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自2000年至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自2015年至2020年。截至2002年,宁夏9个县(区)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面积18.93万公顷,为国家下达任务的273%。三是纠正“重退轻还” 的倾向,把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2003年5月1日在宁夏全区范围内实施封育禁牧的战略决策。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自1999年在部分省(区)开始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实施范围涉及全国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 279个县3 200多万户1.24亿农民。仅中央投入的工程资金就超过4 305亿元,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生态建设工程。

宁夏退耕还林工程自2000年开始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大体经历了两轮四个阶段。第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自2000年至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自2015年至2020年。截至2020年,全区两轮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91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4.9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51.1万公顷,封山育林4.53万公顷,退耕还草0.47万公顷。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宁夏22个县(市、区)32.3万农户,153万多人。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工程区植被覆盖度大幅增加,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得到调整。退耕还林(草)工程受到广大退耕农户的普遍欢迎,被誉为“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

一、第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00—2014年)

宁夏第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试点阶段(2000—2002年)

这个阶段国家下达宁夏退耕还林还草任务6.94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07万公顷),全部安排在水土流失及沙化严重的南部山区9县、区(含红寺堡区)。

2000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林业厅《宁夏回族自治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确定彭阳县、固原县、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等5个县(区)为宁夏2000年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县,对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示范类型区划分及林草配置、以粮代赈具体操作办法、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的保障措施做了详细规定。2001年3月,新增海原、同心、盐池、红寺堡区4个试点县(区)。试点阶段退耕还林工程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草综合治理。在南部土石山区以扩大六盘山水源涵养林区为重点,在黄土丘陵区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在盐池、同心、海原严重风沙区以沙漠化土地治理为重点。

截至2002年,宁夏9个县(区)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面积18.93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9.07万公顷),为国家下达任务的273%。

为了加强领导,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以自治区政府主管主席为组长,发改委、财政、粮食、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自治区政府主管主席每年都与各工程县的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做到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落实”。

经历了两年的试点后,自治区政府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是把经济效益寓于生态之中。形成“乔灌草养生态,口粮田管吃饭,防护林保水土,经果林保自给”的立体生态农业建设模式。坚持林、草、粮、药、畜合理布局;坚持生态林、经济林、种草及林草兼作、林药间作共同发展。二是提高非退耕地生产效益。坚持建设好口粮田;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三是纠正“重退轻还” 的倾向,把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四是长远规划与近期计划相结合。建立起国家、地方,集体、农户多方投资,共同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综合治理体系。这些指导意见为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实施打下了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3—2013年)

2002年1月10日,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国家林业局联合召开全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电视电话会,标志着国家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开始。这个阶段宁夏抢抓机遇,加快了退耕还林的步伐,对宁夏范围内水土流失和风沙侵蚀严重地区进行全面治理,实施范围涉及21个县(市、区)152个乡镇(场)、1 461个行政村。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这一阶段宁夏退耕还林工程被誉为生态建设的“航空母舰”,年均退耕还林任务总量达13.4万公顷以上,相当于当时宁夏林业建设总量(8万公顷)的1.7倍。

截至2013年,宁夏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荒山造林和封山(沙)育林87.03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1.40万公顷、荒山造林51.10万公顷、封山(沙)育林4.53万公顷。为下达任务的106%。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2003年5月1日在宁夏全区范围内实施封育禁牧的战略决策社会各界将“退耕还林、封山禁牧、保护生态”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的安排部署上来。2003年7月,自治区编办以宁编办发〔2003〕40号文件批准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办公室,为自治区林业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区退耕还林还草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县级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组织督导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和国家补助粮款政策兑现、会同有关部门对退耕还林还草进行检查验收和案件查处、协助国家林业局对全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进行核查,为全区的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表3-3-6 宁夏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年度任务情况表(2000—2013年) 单位:公顷

表3-3-7 各工程县(区)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情况表(2000—2013 年)

(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阶段(2009—2015年)

2008年以来,国家暂停了退耕地造林任务安排,但仍继续安排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任务,并且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设立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2008年1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水利部联合批复了《宁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实施期为2008—2015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移民、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地补植补造、后续产业及退耕农民就业转移培训5大项建设内容。宁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自2009年开始实施,主要实施内容及建设成果如下。

