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防沙治沙工程与法制化进程

防沙治沙工程与法制化进程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防沙治沙工作从此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负责人签订了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

防沙治沙工程与法制化进程

宁夏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省级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把防沙治沙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依托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林业工程,以盐池县、同心县、沙坡头区和灵武市四个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为重点,坚持防沙、治沙、用沙并重,持之以恒地推进防沙治沙工作,防沙治沙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家林业局2015年11月29日公布的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宁夏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双缩减,实现了沙化土地连续20多年持续减少的目标。与2004年相比,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8.55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1.855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总体减少5.8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0.58万公顷。全区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11.4%提高到2020年的15.8%,沙区生态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变,走出了具有宁夏特色的防沙治沙用沙路子,为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发展历程

宁夏防沙治沙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治理阶段(1979—1995年)

1979年,林业部三北防护林建设局在银川市成立。宁夏全境均被列入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范围,工程的实施加快了荒漠化土地的治理,成为林业发展过程的一个重大转折。同年4月,经林业部批准,新建了宁夏盐池机械化林场,贯彻“以林为主,多种经营” 的方针和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积极营造防风固沙林。同时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包兰铁路中卫沙坡头“五带一体”的防风固沙的技术体系。1980年7月,林业部三北局在陕西榆林召开了灵榆公路防护林座谈会后,灵榆公路防护林建设工程启动。1984年完成,共营造防护林2 927公顷。1985年,宁夏林学会与中国地理学会沙漠分会在沙坡头联合举办了三北地区治沙讲习班,重点讲述国内外治沙学科成就与治沙经验,推动了宁夏防沙治沙工作的开展。1981年以后,中国科学院西北水土保持研究所、宁夏农业现代化基地办、宁夏林业厅、宁夏林业勘察设计院等分别在固原地区、盐池县、同心县等16个播区,进行了连续7年的飞播造林试验,总面积达到6 969公顷。1986—1988年,盐池县、灵武市在流动、半流动沙地上飞播治沙造林试验2 400公顷,保存率达到75%,植被盖度由10%—20%提高到40%—60%,成效显著。经1990年对盐池县飞播造林治沙的鉴定会认定:在毛乌素沙地的飞播治沙造林是成功的,宁夏飞播造林治沙已达到国内飞播造林的同等水平。

1991年7月20日,全国绿化委员会、林业部、人事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治沙先进单位和劳动模范,宁夏盐池县荣获全国治沙先进单位,盐池县柳杨堡乡党委书记冒广荣获“全国治沙劳动模范”光荣称号。1991年7月29日,国务院在兰州主持召开了全国治沙工作会议,讨论了全国治沙十年规划要点,之后成立了全国治沙工作协调小组。10月5日,国务院批准关于《1991—2000年全国治沙工程规划要点》,10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防沙治沙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全区治沙十年规划和五年计划等。1992年,宁夏将飞机播种治沙造林正式列入造林计划,截至1995年,共完成飞播作业面积2.4万公顷,为以后在宁夏进行大面积的飞播治沙造林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规模治理阶段(1996—2005年)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宁夏防沙治沙工作进入规模治理阶段,特别是“十五”期间,宁夏进一步扩大了治理规模,加大了农林牧综合治理的力度。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实行“谁造林、谁所有、谁开发、谁受益”的政策长期不变,进一步放宽拍卖、租赁、承包以及无偿划拨宜林沙荒地的治理开发使用年限,使用期限可以放宽到30年或50年,流动、半流动沙地可以延长到70年,并且允许继承、转让和抵押。实行税收等优惠扶持政策,并在资金使用上对防沙治沙项目发放政府贴息贷款,调动了社会各界以及农民参与治沙的积极性。20世纪90年代后期,先后投资30多亿元,建成了固海扬水、中卫南山台子、盐环定等大型扶贫灌溉工程,新建绿洲20万公顷,把荒漠地区的20多万人移民搬迁到灌溉绿洲区,减轻了沙化地区的人口压力

“十五”期间,宁夏引进林业外援项目成果丰盛,为宁夏荒漠化防治的快速治理提供了资金、技术、管理支持。这一期间,宁夏新引进实施的对外合作林业治沙项目9个,协议引进外资3.1亿元人民币,实施完成项目8个,完成外资投资2.7亿元人民币,占所有外援项目投资的75%。通过外援项目的实施共完成人工造林26 000多公顷,实施封山育林30 000公顷,草方格治沙3 000公顷,促进了宁夏防沙治沙事业的发展。

