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与仓库常常相伴而生。据1928年9月19日《大公报》刊发的《海河之岸各码头之一瞥,关系天津市面的兴衰,关系多数劳工的生活》一文载:
天津为华北重镇,水陆交通荟萃于此,但连年战事,陆运受军事影响,停滞难通,因之水道交通益趋繁盛。海河沿岸,自法租界至特一区,码头比栉,货栈林立。商货出入,以此为集中地点,且此十余码头者,每日需要搬运货物之劳动者,为数极多。故一方面对于劳工生活,亦有相当的重要,惟自海河淤塞,轮船难于进泊,商货装卸,胥往塘沽,各码头因亦受其影响。若河道不修,转运费时,则他日天津之海运事业,其重心势必移至塘沽。其关系于天津市面之盛衰,固不容忽视者也……渡河而东,则为特别三区。该区码头比较整洁,泊船亦多。闻自该区主任王固盘氏任事以来,对码头加以整顿,每四码头派一负责人员,专司船舶停驻、装卸、收费等事,故最近码头捐之收入,较以前为加增。
收回比利时租界主权之际,是在天津海河东岸大规模修建码头仓库的一个重要时间点。1929年3月8日《大公报》刊发《收回比租界后,预定建设计划》一文载:修筑马路,改建码头,敷设轨道,盖造仓库,开辟公园,设立医院,需费二五六五七九九二八元。天津比租界所处地域,“北接特别三区,西沿海河,南至小孙庄,东连大直沽。其面积,南北平均约长九百二十公尺,东西平均约长四百五十公尺,占地约五百八十余亩”。天津市政当局拟有具体的开发计划。因界内率多荒芜未开辟之地,“于布置计划,尚少阻碍,加以平奉路岔道,直达界内,又可径行引至海河河滨,将码头修筑妥善,则轮舶当然择近地停泊,更由界内择相当地点,建设铁桥,以达特一区。两岸交通既连接,市面发达”。“关于建筑马路码头,拟俟该租界收回之后,通判筹计,建筑有系统之马路,并将旧泊岸改筑立式码头,设置仓库,并添铺轨道,直达码头仓库,以期航轨直接运输,更安设起重机器,为人工运货之补助。”
据1930年11月21日《大公报》载《繁荣津市谈,市府李技正之——应发展水陆交通,促成设计委员会》:(www.daowen.com)
市府技正李吟秋为工程专家,对本市建设有所研究。据其语人,津市为北方唯一商埠,年来因内地购买力减少及海河淤塞关系,中外贸易日见减色,若不亟谋救济,或将一蹶不振。救济之法,须由振兴工商、便利交通入手。目前,应举办者:一为促成设计委员会,倘能在六个月限期以内完成设计工作,应一切建设得以进行。二为发展交通,以便商务,即疏浚南运、北运两河,平津通航之恢复,扩充长途汽车,凡“平津”“津保”“津宝”各路,应加修治,以利运输,同时,增加市内外公共汽车运输,俾陆上交通得增效能。三为划定工业区域,可就特三区及收回之比租界经营,并扩充改善河东街市、海河东岸,添筑码头仓库,增设渡船,或搭置便桥。此为发展工商、繁荣本市之根本大计。自应从速实施。至衢道之改良、排水之设施、重车之改良取缔、公用事业之改善收回,则有待于市政设计委员会之筹划。
当然,这个宏大构想,实现起来并不容易。1931年1月15日,中国政府正式收回天津比租界主权。原比租界改称天津特别行政区第四区(简称特四区),但特四区并未设立行政机构,而是与特三区合并办理。据1931年4月11日《大公报》载《特别四区决由特三区兼管》:“前比租界自经市当局接收后,曾由市公安局令饬特三区暂行接管。关于内部组织,曾由特别三区呈请上级机关,将前比租界定为‘特四区’,并拟组织内部、编制警队各办法。兹闻市政府已奉张副司令电令,将前比租界完全由特别三区兼管,无须专设管理机关。市公安局昨已案准市府命令,转饬特别三区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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