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创新的理论与实践:技术、组织与制度

创新的理论与实践:技术、组织与制度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熊彼特认为,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和动力,并且他强调创新是不断破坏旧的结构、创造新的结构,是创造性破坏的过程。尽管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涵盖了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等多方面的内容,但是他对创新的研究仍然着重于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并不是其理论的主要方面。而规则、市场信号、参与者以及消费者需求都能够影响技术创新的特征。

创新的理论与实践:技术、组织与制度

1.创新的内涵

在英文中,创新(innovation)起源于拉丁语。它本身有三层含义,第一个是更新的涵义,就是对原有的东西进行替换。第二,创造新的东西,就是创造出原来没有的东西。第三,改变,就是对原有的东西进行发展和改造。创新是指人类为了满足自身需要,不断拓展对客观世界及其自身的认知与行为的过程和结果的活动。或具体讲,创新是指人为了一定的目的,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对事物的整体或其中的某些部分进行变革,从而使其得以更新与发展的活动。[48]古典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首先认识到创新产生的原因和重要性。1776年,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明确指出:“国家的富裕在于分工,而分工之所以有助于经济增长,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有助于某些机械的发明,这些发明将减少生产劳动的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分工的结果,每个人的全部注意力自然会倾注在一个简单事物上,所以只要工作性质还有改良的余地,各个劳动部门所雇的劳动者中,不久自会有人发现一些比较容易而便利的方法,来完成各自的工作。惟其如此,用在今日分工最细密的各种制造业上的机械,有很大部分,原是普通个人的发明”[49]。在这两段中,亚当?斯密并没有直接就创新的概念进行界定和分析,但是他的阐述中隐含着劳动者能力的改进,并且隐含着机械发明有助于经济增长的意义,而劳动者能力的改进、机械发明以及二者的有效结合都是由熊彼特提出的经典创新概念的重要外延。

1912年,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创新理论,并且阐述了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熊彼特认为,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和动力,并且他强调创新是不断破坏旧的结构、创造新的结构,是创造性破坏的过程。尽管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涵盖了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等多方面的内容,但是他对创新的研究仍然着重于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并不是其理论的主要方面。1960年代,诺思(D.C.North)和拉坦(V.W.Ruttan)等认为制度因素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并且他们将创新概念引入到制度分析中,从而制度创新成为创新理论必须研究和关注的内容。

2.创新的分类

现在大量关注创新的研究仍扎根于制造业中技术应用的创新。进一步的,还有一些研究关注于技术的生产—例如信息技术(IT)、纳米技术的生产,而不是这类技术的扩散。这些都是创新的重要内容,创新研究的视角不同,创新研究对象的类型也不同,具体的,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分类:

①从创新的内容分类:主要的可以分为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社会创新[50]。第一、技术创新是新的技术思想第一个成功的商业化结果。它也是一个产业主要的商业活动的结果,或是产业对健康、安全、环境规则以及压力遵守或反应的结果(Ashford et al.,1979)。而规则、市场信号、参与者以及消费者需求都能够影响技术创新的特征。第二、组织创新常常涉及到公司的组织特性,除了一个特定生产线的组织特性,还与公司机制的各种组织方面的变化相联系。例如,R&D/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环境和政府事务、产业关系以及工人健康和安全等问题都与这些变化相关。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公司内组织创新(而不是技术创新)是最需要开发的领域。组织创新在政府层面上也常常被定义为制度创新,但不论在哪一个层面上,制度创新都是组织创新的重要因素。第三、社会创新是指消费者、市民、工人对于产品和服务类型、环境质量、娱乐活动和工作需要等偏好的变化。社会创新可以改变工业国所提供的需求和供给的变化。总之,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社会创新是在不同层面上的创新行为,但是,三种创新行为所构成的网络会有交叉面,从而对彼此构成影响。

②从创新的进程分类:可分为激进式创新和渐进式创新,它们之间有很大区别。激进式创新是从通用技术演化而来,包括新产品或服务在技术上的重大发现或是组织的变革。激进式创新包括重大的破坏或是“创造性破坏的风暴”(Schumpeter,1942)。渐进式创新是既存的技术向着创新的轨道发展。根据对产业市场或是对公司本身的熟悉程度,渐进式创新也可以被中断。