1.生态移民安置

结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六盘山水源涵养区、黄土丘陵水土保持区、干旱带防风固沙区等区域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农民生活水平低、贫困程度高的问题,宁夏于2008—2015年,先后实施中南部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程。工程涉及11个县(区)91个乡镇684个行政村1 655个自然村。其中:规划县内安置35%,县外安置65%。工程自2011年正式启动以来,截至2015年年底已开工建设移民安置区125个,建成93个,搬迁定居移民12.1万人,完成下达计划任务的121%。已建成18.5万人的移民住房及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累计建成移民住房4.26万套,完成下达计划任务的104%。在林业产业开发方面,发展枸杞葡萄、红枣等经果林2 980公顷,种植牧草等3 000公顷,奶牛肉牛和育肥羊饲养量分别达到0.41万头、1.23万头和2.8万只。生态移民基本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同时生态移民迁出区的生态修复工作全面开展,截至2018年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已全部完成。

2.基本口粮田

从2008年项目启动到2015年年底,宁夏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中央总投资4.64亿元。完成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11.28万公顷,其中:水浇地任务3.02万公顷,旱作农田任务8.26万公顷。共完成42个水利建设项目172处工程,新建设扬水站8座,完成新打机井26眼,兴建蓄水池39座,完成各级渠道砌护933.7千米,铺设各类管道622千米,配套建筑物1.7万座。通过工程建设新增灌溉面积0.51万公顷,完成旱作农田建设任务3.48万公顷。通过实施旱改水、高效节水灌溉等措施,项目区灌溉条件明显改善,灌溉保证率显著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大大增强。

3.农村能源

农村能源专项规划自2009年开始实施以来,国家批复2008—2015年宁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资金1.3亿元,到2015年年底,宁夏共完成中央总投资12 752.4万元。建设完成安装太阳能热水器67 986台、节柴灶53 065台、户用沼气8 680户、太阳灶52 150台、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炉10 065台,共涉及全区140个乡镇1 289个村27.92万户退耕农户,使退耕还林农户的生产条件、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4.补植补造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专项规划期为2008—2015年,项目自2008年启动以来,中央共安排宁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专项建设任务16.97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补植补造6.05万公顷,荒山造林补植补造10.92万公顷。在补植补造项目实施上,宁夏主要通过两种措施来推进:一是以31.4万公顷退耕地造林为核心,集中开展专项补植补造。二是大力开展“回头看”补植补造,发动社会力量在退耕区之外的荒山、荒坡及生态移民区进行补植补造。2008—2015年的8年间,宁夏通过退耕造林地和“回头看”专项补植补造工程,累计完成补植补造65.96万公顷。

5.后续产业项目及农民就业、技能培训

宁夏后续产业和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项目共涉及23个县(市、区)和农垦系统。项目实施以来,项目县(市、区)的温室大棚、塑料大棚、青贮池、农村沼气、养殖暖棚和经济林得到了较快发展,从传统的露地种植逐步调整为现代设施农业,使受益农户从单一的农业种植转移到了多元素、全季节设施农业种植中。截至2015年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共建成设施农业3.34万公顷,实现户均1亩的目标。草畜圈棚建设284.16万平方米,羊只补贴24.11万只。为提高广大农民的农业、林业、养殖等生产技术水平,宁夏开展了“百万农民技术培训”,举办各类学习班、培训班、知识讲座,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农民理论和技术素质培训,到2019年已完成农民创业、就业技能培训123.68万人次。

6.加强阶段性验收

自2000年试点阶段就建立了县级自查、区级复查的检查验收制度。检查验收按照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林退发〔2001〕521号)、《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林退发〔2008〕146号)等有关规定全面进行。

2007年5月15日,中南林业调查规划院对全区退耕还林工程进行国家级阶段验收。验收结果表明:全区2000年度实施的退耕还生态林和2003年退耕还经济林总体情况良好,保存合格面积占核查总面积的98.3%。2008年5月15日—7月20日,在各县(市、区)自查自验的基础上,自治区林业局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进行复查,复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对12个重点县历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进行阶段验收,摸清底数,为下步政策补助提供兑现依据。2009年,对灌区及农垦系统历年实施的退耕还林进行复查,全面掌握了工程情况。同时,针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各县(市、区),督促有关县(市、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各自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退耕林地面积不减少。

自2008年起,国家林业局逐年对宁夏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进行阶段验收,每年均顺利通过国家核查验收。在2012年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中,核查核实率100%,核查合格率100%,宁夏实现了面积核实率、面积保存率两个百分之百,自治区林业局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先进集体”。

