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完善农业可持续发展法制:未来发展趋势

完善农业可持续发展法制:未来发展趋势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农业、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法律和法规,为可持续性农业纳入法制轨道创造了条件。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完善农村立法体制的具体部署,一要切实转变农村立法的基本方式。

完善农业可持续发展法制: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农业、保护资源、保护环境法律和法规,为可持续性农业纳入法制轨道创造了条件。除继续完善外,还应注重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是,我国的农村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相对于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地位和现实要求而言,我国农村立法依然滞后。目前有关农业农村的立法,更多的是行政性法规,一些急需的农村社会建设的法律还没有制定,特别是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还较薄弱。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由此可见,完善农村立法体制的具体举措,对依法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和任务、确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协调城乡关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将起到顶层设计的作用,是实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

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完善农村立法体制的具体部署,一要切实转变农村立法的基本方式。我国农村立法的基本方式应由政策方式向法治方式转变。一方面,需要重视立法的价值,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逐步用立法推动取代政策推动,防止政策的不稳定性影响农民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那些实践证明已经成熟并行之有效的农业决策应当及时上升为法律,使之成为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行为规则或一种价值导向。二要明确农村立法的价值取向。立法要坚持兼顾公平、适当倾斜的价值取向,改变以往城市发展优先的理念,均衡、有序地推动城乡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城乡居民能够均等地享有改革开放的成果。此外,在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和农业基础地位薄弱、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农业资源短缺,以及开发过度、污染加重的态势下,法律规则的规定应当适当向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倾斜,以推动城乡社会的整体性发展。三要构建完备的农村法律规范体系。除了制定农业基本法,还要在农业生产、农村治理与农民组织等方面制定专门法律和法规,同时为实施与管理“三农”特定行业制定专门的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形成完备的农村法律体系,促进和推动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社会进步与农民权益的保障,使农业农村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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