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动工伊始,各船户就声称建桥有碍通航。事情很快传到李鸿章耳朵里,他对此颇为关心,并于1889年3月10日给时任天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致信商议对策。在《李鸿章为法租界河心铁桥保航运事札德璀琳》中记载:
为札饬事,现在铁路公司新建紫竹林法租界河心之铁桥,据江浙沙宁船商及长芦盐商各禀称:桥孔只有两道,北边流急,南边淤浅,恐碍行驶,请设法保护利运,等情。
“伏波”号兵船
当时德璀琳认为,建桥工程已经展开。假如停止施工,拆除大桥,至少需要6个月时间。此外,拆桥时工人聚集桥下施工,势必影响船只往来,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在附近添设小火轮,用其为漕船指引航向、拖带护航,以避免船只与桥梁发生碰撞,同时,可选派熟悉水性、了解地形的官兵在此值守,以确保安全。他在信中写道:
拟请派前管带伏波兵船已革游击吕文经驻扎该桥,认真照料,带同沽坞熟悉船只出入坞门之水手二名,并雇舢板一二号来往查督,以专责成。所需费用,每月约一百两,等情前来。查吕文经久在江海港汊使船,熟悉机宜形势,据其面禀往驻照料,可保沙宁船过桥无阻。(www.daowen.com)
李鸿章对德璀琳的建议很是赞同,并照此办理。几天之后,1889年4月18日的《申报》上发表的《桥工水手》,介绍了造桥过程中为保证通航采取的应对措施,与上述德璀琳的建议如出一辙:
铁路公司新建桥梁,江浙沙船停顿不前,由傅相(编者注:李鸿章有“大学士”“太子太傅”衔,因此被尊称为“傅相”)委令中西各员勘验保全桥工。仍恐沙船或有不虞,酌派小轮船带入海河,遵章归上下水次停泊。现于初五日起至初九日止,由小轮船带泊沙船计四十余艘,一律平安无恙。于桥工有益,于沙船无损,所谓一举而两善备也。不谓耆舵人等,于初十日猝议更张,希图挟制,声请公司保险,方允由小轮船拖带。其所保者不知系钱银抑系性命。奉委办理是事之吕伟堂参戎(编者注:明清两代,武官参将,俗称参戎)谓汝,过黑水洋(编者注:对黄海的一种古称)尚不畏葸,何独于内河,一衣带水,有轮船拖带,请索保险耶?议迄不成,停止一日,至十一日拖带如前。参戎以人心不同有如其面,于是逐船派一舵工代为司舵,是日又带船七艘,并雇水手四名,给以号衣名,曰:‘桥工水手’,以供驱策。晚间于桥旁张灯,俾知趋向。吕参戎与税务司德君委派之西人,昕夕在工,劳瘁不辞。转瞬漕务报竣,桥工告成,当颂傅相之知人善任,并权使与参戎实力奉行也。
这里所说的参戎吕伟堂很可能就是德璀琳荐举的吕文经。可见在此事的处理上,李鸿章完全采纳了德璀琳的方案。事实证明,铁桥的修筑并未妨碍江浙沙船、盐船和海运粮船的正常通行。小火轮拖带的方法为往来船只提供了必要的安全保障。参戎吕伟堂安排“桥工水手”的做法更是考虑周全、处理得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