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宁夏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调查监测范围内,宁夏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为26.85万公顷,占沙化土地总监测面积的23.67%。其中:沙坡头区面积最大,为9.93万公顷,占全区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总面积的37.34%;其次为中宁县6.96万公顷,占26.18%。
一、主要分布范围及面积
受自然环境特别是降水的影响以及人类活动的干扰,在宁夏中北部干旱带,许多土地具有明显沙化的趋势。在宁夏第五次(2015年)荒漠化和沙化调查监测范围内,宁夏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为26.85万公顷,占沙化土地总监测面积的23.67%。占宁夏总土地面积的5.17%。
有明显沙化趋势土地主要分布在银川市所属灵武市,吴忠市所属利通区、红寺堡开发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所属沙坡头区、中宁县;共涉及6个县(市、区)的63个乡(镇)。
其中:沙坡头区面积最大,为9.93万公顷,占全区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总面积的37.34%;其次为中宁县6.96万公顷,占26.18%。红寺堡区3.41万公顷,占11.81%;其他县市区6.56万公顷,占24.67%。(www.daowen.com)
表1-6-3 各县(市、区)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表(2015年)
二、有明显沙化趋势土地中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
在有明显沙化趋势的26.59万公顷的土地中,草地面积为21.78万公顷,占有明显沙化趋势土地总面积的81.91%;林地面积2.92万公顷,占10.98%;未利用地面积1.50万公顷,占5.64%;耕地面积0.39万公顷,占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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