③从创新的方式分类:可分为封闭(传统)性创新和开放性创新。封闭性创新与开放式创新截然不同,对于开放性创新模型,Chesbrough(2003)的描述如下,让新的观点流向公司外以获得更好的货币化的机会,或者是新的观点进入公司内部得到新的供给和新的商业模型(Brown,2003)。在随后对开放式创新的研究中,Von Hippel(2005)强调了顾客的重要性,他们提出了用户导向型创新。这个概念被Tapscott和Williams(2007)接受并推向了巅峰,他们组成了一个叫做“wikinomics”团队用来描述大量的合作和开放的资源技术。对于开放性创新的强调隐含着地理的意义,尽管这一点并不是显而易见的。开放式创新的提出使得对创新的讨论更加丰富,拓展了知识获得的渠道,在创新的研究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全球范围内从自身组织以外获得的新知识。并且逐渐认识到相互影响是学习和创新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渠道,例如,对于高新技术活动的集群,区域创新网络能够简化知识的交流。

以上内容是对创新类型的划分,根据不同的标准,创新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在不同的经济领域,不同类型的创新所起的作用不同。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创新型经济圈,创新所包含的内涵也比较广泛,不同类型的创新对于经济圈的发展具有的作用不同,并且作用的大小也不同。由于产业的发展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最大的动力,技术创新是相关产业发展主要的影响因素,所以本书研究的主要创新类型是技术创新,但是由于组织创新、社会创新等在创新型经济圈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所以对于创新型经济圈的研究也需要兼顾创新的其它类型。

3.创新理论的发展

创新相关理论的研究主要是从四个方面展开研究的。

第一,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于创新的研究。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研究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借助于生产函数,宏观生产函数把经济增长与生产要素的投入及技术状况联系在一起,经济增长率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技术进步增长率、劳动增长率和资本增长率,所以经济增长的源泉可以归结为劳动和资本的增长以及技术进步。对于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丹尼森(1961)分析了经济增长的因素,归纳为六个方面,包括劳动、资本存量的规模、资本配置状况、规模经济、知识进展和其他影响单位投入产量的因素。他于1985年出版了《1929-1982年美国经济增长趋势》一书,得出知识进展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因素,而知识进展包括技术知识、管理知识的进步和由于采用新的知识而产生的结构和设备更为有效的设计。库兹涅茨(1971)通过长期对经济增长相关理论的研究,得出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是知识存量的增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结构方面的变化。其中对于知识存量增加的分析,库兹涅茨认为。知识本身并不能成为直接生产力,只有经过科学发现、发明、革新、改良等一系列中间环节,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新古典增长理论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古典增长理论暴露出一些缺陷,例如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增长率的外生化等。80年代中期,罗默(1986)和卢卡斯(1988)等人对新古典增长理论进行了改进,发表了一系列的成果,形成了新经济增长理论,即以规模报酬递增和内生技术进步来说明一国长期经济增长和各国经济增长差异的研究成果。最早用技术外部性解释经济增长的是K.J.阿罗(1962),他用边干边学模型将外生技术进步内生化。罗默(1986)将阿罗模型进行了改进,他在知识溢出模型中假设知识具有足够强的溢出效应,知识或技术作为私人厂商进行意愿投资的产物,与物质资本投资的形式相同,知识投资的不断增长也会导致知识资本的边际收益递减,而知识溢出却可以抵消固定生产要素存在引起的知识资本边际产品递减的趋势,使得知识投资的社会收益率保持不变或呈现递增的趋势,因此,知识积累的过程不会中断,经济可以实现长期的增长。卢卡斯(1988)基于阿罗模型和宇泽弘文(1965)的增长模式,提出了更为重要的内生增长模型,这个模型用人力资本的溢出效应解释技术进步,说明经济增长是人力资本不断积累的结果。因此,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创新的研究集中于它作为影响经济增长重要因素的分析,其中技术进步、知识增长、人力资本增长等不同的因素均可用来代表创新的相关变量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对于创新的研究。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于经济增长的分析忽视了制度安排的重要作用,新制度经济学着重研究了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制度创新的相关理论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熊彼特(1939)在他的创新理论中对资本主义国家创新的性质做了分析,他认为,资本主义国家在创新的初期,只有少数企业可以享受创新所带来的高收益,此时创新具有“私有”的性质,但随着创新被模仿,从长期来看,创新具有“公有”的性质,而从“私有”向“公有”的转变不仅使得消费者获益,生产者成本降低,并为他人的进一步创新奠定知识基础,而且创新模仿所带来的竞争,又可以防止产业的垄断。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斯(1971)和拉坦(1978)赞同这一观点,并明确提出制度创新的概念,诺斯(1971)指出,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追加收益的现存制度的一种变革,包括制度的发明、模仿与演进,制度创新的原因是人们能够预期到创新的净收益大于创新的成本,而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这些收益却是无法实现的,而主动地、人为地改变现有制度中阻碍创新的因素是获得未来收益的主要途径。拉坦(1978)也指出,制度创新是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制度变革,此时,制度创新主要表现为:某种特定组织行为的变化,或是这一组织与其所处环境的相互关系的变化,以及在这一组织环境中当事人的行为及其相互关系规则的一些变化。