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明确了防沙治沙规划的编制、土地沙化的预防、沙化土地的治理以及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防沙治沙工作从此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宁夏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夏贯彻执行防沙治沙法的具体实施办法》,依法防沙治沙,遏制土地沙化。

2003年5月1日,宁夏率先在全国以省为单位全面实行禁牧封育,与此同时,宁夏不断以大项目、大工程带动荒漠化防治,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六个百万亩等生态建设工程,新建沙漠绿洲300多万亩。

2005年,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发布,宁夏已累计治理沙化土地46.70万公顷,沙化面积由20世纪70年代的165万公顷减少到118.30万公顷。1994—2004年,10年间土地沙化面积减少5.30万公顷,减幅为4.48%,其中流动沙地和半固定沙地分别减少约37%和60%。实现了治理速度大于扩展速度的历史性转变,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沙漠化逆转的省(区)。

第三阶段:综合治理阶段(2006—2020年)

2007年8月24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召开了防沙治沙大会。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负责人签订了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大会表彰了平罗县等3个全区防沙治沙先进单位,6名全区防沙治沙先进个人,命名彭阳县为“宁夏生态建设模范县”。

2007年10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再一次释放全区防沙治沙的活力。2007年11月,国家林业局在宁夏召开了全国防沙治沙现场会,会议提出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宁夏的防沙治沙的成功经验。200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支持宁夏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构筑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毛乌素沙地、腾格里沙漠东南缘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宁夏根据国家要求,遵循科学、综合、依法的方针,针对宁夏沙化土地的分布现状、扩展趋势、治理方向以及区域生态环境特点,组织编制了《宁夏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规划(2008—2020年)》,规划用13年时间,治理沙化土地51.27万公顷,营造生态防护林18.2万公顷,培育生态经济林5.2万公顷,林药间作7.34万公顷,封山育林20.47万公顷。

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防沙治沙等相关优惠政策措施,为宁夏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宁夏投入沙产业、治沙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企业有100多家,投入资金近20亿元,治理开发沙荒地2万余公顷。以固沙造林为重点,创新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草方格+灌木林”的治理模式;同时在平罗县、兴庆区、永宁县、灵武市等地,将治沙工程与现代农业技术相结合,治理沙化土地,建设防风固沙林网、积极发展沙产业,实施节水灌溉、种植高效经济作物、采用高新技术和科学管理,创新了治沙模式和发展了沙产业。

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工程

(一)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规定“在规划期内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应当规划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行封禁保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29号)提出,“防沙治沙要实行人工治理和自然修复相结合,依法划定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2015年5月28日,国家林业局以林沙发〔2015〕66号印发《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求“对于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根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确定的范围,按照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沙化危害状况和国家财力支持情况等分批划定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根据上述规定和要求,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毛乌素沙地西南缘、腾格里沙漠东缘以及沙化土地连片集中分布的区域,规划在灵武白芨滩防沙林场、盐池机械化林场,红寺堡区酸枣梁、同心县马高庄乡、沙坡头区长流水等5处建立了“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各规划面积10 000公顷的沙化土地(包括沙漠),共计5万公顷。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禁止砍伐、樵采、开垦、放牧、采药、狩猎、勘探、开矿和滥用水资源等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禁止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安置生态移民。

划定的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坚持了“统筹规划,严格保护,集中连片,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同时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对在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的建设活动情况及防沙治沙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省级、县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中期督促检查和期末综合考核,将其作为评价考核省级、县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要指标。

(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工程

国家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封禁设施建设、管护队伍建设、固沙压沙等生态修复与治理、成效监测、宣传教育、档案建设与管理等。

1.灵武白芨滩防沙林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该保护区位于白芨滩防沙林场长流水管理站的龙坑境内,面积1万公顷,主要地貌为流动沙地,由白芨滩防沙林场管理。2014年使用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1 000万元,重点进行了固沙压沙等生态修复与治理、成效监测与管理等工程。采用“草方格+灌木林”的模式,营造防风固沙林2 500公顷,主要树种:柠条、沙拐枣等,建设防火护林道路50千米、监测点30个,开展监测与评估等活动。目前,该区域流动沙丘均被固定,植被基本恢复,防风固沙林生长正常。