(四)补助政策兑现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财农〔2002〕1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4〕34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03年6月批转了自治区粮食局、计委、财政厅、林业局、质监局、农发行宁夏分行联合发出的《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政策措施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3〕12号),规定退耕还林补助粮的粮源筹措和调运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粮食局负总责;补助标准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00千克,补助年限还草按2年计算、还经济林按5年计算、还生态林按8年计算;补助粮供应品种比例,暂按小麦60%,玉米30%,稻谷10%(按69%折率计算供应大米)确定。

2004年,国家考虑到粮食安全问题,国家按每千克粮食(原粮)1.40元计算,包干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宁夏区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04年起,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实行分类型、分比例兑现现金和粮食。川区各县(区)、灵武市、沙坡头区等地的粮款补助,全部以现金兑现。山区8县区(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开发区、中宁县实行补粮补款相结合,补助比例为粮食30%、现金70%,补助粮食品种比例为小麦和玉米各50%。同时,为确保退耕农户粮款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各种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情况的发生,自2005年起,将粮食补助资金和现金补助全部通过农村信用社采取的“一卡通”办法,直接兑现到退耕农户账户。在兑现粮食和现金工作中,自治区林业厅(局)积极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搞好粮款兑现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及时提供粮款兑现花名册,确保粮款兑现工作的顺利进行。

截至2019年,中央已安排宁夏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资金129.02亿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费7.4亿元,兑现给退耕农户的政策补助资金94.22亿元(其中:粮食补助资金52.45亿元、现金补助9.49亿元、完善后政策补助资金32.22亿元),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27.4亿元。这些资金全部到位并发放,退耕农户人均直接受益6 115元。正是由于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广大退耕农户享受到国家退耕还林粮款补助,因而生计无忧、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济民工程。

二、退耕还林国家级科技支撑项目

针对宁夏退耕还林区干旱少雨、立地条件差、病虫鼠兔危害严重等问题,为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效,国家先后给宁夏安排了6个国家级退耕还林科技支撑项目。

(一)原州区退耕还林国家林业局科技支撑示范点

2000年5月29日,国家林业局召开了退耕还林局领导科技示范点工作会议,确定了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为“西北地区森林病虫鼠兔害综合防治科技试验点”,国家林业局负责人为马福和祝列克副局长,技术依托单位为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即2001—2002年,项目投资为150万元。(www.daowen.com)

项目综合应用先进适用的营造林技术,构建林分结构稳定的示范林866.7公顷,其中:营建各类模式示范林133.3公顷,病虫鼠害综合防治示范区533.3公顷,推广大果沙棘200公顷。集成推广了无公害化学药剂防治、天敌防治和人工捕打等综合病虫鼠害防治技术,使示范区病虫鼠害损失控制在3%以下,当年造林成活率85%以上,保存率达75%,为同类地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提供了科技支撑。

(二)彭阳县黄土区防护林高效配置及可持续经营综合示范区

该示范区位于彭阳县大沟流域,建设时间为2002年,建设期限为2年,项目投资90万元。项目科技依托单位宁夏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示范项目采用灌木生态型,灌木水保型等12种配置模式,综合应用集流蓄水,截干深栽、地膜覆盖等10项技术,按照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原则,完成退耕还林1 458公顷,荒沟荒坡造林451公顷,建设基本农田682公顷,地埂造林102.3公顷,田旁植树40公顷,绿化道路16千米。该项目是结合退耕还林、综合利用多项林业、水土保持技术进行小流域治理的典范,也是生态治理和农民增收相结合的成功范例。2010年复查时,项目区灌草盖度已达30%以上,流域治理程度达到87.4%,林区内每年放养的生态鸡收入可达15万元。2003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宁夏视察退耕还林时说:看了大沟湾点,就看到了退耕还林的希望。

(三)原州区森林病虫鼠害综合防治示范区

该示范区位于原州区东岳山,建设时间2002年,建设年限为2年,项目投资150万元。科技依托单位为中国林科院森环森保所。

示范区建成育苗日光温棚2栋,营造综合防治病虫鼠害示范林533公顷,在叠叠沟营建近自然水源涵养林133公顷。示范区内鼠兔害损失率控制在3%以下,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保有率达75%以上。

(四)盐池县沙地适生优良乔灌草造林技术示范区

该示范区位于盐池县城郊,柳杨堡乡,建设时间为2003年,建设期2年,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科技依托单位为宁夏农林科学院沙漠治理所。示范区选用樟子松、花棒、柠条等沙生树种。因地制宜地营造防风林,固沙饲料林,草原防护林等示范林480公顷,示范了6个树种的造林技术模式,使项目区地面风速降低15%以上,风蚀减少70%以上。