诺斯和拉坦认为制度创新的原因是现有制度下人们失去了获利的能力和获利的机会,而适宜的制度创新可以改变这一状况。并且,诺斯还认为,与技术创新相比,制度创新的起决定性的作用,“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拉坦也认为,制度创新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如果社会群体发现现有的制度不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就必须酝酿建立新制度,否则,经济就会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如果经济社会不存在通过制度创新而获得潜在收益的情况,意味着此时并不存在制度创新的可能,制度实现了所谓的均衡,但是制度的均衡是暂时的,一旦有了生产技术的变化、或者社会环境的变化等,制度的均衡就会被打破,制度的发展就由制度均衡走向制度创新。因此,新制度经济学着重对制度创新的分析,认为制度创新高于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起到关键的作用。(www.daowen.com)

第三,技术经济学对于创新的研究。技术经济学研究技术科学与经济科学相互渗透交叉的边缘学科,这是一门我国自己创建起来的经济学分支学科。上世纪80年代,徐寿波(1980)在其著作《技术经济学概论》中提出了“技术经济比较原理”,这一原理提出了多个技术方案进行经济效果比较必须具备四个可比条件:其一是满足需要上的可比,其二是满足消耗费用上的可比,其三是满足价格指标上的可比,其四是满足时间上的可比。许质武(1993)认为技术进步原理和技术进步与经济效益关系原理是技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内容包括技术进步的模式、形式和方式,技术发展变化规律,技术寿命周期理论,技术研究与开发、创新、扩散理论,技术进步动力和约束机制等,以此为基础,需要阐明技术进步经济效益的表现形式,技术进步与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变化,技术进步与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技术进步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方法等。孙续元(2001)指出,技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是建立在技术管理研究及技术创新研究上的。主要包括技术进步理论,技术选择理论,技术转让理论。这些理论主要讨论各种技术活动的意义及其作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原理及其依据,技术活动对国民经济、厂商效益产生影响的方式及其规律,国民经济增长及产业、产权结构表现在技术管理和技术创新领域的性质、特点以及规律。因此,技术经济学对于创新的研究集中于技术创新、创新扩散、技术创新的评价、可行性分析以及相应的技术创新的政策。

第四,创新经济学对于创新的研究。创新经济学是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创新的研究、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创新理论和技术经济学技术创新理论的基础上建立的经济学学科分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注重研究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新制度经济学注重研究制度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技术经济学注重研究技术创新的可行性及其收益成本,创新经济学基于以上几点,更加注重对创新过程的研究。20世纪后期兴起的以创新为研究核心的演化与创新经济学(也被称之为“新熊彼特经济学”,Neo—Schumpeterian Economics)。这个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不同于内生增长理论,即依赖于更少的假设和抽象,更加注重历史和比较的分析,而且注重经济增长的基本机制,也更为注重知识的核心地位(Verspagen,2006)和创新不确定性,在分析时广泛采用“技术范式”(Dosi,1982)、“自然轨道”(Nelson&Winter,1982)和“技术经济范式”(Freeman& Louca,2001)等分析工具。梳理这类研究,可以进一步细分出三条重要的研究路径。