2.红寺堡区酸枣梁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该保护区位于红寺堡区东部的酸枣梁地区,面积1万公顷,主要地貌为流动沙地、固定沙地、平铺沙地等,以及50公顷的天然酸枣林。由红寺堡区北海林场管理,2015年使用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1 000万元,重点进行了固沙压沙恢复植被、建设防护围栏、建设防火护林道路10千米等,以及酸枣林的修枝、除萌等抚育保护等工程。通过治理工程,大大减少了对保护区的人为干扰,植被进一步恢复,天然酸枣林得到了有效保护。

3.同心县马高庄乡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该保护区位于同心县东南部的马高庄乡境内,面积1万公顷,主要地貌为黄土丘陵,土地沙化连片集中,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由同心县生态林场管理,2014年使用中央财政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项目补贴专项资金。重点进行了补植补造、植被修复、围栏、道路等建设工程,以及在封禁保护区边界、重要路口以及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立边界标识和警示标识。减少了人为干扰,使保护区植被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4.中卫市沙坡头区长流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该保护区位于中卫市林场境内的长流水地区包兰铁路北侧的腾格里沙漠东缘,面积1万公顷,主要地貌为流动沙丘。由中卫市林场管理,2013年使用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1 000万元,重点在包兰铁路北侧营造防风固沙林(草方格+灌木林),面积2 000公顷,建设防火护林道路30千米等。保护区植被得到重建和恢复,遏制了沙漠的扩延,维护了包兰铁路、定武高速、110国道的生态安全。(www.daowen.com)

5.盐池机械化林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该保护区位于机械化林场境内的二道湖地区,面积1万公顷,主要地貌为流动沙丘和半固定沙地、平舖沙地、风蚀洼地等,植被稀疏。由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2015年使用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1 000万元,重点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营造了防风固沙灌木林100公顷、补植补播2 000公顷、安装围栏15千米、建设界碑2座、安装警示标牌14块、修筑防火作业道30千米;设置监测样地80个,开展监测与评估活动。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对促进封禁保护区植被的自然恢复和生态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通过营造防风固沙林、补植补播、围栏封禁、界碑标牌安装、管护点建设、作业道路修筑、样地监测等一系列封禁保护措施的实施,建立了沙化土地保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减少沙化土地面积,遏制了风沙的危害,减少了人为干扰,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改善了沙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植被的修复和生长,也给野生动植物创造良好的栖息环境,进一步维护和丰富项目区域的生物多样性。

三、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府主导,全面落实防沙治沙责任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坚持把防沙治沙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宁夏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府分管主席任组长的防沙治沙领导小组,各级政府把防沙治沙提上重要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实绩考核范围,每年以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达防沙治沙建设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多主体参与,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防沙治沙。支持发展沙产业、草原植被恢复、沙区水资源合理利用,并在信贷、贴息等方面实行优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治沙的积极性,一批企业集团也积极参与开发建设,增强了防沙治沙活力。各市、县(区)地方投资和群众投工投劳累计折合资金20多亿元。全区已形成了政府主导、项目带动、群众实干苦干、社会广泛参与的防沙治沙格局。

(二)依托林业工程,加快防沙治沙步伐

紧紧依托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林业、草原修复工程,加大防沙治沙力度。

一是稳步推进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盐池县、灵武市、同心县和沙坡头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优先安排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项目和沙漠公园建设,在灵武白芨滩建成“全国防沙治沙展览馆”。通过不懈努力,仅盐池一个县就有200多万亩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50万亩流动沙丘基本固定,120万亩退化草原植被得到恢复,全县森林覆盖率和植被盖度分别达到31%和65%。

二是积极培育壮大沙产业。坚持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路子,以沙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实现沙退民富。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沙产业推进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意见》,鼓励各社会主体积极发展枸杞葡萄、红枣等经济林产业,开发利用柠条等沙生灌木,积极发展沙漠旅游、光伏发电等新型沙产业。目前,全区各类沙产业产值达35亿元以上。

三是积极推进国际荒漠化交流合作项目的实施。积极引进外援治沙项目,落实外援治沙资金6.5亿元,治理荒漠化面积76万亩。重点实施了日援治沙项目、亚洲银行世界银行贷款治沙项目、德援二期荒漠化治理项目。宁夏治沙技术在中国乃至世界防沙治沙领域都具有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重视与普遍认可。从2006年到现在,宁夏农林科学院先后承办过七届阿拉伯国家防沙治沙技术培训班及一届阿尔及利亚防沙治沙技术培训班,学员来自阿盟成员国中的21个国家,累计人数达170多名。2019年2月26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的《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第二次主席团会议上,宁夏与《联合国荒漠化防治公约》秘书处签署了共建国际荒漠化防治知识管理中心《备忘录》。有助于在国际上全面展示荒漠化防治的“中国智慧”和“宁夏经验”。

