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经济社会是社会经济过程和自然生态相互联系、相互交织的生态经济有机体。在这个复合系统中,生态与经济能否协调发展?怎样才能协调发展?是人们日益关心和重视的问题。为保持生态平衡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以下几个理论观点值得关注[1]。
1.临界论
农业生态经济系统是以生态系统为基础,农业生产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生态系统中进行的。生态系统本身具有一种内部的自我调节能力,即负反馈效能。依靠这种效能,系统才能保持稳定和平衡。但是这种自我调节能力不是无限度的,这个数量限额称为临界值,或称闽值或容量值。当生态系统中的某个组成部分由于外界的干扰,包括人类的不适当的干预,而使系统受到的伤害超过这个临界值,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就不能再起作用,从而引起系统功能的退化和结构的破坏,最终导致生态系统的混乱和经济系统的衰落。农业生态经济运动和发展的过程,是受到许多因素影响的。农业生产实践必须慎重地对待历史形成的生态系统的结构特点,遵循和顺应它的规律,因势利导地进行适度开发。即在自觉维护和保持生态系统的固有调节机制和不破坏其稳定性的前提下进行各类生产,以达到生态经济的综合协调发展。
2.平衡论
在农业生态经济系统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人的活动直接影响到这个系统的运动和变化。保持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是实现农业发展目标的基本前提。然而,生态环境质量的优劣,又是以生态是否平衡作为主要标准的。生态平衡与经济平衡关系十分密切,生态平衡的规律同经济领域中的一些规律是息息相关的。首先,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必然会使社会基本经济规律受到影响。因为社会基本经济规律的基本点,就是要发展生产、满足人民和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生态平衡如果遭到破坏,不但使大自然提供的各种资源供不应求,而且会使人类所需要的基本生活、生产资料受到损害。其次,破坏生态平衡的结果,必然会使社会各个部门的比例关系、收支平衡、信贷平衡受到影响。因为生态平衡在实质上具有要求各部门的比例关系、经济收支和信贷保持平衡的意义。如果生态平衡被破坏,各种自然灾害必然增加,就不得不增加预算中救灾的支出,经济上的平衡关系就难以保持。再次,破坏生态平衡的结果,会使社会生产某种产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从整个部门来说)在不同程度上起一定变化,使这个部门的商品价格因受资源减少、供应紧张而大幅度上升。
3.协调论
人类在农业生态经济系统中如果正确地运用生态经济规律、正确处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就会使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协调发展。在农业生态经济系统中,决定的因素是人的调控作用。人既是生态系统的成员,又是经济系统的主体。作为自然的人,要受生态规律的制约,参与生态系统的自然再生产;作为社会的人,又并非被动地适应生态规律,而是通过经济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施予干预、影响,以实现经济的不断增长。正是人的这种特殊地位和作用,使得人能够通过这种机制既不同于单纯追求经济目标的增长型机制,也不同于单纯追求生态目标的稳定型机制,而是一种经济与生态目标结构的“协调型”机制,在这一机制的作用下,生态系统的自然资源和物质能量得到比较充分合理的开发利用,既能满足经济增长的需要,同时又能保持生态的平衡稳定,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获得持久的自然生产力,从而实现生态经济的协调发展。
农业生态经济的良性循环的特征农业生态经济系统是农业生态系统、农业经济系统和农业技术系统经结构耦合而成的复杂系统,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以及价值转移是该系统的基本功能。这些功能的正常发挥依赖于系统的结构,不同的结构显示其不同的功能。而在系统结构比较合理的条件下,引起功能协同发挥的外在表现则为系统的良性循环。系统的良性循环是系统正常功能的更高层次的综合。农业生态经济的良性循环的特征表现为:
(1)高的生产力。传统的生产力概念包括人、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三个要素。农业生产过程实质上就是通过劳动手段,作用于劳动对象,以获取尽可能多的社会产品的过程。但农业生产力是在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中获得的,在社会分配、交换和消费中得以实现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的基础。
