为健全信息化、规范化的草原确权承包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结合宁夏实际,自治区农牧厅制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依据《工作方案》,试点工作对盐池县青山乡的8个行政村54个村民小组4 591户、12 313位农牧民承包的3.8万公顷草原进行了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区、县、乡、村四级组织的积极协调配合,试点乡、村群众的广泛参与,按照“宣传培训、调查摸底、外业测绘、内业上图、矛盾调解、审核公示、确权发证、完善归档”等关键环节和程序,完成了青山乡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
该次盐池县青山乡的草原确权承包登记,完成了盐池县青山乡草原确权承包登记基本信息表、盐池县青山乡草原确权承包勘察登记表等表册2种、9 000份(套);完成草原地籍审核公示确认图36份,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36份。根据实地调查测绘青山乡本次确权承包面积为39万亩,比2011年第三轮完善承包面积减少18万亩。试点乡草原确权承包权属明晰,承包草原地块空间位置明确,四址点位清楚,面积准确,实现了“一地一证”,达到了草原确权承包登记目标。
该次试点工作,探索总结了“三会议三公示”的界定承包范围和权属工作流程(即村民小组会议、村两委会议、乡镇党委会议;村民小组公示、行政村公示、乡镇公示),“三个不漏、四个相符、四个到组”的工作方式(即:承包不漏户、家庭不漏人、确权不漏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相符合;承包草原地块分配到组、承包地四址边界测绘登记到组、承包合同签订到组、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组)等典型经验,为今后全面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登记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三)草原生态监测
草原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为遏制草原生产力下降、退化严重、生态恶化的趋势,2003年,宁夏实施全区草原“禁牧封育”政策。与此同时,在国家支持下,开展了草原生态监测活动。从2004年开始,自治区草原工作站(草原监理中心)组织全区各级草原监测机构和科研院校,持续开展了宁夏草原生态监测。
监测主要内容包括草原资源监测、沙化草原监测、主要植被类型监测、草原有害生物监测等。根据《草原资源和生态监测技术规程》(NY/T1233—2006)规定,监测采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系统即“3S技术”构成技术平台,利用遥感监测与现场调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建立草原资源与生态信息的采集、传输、存贮、管理、分析和应用为一体化的监测网络。(www.daowen.com)
在草原面积大、资源丰富的盐池、沙坡头、海原、平罗、原州、同心等县(区)建立中心监测站;在西吉、隆德、彭阳、泾源、灵武、西夏区、红寺堡区、利通区、青铜峡、中宁和惠农等16个县(区)设立监测点,在全区布设了650多个草地监测样方,形成了覆盖全区的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网络。取得了区域共享、科学准确的监测成果,为草原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通过多年的“禁牧封育”,监测结果表明:草原植被持续恢复,生物多样性增加,植物群落正向演替,草原覆盖度稳步增加。全区草原严重沙化面积,由禁牧前91.76万公顷减少到2018年的72.57万公顷;沙尘暴天气,由禁牧前年均15.4天,降低到8天,减少7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由禁牧前的35%,提高到2018年的55.43%,比禁牧前提高了20.43%。其中:中部干旱带荒漠草原区盐池县、同心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34%和49.11%;草甸草原及荒漠草原区的海原县,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5.14%;温性草原区的原州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3.07%。草原多样性指数、物种丰富度、均匀度分别比禁牧前提高了15%、22%和45%。产草量由禁牧前299.1万吨提高到454.4万吨,提高了65.82%;理论载畜量由192万羊单位提高到313.3万羊单位。
按照《草地分类(NY/T2997—2016)》,经调查宁夏天然草原植被共分为4类52组130个草地型。全区草原常见各类植物约500种,分属60科233属,其中主要牧草植物493种。
监测调查结果表明,宁夏草原昆虫有21目235科1 479种。在90余种主要害虫中,对草原牧草危害最大有裴氏短鼻蝗、白纹雏蝗、贺兰山疙蝗、夜蛾、苍蝽、小长蝽、甘草萤叶甲、白刺叶甲、沙蒿金叶甲、短毛草象、金龟子、蚜虫、蓟马、苜蓿红蜘蛛、苜蓿盲蝽等。
牧草病害有143种,真菌是宁夏牧草病害的主要病原,危害地区主要是荒漠草原和典型草原,危害对象主要是豆科、禾本科牧草的优良栽培种。
危害草原的啮齿类动物有40种,分属2目3科4属。危害较严重的种类,在南部山区和同心、海原等地有:中华鼢鼠、甘肃鼢鼠、达乌尔黄鼠、草兔等,在中北部山沙区和黄灌区主要有:褐家鼠、东方田鼠、长爪沙鼠、子午沙鼠、三趾跳鼠、五趾跳鼠和草兔。建立了主要害鼠中的中华鼢鼠、甘肃鼢鼠、长爪沙鼠和达乌尔黄鼠等的草原防治经济阈值和预测预报模型;建立了苜蓿人工草地危害最严重的蚜虫和蓟马的产量损失及防治指标。
通过多年监测和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草原植物资源数据库、草原生物灾害数据库、草原资源属性及空间数据库、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数据库、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数据库。为草地资源的评价与区划,以及草原资源管理等,提供全新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为宁夏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
经过连续十余年的草原监测和调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草原监测技术体系、客观全面的监测指标、科学的数据采集处理方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大量的数据,提高了宁夏草原监测水平。2016年4月,对上述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编纂出版了《宁夏草原监测》一书。
(四)草原生态修复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是在不改变天然草原属性的前提下,通过免耕补播、草地改良、植被重建等人工干预措施,主动恢复草原植被,提高草原原生植被盖度,修复草原生态系统。
“十三五”期间,完成草原补播改良8.5万公顷,其中:退牧还草工程草原改良2.6万公顷,已垦草原治理项目补播改良1.9万公顷、退化草原生态修复4万公顷;重度沙化草原面积由14.91万公顷减少到13.65万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由53.25%增长到56.51%。
2019年,国家下达宁夏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任务1.55万公顷,安排资金4 660万元;2020年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任务为2.4433万公顷,安排资金4 986.5万元。项目主要安排在草原退化、沙化严重的盐池县、同心县、平罗县、海原县、原州区、西吉县、云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13个县(区)。
自治区草原工作站制订《2019—2020年宁夏人工种草生态修复项目工作方案》,并会同科技支撑单位,进行了项目地块勘察,确定草原修复范围、技术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了县级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市、区)根据制订的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明确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单位、建设内容、技术措施、实施标准、实施进度、资金来源、资金管理和使用、验收标准和监管措施等。同时给宁夏农林科学院荒漠研究所、宁夏大学草地生态研究室各安排资金30万元,以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部门的作用,提高科研成果转化能力。通过科学的草原生态修复技术,总结出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及管理模式,为宁夏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积累宝贵经验。
各项目县(区)把草原生态修复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进行年度考核,使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形成了制度体系。并将草原资源负债表纳入生态资源负债表之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离任生态审计制度,使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步入法治化、政策化、制度化、责任化的轨道。充分发挥了草原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培肥土壤、防风固沙、保持生物多样性、美化环境、旅游休闲的多种功能。
表4-3-5 草原生态修复任务资金一览表(2019—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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