四是组织实施好国家沙化封禁保护项目。宁夏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工作的相关部署,设立封禁保护补助试点5处,分别为沙坡头区长流水沙化土地封禁区、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沙化土地封禁区、红寺堡区酸枣梁沙化土地封禁区、同心县马高庄沙化土地封禁区和盐池机械化林场沙化土地封禁区,封禁总面积为5万公顷,每处封禁区封禁面积均为1万公顷。共安排宁夏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补助资金1亿元。完成建设围栏设施478.8千米,购买巡护交通工具60辆;固沙压沙2 573公顷,建设管护站19个,安装固定界碑218座、警示标牌(碑)100个;新建作业道路293.1千米等内容。

(三)强化封山禁牧,加快沙区草原植被恢复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始终将禁牧封育作为自治区生态建设的“一号工程”来抓,持续推进天然草原禁牧封育,全面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政策,大力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建设优质人工饲草基地,促进草畜产业持续协调发展。2020年,全区天然草原植被盖度由禁牧前的35%提高到56.51%,增加21.51个百分点。重度沙化草原面积减少到246.76万亩,减少61.1%;天然草原干草总产量增加到194.1万吨,增长51.1%;人工草地发展到850万亩,增加80%。初步实现了“草原绿起来、产业强起来、农牧民富起来”的阶段性目标。各市、县(区)把禁牧封育工作纳入基层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了人头、地块。实施国家退牧还草工程。完成退牧还草退化草原补播任务364万亩,人工饲草地建设41万亩,舍饲棚圈建设1.85万户。全面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沙区1994万亩草原每年发放禁牧补助6元/亩,已连续发放5年。建设人工饲草地850万亩,推行舍饲圈养,有效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引导广大农牧民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双赢。

(四)严格环境评价,强化沙区开发项目管理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严格执行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沙区大型项目开发建设前,一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建项目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后方能进行开发建设,从源头上保障了沙区资源合理有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须设置生态影响评价章节内容(包括沙区防沙治沙方面),强化沙区开发建设项目治沙措施管理。要求沙区开发项目须同步实施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保护措施坚持预防优先,恢复补偿为辅,恢复、补偿措施必须与项目所在地的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相适应。同时,开展日常监管和检查验收工作。及时对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预防、恢复补偿措施等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预防及恢复补偿措施,通过现场查勘并对照项目验收报告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因防治措施不力造成土地沙化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进行治理,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确保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五)制定防沙治沙政策法规,推进防沙治沙法制化进程

2010年10月,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2011年1月,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2011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再次召开全区禁牧封育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禁牧封育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1〕26号),2015年,为进一步巩固扩大禁牧封育成果,自治区农牧和林业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封育工作的通知》(宁农(办)发〔2015〕8号),相继出台了多项硬性规定,使草原退化、沙化趋势得到遏制,草原植被盖度显著增加。《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的出台,不仅为全区防沙治沙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社会力量参与沙化治理和沙产业开发提供了政策依据。

四、取得的成效

(一)土地沙化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国家林业局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十二五”期间,宁夏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双缩减,实现了沙化土地连续20多年持续减少的目标。与2009年相比,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0.98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2.19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减少3.77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0.75万公顷,真正实现了“沙进人退”到“人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

(二)沙区生态环境面貌得到了显著改善

随着三北工程、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外援项目等重点治沙工程的相继实施,宁夏沙区的生态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毛乌素沙地近五年来通过各种人工措施造林种草达20万公顷,有近5万公顷流动沙地转入半固定沙地。有6万多公顷的半固定沙地转为固定沙地,项目区内的林草覆盖度,由建设前的10%,提高到了30%,最高处可达70%以上,极大地改善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条件。20世纪五六十年代滕格里沙漠沙坡头地段每年向邻近黄河干流输沙量1.65万—2.2万立方米,2020年已减少到0.83万—1.10万立方米,沙区治理后,每年减少输沙量33.0%—62.5%。治理后的部分区域形成2.5厘米厚的有机沙结皮,并逐步转化为土壤,沙区生态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变,走出了具有宁夏特色的防沙治沙用沙路子,为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世纪90年代,盐池县青山乡郝记台村柳记窑头自然村,沙害日盛,村民外出得壮牛开道,等爬到坡顶,人和牛都会累出一身汗,“沙霸”“乏牛坡”由此得名。依托三北工程建设,柳记窑头村村民开始陆续植树种草,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带领下,男女老少披星戴月,数十年来耕耘不辍。如今的柳记窑头村,裹一身青翠静卧在山梁上,捧回了“全国小流域精品治理工程”的荣誉。