(2)稳定性。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稳定性表现在系统具有较大的抗逆力和耐冲击力。譬如,系统能够抗拒一定程度的自然灾害,对于环境的突变和病虫害的侵袭能进行有力地抵制,以避免不良后果的产生,从而能够维持此系统较高的生产能力。(www.daowen.com)
(3)持续性。持续性几乎是所有生态系统所具有的特征。对于农业生态经济系统这一特别重要的人工系统来说,持续性表现为生产力最高、最为稳定的系统的持续状态。要达到系统的持续性,就必须保护系统基础的全面改善。这些基础主要是指维持系统和各种自然资源及环境条件。
(4)剩余性。剩余性具有双重的含义。其一是系统组分的叠和;其二是系统中每一营养级的产品并不全部被上一营养级消费掉,总是留有些微少的剩余量。系统的剩余性是系统弹性特性的表现,可以说剩余量越大,系统的弹性越好。但作为农业生态经济系统这一目标系统来说,并非剩余越多越好,过多的剩余是系统的一种浪费。因此,一个正常的维持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在循环的各个环节上总是留有适量剩余物质,从而产生了良性循环农业生态经济的剩余特征。
(5)多维性。农业生态系统是由有生命的动植物和无生命的环境复合而成的。系统中的动植物复杂而多样,它们在其自身适宜的环境中生存、繁衍和消亡。因此,从系统的角度看,它们的分布和生态状态具有多维性。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人口的膨胀,社会需求量越来越大,人们干预自然的能力也愈来愈强,从而间接或直接地破坏大自然中动植物的多维性特征,使生态系统面临着一次次严峻的考验。例如,农业生态经济系统中的农田系统,它是千百年来在人类干预下形成的。为了提高这一系统的净生产力,人们采取了减少生物间物质和能量转换环节的做法。这种做法虽然减少了中间消费,提高了系统的生物产量,但是却由于减少了系统的维数带来了系统的不稳定性,降低了系统的抗逆性。因此,现代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又要求人们重新考虑系统的多维性问题。
(6)开放有序性。一个良性循环农业生态经济系统必定是一个开放系统,而且各系统的各个组分处于稳定有序的状态。这种系统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能量和信息,并通过系统内各有序子系统、多因素之间的协同作用促进系统不断地向更高一级的良性循环转化。
(7)自理性。严格说来,农业生态经济系统是一个自理系统。作为这个系统的组分——人,虽然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对系统进行干预,但人始终是系统的一个要素。系统生态观把人作为自身的一员,而不是作为它的对立面。人们不是要征服自然,而要在适应中改造自然。这样,人就与系统的其他组分取得了和谐统一,系统便不是在外部人力的强力干预下不规律地运行,而是在系统最活跃的因素——人的调节中,有规律地进行新陈代谢、正向演替。
(8)动态平衡性。作为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基础系统的农业生态主体便是各种有生命的动植物。它们之间及动植物与环境之间在新陈代谢过程中不断地维持着物质和能量的平衡,但这种平衡不是绝对的平衡,而是一种远离均衡的动植物种间、因素间的协调关系,是一种动态平衡关系。所以说,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是一种动态平衡系统。
(9)地域性。农业生态系统是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农业生物与环境通过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过程共同结合而成的一个生态学单位。这里生物与环境共存,不同的生物适应于不同的环境而存在,不同的环境中又必然存在着不同的生物。因此,这一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基础体系就必然随其中环境的变迁而演化。在不同的环境中,农业生态系统的组分不同,从而也就使得整个农业生态系统表现出不同的功能。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受制于一定的环境条件。
(10)目的性(目标性)。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这一人工生态系统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千百年来,人类积极干预自然生态系统,使其逐渐转化为农业生态经济系统。这种干预本身就具有强烈的目的性,从而也就使得人为干预下形成的良性循环系统带上了较强的目的性。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的主要目的(或目标)便是追求系统最大的生产能力,但这并不是唯一的目的,而且这一目的是有一定的前提的,那就是保持资源和环境的永续利用。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目标是一组围绕主要目标的集合,这组目标是农业生态经济得以良性循环的基本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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