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化率的定义,即城镇化率=(城镇人口÷总人口)×100,本书计算了湖南省的城市发展轨迹,整理出自建国以来的城镇化率(见表7-2),可以发现湖南省农村城镇化发展历程,与其经济发展历程的变动方向基本是一致的,按照其发展趋势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表7-2 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的城镇化率
资料来源:根据湖南省历年的统计年鉴整理所得。
1.1949—1957年是工业化起步时期的城镇化阶段。解放后,党和政府正确地制定了恢复国民经济的政策,“一五”计划的实施,大大推进了湖南城镇化进程。到1957年底,全省设市城市由1949年的2个增至9个,建制镇由1949年的104个增至205个,城镇人口由1949年的235.95万人增至314.6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8.73%,年均增长0.1个百分点。(www.daowen.com)
2.1958—1965年是工业大起大落的城镇化阶段。受“大跃进”的影响,1958—1959年,全省城镇人口迅速增加,截至1961年底,湖南省城市数量由1958年的10个增加到16个,小城镇由94个增为159个,城镇人口比重达13.6%,比1957年提高了4.9个百分点。这种非常快速的城镇化发展使农业劳动力急剧减少,造成了农业生产的严重损失和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自1960年开始,全省采取调整方针,部分城镇人员返回农村参加劳动,同时调整市镇设置,使得全省城镇人口由1961年的477.73万人下降到1963年的3753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到10.1%,下降了3.5个百分点。
3.1966—1978年是工业化停滞不前的逆城镇化阶段。这一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国民经济面临崩溃,使全国各地区近乎一致的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在这12年中,湖南省设市城市仅增加3个,建制镇却减少21了个,非农业人口仅增加107.7万人,几乎相当于人口的自然增长;1977年湖南省城镇化率仅为11%,年均增长仅为0.092个百分点。
4.1979—1991年是城镇化复苏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湖南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村经济逐步向商品经济转变,乡镇企业较快发展,城镇化进程开始加速。这个时期由于“文革”结束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全国的城市化进程都开始复苏。至1991年,湖南省有设市城市26个,建制镇639个,市镇人口为1147.8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18.61%,年均增长0.593个百分点,仍然呈现缓慢前进态势。
5.1992年至今,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政府对城市化规划编制和管理体制的实施,对土地政策和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对户籍制度的放松,湖南省城镇化逐步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城镇人口较快增长,城镇化进程日益活跃,城镇化水平年均增长1.339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设市城市29个,建制镇1097个;城镇人口达8752.91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9.28%。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以小城镇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并存,小城镇快速发展的城市化体系开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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