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宁夏荒漠化土地面积占比超半数,荒漠化程度与面积分布情况

宁夏荒漠化土地面积占比超半数,荒漠化程度与面积分布情况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宁夏第五次荒漠化调查监测,荒漠化土地总面积278.90万公顷,占宁夏国土总面积的53.68%。表1-6-1各县区荒漠化类型统计表续表二、荒漠化程度及面积宁夏第五次调查监测,荒漠化总面积为278.90万公顷,按荒漠化程度分,轻度荒漠化土地面积为157.72万公顷,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56.55%;中度94.91万公顷,占34.03%;重度20.09万公顷,占7.20%;极重度6.18万公顷,占2.22%。

宁夏荒漠化土地面积占比超半数,荒漠化程度与面积分布情况

一、荒漠化类型及面积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将荒漠化定义为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各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沙化土地为由于各种因素形成的、地表呈现以沙(砾)物质为主要标志的退化土地。宁夏地处祖国内陆,大部分地域干旱少雨,再加上21世纪以前,宁夏农村人口压力大,社会经济相对落后,贫困人口多,过分依赖对自然资源的索取,滥垦荒地、滥挖甘草等野生植物,造成植被破坏、土地退化沙化,宁夏在全国是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最严重的省区之一。

根据宁夏第五次(2015年)荒漠化调查监测,荒漠化土地总面积278.90万公顷,占宁夏国土总面积的53.68%。

宁夏土地荒漠化主要类型为风蚀、水蚀、盐渍化三种形式,按荒漠化表现形式分,在荒漠化土地面积中风蚀荒漠化土地面积为125.98万公顷,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45.17%;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为146.61万公顷,占52.57%;盐渍化土地面积为6.31万公顷,占2.26%。主要分布在银川市所属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所属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吴忠市所属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中卫市所属沙坡头区、中宁县和海原县,共涉及17个县(市、区)的209个乡(镇)。

表1-6-1 各县区荒漠化类型统计表(2015年)

续表

二、荒漠化程度及面积(www.daowen.com)

宁夏第五次调查监测,荒漠化总面积为278.90万公顷,按荒漠化程度分,轻度荒漠化土地面积为157.72万公顷,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56.55%;中度94.91万公顷,占34.03%;重度20.09万公顷,占7.20%;极重度6.18万公顷,占2.22%。

(一)风蚀荒漠化土地程度

轻度风蚀荒漠化土地面积77.50万公顷,占风蚀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61.52%;中度35.24万公顷,占27.98%;重度8.11万公顷,占6.44%;极重度5.12万公顷,占4.06%。

(二)水蚀荒漠化土地程度

轻度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76.14万公顷,占水蚀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51.93%;中度58.09万公顷,占39.62%;重度11.44万公顷,占7.80%;极重度0.94万公顷,占0.64%。

(三)盐渍荒漠化土地程度

轻度盐渍荒漠化土地面积4.08万公顷,占盐渍化土地总面积的64.64%;中度1.57万公顷,占24.87%;重度0.54万公顷,占8.52%;极重度0.12万公顷,占1.97%。

三、荒漠化土地利用类型现状

宁夏第五次(2015年)调查监测荒漠化总面积为278.90万公顷,其土地利用现状:草地面积162.66万公顷,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58.3%;林地面积57.24万公顷,占20.5%;耕地面积47.52万公顷,占17.0%;未利用地面积11.48万公顷,占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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