(五)西吉半干旱黄土丘陵沟壑区配套造林技术示范区

该示范区位于西吉县红耀、夏寨等5个乡镇,建设时间为2003年,建设期限2年。项目总投资160万元,科技依托单位为固原市林技总站。项目区采用山杏、山桃、大果沙棘等适生树种,综合应用集流整地技术,抗旱造林技术,保水剂应用技术,截干造林技术及病虫鼠害防治技术,营造三种模式的生态示范林300多公顷。项目的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水土流失的土壤侵蚀模数降低20%以上,为同类型退耕还林工程提供了技术示范。

(六)西北地区林木病虫鼠害防治技术示范区

该示范区位于原州区红装、南郊、杨郎等7个乡镇和叠叠沟林场,建设时间为2003年,建设期限为2年,项目投资150万元。项目科技依托单位为中国林科院森环森保所。

项目区营造综合防治黄斑星天牛示范林67公顷,防治鼠害示范林233公顷,防止落叶松叶蜂示范林80公顷,建立无公害防治示范点20公顷。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天牛等各种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发挥了退耕还林区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三、退耕还林示范区和造林技术模式

宁夏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各退耕县(市、区)积极探索退耕还林新机制和整地造林新模式。有的地方按流域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有的地方采取贫困户整体移民搬迁,在村范围内采取地块调整等方式,实现了退耕还林的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全自治区建成集中连片的万亩以上退耕还林区36处,5 000亩以上退耕还林区120处,千亩以上退耕还林区300多处,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

同时,各工程县(市、区)还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探索出水平沟整地、漏斗式整地、大鱼鳞坑整地、穴状整地、隔坡环山带子田整地和反坡带子田整地等6种造林整地模式;总结出林草间作、林药间作、枣瓜间作以及针阔混交、乔灌混交等植被配置模式;配套集成了40多个退耕还林示范区,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推动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健康发展,也对以后的山区,沙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丰富经验。如在彭阳县、原州区、西吉县等南部山区黄土丘陵区推广“88542”水平沟整地和反坡带子田整地等集流整地模式,实行“山顶沙棘柠条戴帽,山坡两杏缠腰,缓坡林草混交”等配置形成,建设以“两杏”为主的杏产业基地;在降水条件较好的隆德县,泾源县推广针阔混交水源涵养林和林药间作模式,发展中药材产业;在中部干旱带的盐池同心等县(市、区)推广灌草结合模式,发展以柠条和紫花苜蓿为主的林草种植业,促进草畜产业发展;在宁夏农垦退耕还林区推广生态经济林和退耕还草模式,发展枸杞和苜蓿草产业,带动和辐射了优质枸杞基地和草畜业的大发展。

四、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主要成效

(一)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沙化面积逐年减少,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固原市2000年退耕的20万亩坡耕地,2003年经监测调查,其土壤侵蚀模数为15米3/(公顷·年),分别比没有实施退耕还林前的坡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降低了11米3/(公顷·年)和18米3/(公顷·年)。灵武市2007年与2000年相比,天然草地、林地、明显增加,裸地、沙地明显减少,林草覆盖率总体变好,土壤侵蚀强度减轻,轻度以上侵蚀面积较2000年减少了857.83平方千米,减少了24.6%。

截至2018年年底,宁夏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连年超过1 000平方千米,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7万平方千米,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接近40%,水土流失和沙化、荒漠化土地面积逐年减少,治理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国家林业局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十二五”期间,宁夏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双缩减,实现了沙化土地连续20多年持续减少的目标。与2009年相比,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0.97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2.19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总体减少3.77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0.75万公顷,实现了“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同时,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工程区内生物多样性也得到了恢复,现有各类植物得到了更好地保护,为动植物种类、种群进一步扩大奠定了基础。

