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塘沽—海河—天津,这段长达45海里的内河航运线为当时天津的沽口驳运专线。1931年之前,这段航线一直由英国太古洋行(天津驳船公司)以及大沽轮驳公司把持,所有自欧美各国运来货物完全为其包运,并且垄断了运销与金融、保险整个体系,中国航商根本无法涉足。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经济势力也迅速侵入华北。航运业也受到严重冲击,国人经营的海河驳运业,无不受其排挤而生存艰难。董浩云就曾亲见北方航业公司因经济拮据而将所有轮船抵押给大连的一家日本航商,初创时期的天津航业公司更是深受其害而举步维艰。
1946年,董浩云一家的合影,后来他们又有了一个女儿
从1932年开始,董浩云就开始积极倡导“自船、自货、自航”的航运方针,即中国自己的货物应由国人自己的轮船运输。经董浩云几次亲往山西太原绥靖公署采运处协商、谈判,1933年,天津航业公司首次获得了该公署从美国进口、天津大沽口交货的同蒲路枕木的承运权。但为了达到继续垄断中国航运的目的,英商大沽、太古驳船公司,日商日清驳船公司等洋商驳运公司,竟联合远洋轮船、贸易、金融、保险等方,“一致步调,或多方借口,或破坏恫吓,几无所不用其极,期达其永远独占野心”,他们向太原绥靖公署施压,采取联合降低驳运费、提高小工费等手段,对付天津航业公司。不肯屈服的天津航业公司则不惜血本斥巨资添置先进设备,引进先进技术,以高效、稳定的工作质量,与洋商针锋相对地抗衡。1934年,董浩云先后致函国民政府铁道部、太原绥靖公署主任阎锡山、北宁铁路材料局、正大铁路管理局等,历陈天津航业公司自创建以来,“本黾勉服务精神,为国航挽回权利,惨淡经营承运”的苦衷,表明“为积极承办全国铁路材料水上运输,进一步开拓远洋航运,实现‘自船、自货、自航’计划”的决心,恳请承揽同蒲路钢轨、铁路进口材料的水上运输业务。同年,山西省政府当局终将同蒲路修筑材料交给天津航业公司承运,并在来函中肯定了天津航业公司为收回航运权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巨大牺牲,称“此后如再购其他货物,对航运方面有何借力之处,当即函知”。(www.daowen.com)
1935年,董浩云更亲赴正大铁路局商揽进口枕木、钢轨等铁路材料沽口驳运的具体事宜。在董浩云及其天津航业公司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北宁、正太、平绥、道清各路进口铁路材料及美国粉、麦等,在天津港由外洋运来的大批进口货物的驳运业务,相继归由天津航业公司承揽,并正式向铁道部备案,从此打破了外商垄断华北水上运输的旧例,开国人自船、自货、自航之先河,是为我国收回航运主权之先声,为我国发展远洋航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天津市档案馆保存了董浩云手迹300余件,这是1933年董浩云致王更三的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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