(三)带动了沙产业的蓬勃发展

在确保生态改善的同时,注重结构调整,发展沙区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为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提出“大力发展沙产业推进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战略举措,大力发展沙区设施农业、沙区生态经济林产业、沙区瓜果产业、沙料建材业、沙生中药材产业、沙区新能源产业和沙漠旅游休闲业七大主导沙产业。2016年,宁夏葡萄产业综合产值达200亿元,发展葡萄酒庄186处,葡萄产业为生态移民提供了12万个就业岗位,工资性收入近9亿元,人均3 140元,占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8%,成为移民脱贫攻坚的核心产业。沙区经果林和沙生灌木饲料加工发展势头迅猛,据统计年产值16亿元以上,沙漠旅游业产值达12亿元以上。与此同时,在全面推进三北工程建设、加快土地沙化治理的同时,宁夏涌现了一批优秀的以民营企业为代表、以机制创新为特点的沙产业、草产业龙头企业,其中:宁夏弘兴达果业公司在黄河南岸、香山北麓的沙石化土地上,借力三北防沙治沙工程,经过多年生态治理,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矮砧密植种植技术,发展3 000亩矮砧密植有机苹果科技示范园,年营业收入达3 000万元;盐池县千禾饲草料配送有限公司、盐池县春浩林草产业专业合作社等利用盐池县灌草资源丰富现状,以集成创新为手段,开展柠条饲料林营建与科学利用,年加工各类饲草料3万吨,年销售额6 170万元;平罗县盛华阳光、蕾牧高科等公司,通过沙漠整治、生态修复,积极发展种植养殖,改变区域的生态环境,使不毛之地变成耕地绿洲,每年辐射带动当地农民就业1 000余人。

(四)形成了宁夏特色治沙模式

宁夏在长期的防沙治沙中,依靠科技带动,探索出了不同区域的治沙模式。在腾格里沙漠包兰铁路两侧建成固沙防火带、灌溉造林带、草障植树带、前沿阻沙带和封沙育草带组成的长15.4千米、宽800米的“五带一体”防风固沙体系。其中宁夏草方格固沙技术为全国首创,该技术是中国科学院沙坡头沙漠研究试验站同中卫铁路固沙林场职工、当地群众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总结而成,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为“全球环境保护500佳”,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在毛乌素沙地,探索出了灵武白芨滩林场的外围灌木固沙林、周边乔灌防护林、内部经果林、养殖业、牧草种植、沙漠旅游业“六位一体”的防沙治沙、发展沙区经济的模式。开展了半荒漠地区抗逆树种选择、盐池县荒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攻关课题;积极推广流动、半流动沙丘草方格内种树(灌木)种草技术;乔灌草合理配置,杨树、沙柳深栽、营养袋反季节造林等方面取得了突破。2017年10月,三北防护林工程精准治沙现场会在宁夏举办,总结和推广了宁夏这些治沙模式。

从2006年至今,宁夏先后承办过七届阿拉伯国家防沙治沙技术培训班及一届阿尔及利亚防沙治沙技术培训班,学员来自阿盟成员国中的21个国家,累计人数达170多名。

(五)涌现了一批防沙治沙英雄模范人物

在荒漠化防治中,宁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涌现出了一批防沙治沙先进单位和英雄模范人物。如灵武白芨滩防沙林场、盐池柳杨堡乡人民政府、青铜峡市树新林场、永宁县林业局等。全国治沙英雄王有德同志被评为全国“双百”感动中国人物、“建国60周年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时代领跑者”,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了100名为改革开放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王有德被称为“科学治沙的探路人”。同时张生英、白春兰、牛长明、李赞陵、马达、梁存发、冒广等一大批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治沙带头人,激励了更多的人投身防沙治沙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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