(二)解决了农民生计问题

宁夏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主要在粮食低而不稳的陡坡地和严重沙化耕地上安排退耕。退耕前,这些地区耕地的亩产量只有几十斤,除去种子、肥料和人工等费用,所剩无几。如果遇到干旱年份,连种子也收不回来。退耕后,国家每亩给退耕农户兑现100千克原粮,20元生活补助,是原来3到4亩耕地的收入。同时,坚持“上退下推”,大搞基本农田建设,提高了粮食单产,退耕后退耕农户粮食得到了保障,收入明显增加。2001年开始,自治区政府不断加大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将每亩补助标准从80元增加到100元,2004年又提高到120元。以固原市为例,全市共有17.8万户、98万农民参与退耕,2000—2008年累计兑现粮款折合现金24.5亿元,人均年直接受益300元以上。根据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调查结果,2010年宁夏退耕农户人均纯收入为3 937.24元,比2009年增长5.3%。国家粮款补助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2000—2013年,中央直接向退耕农户兑现的补助资金,使全区153万退耕农民人均受益4 641元。

(三)解放了农村劳动力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广大退耕农民在及时足额享受国家政策补助的同时,也从赖以生存的土地上解放出来。全区退耕地31.4万公顷,按每个劳动力经营耕地8亩计算,可以节省近60万个农村劳动力,为外出务工创造了条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移。各级政府把劳务输出这一“铁杆庄稼”作为农村增收一项重要措施常抓不懈,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长较快。固原市作为退耕还林还草主战场,劳务输出成为支柱产业之一。据统计,2007年退耕农户中有32.1%的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均外出务工收入560.7元,占工资性收入的76.6%。在外出务工的同时,农民也逐步接受了外界的新鲜事物,学到了新技术,在思想观念上发生了质的变化,改变故土难离、种粮为主、广种薄收靠天吃饭的传统观念,转向第二和第三产业发展,朝致富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四)加快了草畜产业发展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工程区累计增加林草间作面积12.67万公顷(包括退耕地还草和林草间作),每年可产优质牧草11 400万千克(亩均产干草60千克计),为畜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据监测,2007年退耕农户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人均1 190.3元,其中畜牧业贡献最大,人均达到690.5元,比重达到58%。盐池县通过发展以种植紫花苜蓿为主的草业,以养羊为主的养殖业,形成了一条从种草到养羊到滩羊产品加工的草畜产业链。

(五)稳定了社会秩序

宁夏是少数民族集聚区,退耕还林还草的重点区域又是国家级贫困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对稳定这一地区的社会秩序、解决农民温饱、引导脱贫致富意义重大。2004年至2007年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连续4年干旱,致使粮食作物减产,中部干旱带甚至绝产,但由于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广大退耕农户享受到了国家退耕还林还草的政策补助,口粮未受到影响,生计无忧、社会稳定,没有出现群体上访事件,更没有出现外出逃荒要饭的现象。因此,退耕还林工程被宁夏人民誉为“民心工程”“扶贫工程”“德政工程” 和“维稳工程”。

(六)促进了思想转变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不仅是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而且还能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沟通城乡经济、促进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这一思想意识的转变,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恶劣是其贫困的主要根源,改善生态环境是改变自身生存和生活条件的根本出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各级政府加强了农田水利、农村能源、生态移民、舍饲圈养等配套措施建设,引导和鼓励退耕农户发展生态经济型后续产业以及进城务工,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看到了改变现状的希望和契机,使其生存、生活和发展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五、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

201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确保省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前提下,逐步将25度以上不适宜耕种且有损生态的陡坡地退出基本农田,重要水源地、陡坡梯田、严重石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移民搬迁撂荒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范围”。同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实施,即“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基础上,国家相关部门核定各省总规模。”

2014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林业局相关要求,由自治区林业厅、农牧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宁林(办)发〔2014〕240号)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并编制了《宁夏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

宁夏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5年6月启动实施,截至2019年,国家累计安排宁夏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69万公顷。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 500元,分三次兑付:第一年每亩800元(其中含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分两次兑付:第一年每亩500元(其中含种草费120元)、第三年300元。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安排中央补助资金5.2亿元,其中:安排种苗补助1.27亿元、兑现退耕农户政策补助资金3.93亿元。

截至2019年,宁夏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共完成3.16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2.69万公顷,还草0.47万公顷。工程建设主要安排在原州区、彭阳县、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等11个县(区)和自治区农垦集团。

表3-3-8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面积统计表(2015—2019年) 单位:公顷

2020年9月7—1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赴宁夏进行“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国家级检查验收”工作,验收组一行9人,由华东院副总工王金荣带队。验收组抽取了西吉县、中宁县和红寺堡区为被检县(区)。经检查验收,国家验收组认为,宁夏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整体良好,各工程县(区)执行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得力,工程组织实施和档案管理规范,林地保存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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