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及实施内容
2014年以来,实施中央财政湿地补贴资金项目,落实了国家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要求,对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因保护湿地野生动物而受损的耕地进行补偿试点工作。项目对周边社区实施村庄绿化、村庄道路硬化、垃圾池修建等社区环境整治等试点工程。在改善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同时,消除保护区生态建设与周边社区经济发展的冲突,促进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和谐共生,探索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的多元化方式,为国家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提供可供借鉴的模式,最终实现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截至2020年,试点工作连续实施了7年,主要实施内容为:受损耕地补偿、湿地生态修复、社区环境整治、湿地生态监测等。
中央财政湿地补贴资金共投资1.6亿元。
表3-4-1 2014—2020年中央财政湿地补贴工程一览表
二、主要做法
(一)做好调查测算,对农作物受损耕地进行补偿。
为了减少保护区野生动物和鸟类对社区群众农业生产所造成的损失,增加社区群众的经济收入,达到资源利用与保护“双赢”目的,通过摸底调查,详细掌握项目区域的人口和耕地分布情况,结合实际对自然保护区周边因鸟类和野生动物栖息、迁徙、繁殖等活动而受损的耕地受损情况制定了年度补偿标准、补偿对象和资金发放程序。(www.daowen.com)
补偿对象:确定为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1千米范围内属于基本农田和第二轮承包范围内的确权耕地以及履行湿地保护义务的耕地承包经营权人。
补偿标准:以受损作物比照作物前3年当地单位面积的平均产量和当时当地市场价格,按受损比例实施补偿。以水浇地、旱地等种植作物不同、受损程度不同,分别计算不同的补偿标准。一般在30—60元/亩。
补偿程序:补偿对象、面积和标准确定后,以行政村和自然村为单位,将补偿农户、面积、补偿金额登记造册,并张榜公布,听取反馈意见,由乡政府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听取意见、负责审核、严格把关。受损耕地补偿资金通过受损农户的“一卡通”账户直接补偿给受损农户。
项目实施以来,累计补偿资金达4 784.44万元,占已实施项目总资金的29.9%,累计使保护区周边7.974万公顷(119.61万亩)受损耕地得到补偿,8 152户社区居民受益。
(二)进行湿地生态修复
根据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现状,实施了封滩(湖)育林3 644公顷、湖泊清淤22万立方米、修复湿地水系215公顷、生态补水205万立方米、湿地植被恢复1 413公顷,改善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三)实施社区环境整治工程,与周边社区和谐共建
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结合自身特点和需求申报项目,开展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累计修建乡村道路40.5千米、实施村庄绿化12公顷、建设垃圾池250处、建设养殖暖棚320栋。开展自然保护区内废弃砖厂、取土场、石膏厂、芒硝厂、养殖场拆除及垃圾清理等环境整治和植被恢复工程。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减少了对湿地的污染,减轻了湿地保护的压力,项目实施社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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