国家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理论。该理论研究一国或者区域内的创新主体(企业、大学、政府和中介服务机构等)的完备性及主体间相互关联的作用力,对很多国家和地区做了相关研究(Freeman,1993;Edquist,1997;Asheimet a1.,2003;Asheim & Coenen,2005;Cooke,2003;Isaksen,2002;Lundvall,1992;Lundvallet a1.,2009;Lundvallet a1.,2010;Malmberg& Maskell,1999,2002;Nelson,1993;Viotti,2002;Wolfe,2003),这一点也体现在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政策与实践上(OECD,1997;UNCTAD,2007),欧盟甚至开展了大规模的技术创新调查和统计的相关工作。特别是在定量的经验研究方面,Fagerberg&Srholec(2007)选用25个指标对115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体系进行了因子分析,并且将“能力”细分成四类,基于此,发现“创新体系”和“治理”质量对经济发展的效果具有显著的作用。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下,近年来创新体系研究在我国学术界和政策界的影响显著上升。然而,目前创新体系研究仍然是关于构建体系的机制与经济发展关系的问题,特别是构建推动创新的制度以促进技术创新的发生、扩散和商业化。

图1.1 创新经济学的基础及发展

技术能力形成与经济发展研究。此类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成功实现“赶超”需要培育本土的技术能力,并对技术能力的不同类型进行了比较研究。对它的定义有所差别,如“社会能力”(Abramovitz,1986)、“技术能力”(Lall,1987)、“吸收能力”(Cohen&Lavithal,1990,1992)和“改进能力”(Viotii,2002),但都强调一个国家或者组织自身创新能力的形成机制,使其能够快速地吸收或执行创新,并且带来持续的绩效改进。借助这种创新能力形成理论,Kim(1997)、Wong(1999)和Mainga(2001)分别解释了韩国、新加坡等新型经济体的创新能力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机制。

技术革命与“长波”理论。以演化经济学为研究的方法,此类研究重点关注新的技术范式的演化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导致主导产业更替和金融投资的巨变的因素,这个过程的推进最终会引发经济的周期性波动(Perez,2004,2007;弗里曼和卢桑,2007;洪银兴,2009a;贾根良,2009)。

本书基于创新经济学对创新性经济圈展开研究,主要研究在这种区域发展模式下,创新体系的构建和运行,因此,区域创新体系的相关理论是本文研究创新型经济圈的主要出发点。

4.区域创新体系的相关内容

(1)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

根据柳卸林(2003)对区域创新体系相关理论的研究,Freeman(1987)是提出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的第一人,其相关理论在许多国家得到研究。英国的梅特卡夫(Metcalfe,1995)认为,以国家作为单位来分析技术体系的动态变化图象可能范围太大了,因此应该考虑一组特殊的以技术为基础的体系,而边界的选择可以以一个国家地理和制度为基准,在这个范围内部相关主体之间进行联结,支撑国家或国际创新体系的发展,这个概括是对区域创新体系(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较早的说明。

众多学者对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进行了说明。Cooke(1996)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由在职能上和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系统,这个系统支持并产生创新。因此可以把区域创新体系定义为“地理上确定的、行政上得到支持的创新网络及其机构的安排,这种安排以有规则性的较强的相互作用提高了区域内企业的创新产出”。瑞典的Asheim和Isaksen(1997、2002)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由相关的组织围绕两类主要行动者及其相互作用组成的区域性的集群。第一类主要行动者是域内产业集群及其支持产业的相关公司;第二类主要行动者是制度基础及其结构,包括科技机构、高等院校、技术中介机构、职业培训组织、产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它们具有支持区域创新的重要能力,这个概念突出了创新主体的多元性。

加拿大Doloreux(2002、2003)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相互作用的私人与公共利益体、正规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集合,其功能是按照组织和制度的安排以及人际关系促进知识的生产、利用和传播。如果说Cooke(1990)比较明确地点出了区域创新体系的地域性和网络性特征,Asheim和Isaksen则突出分析了创新主体的多元性,那么Doloreux则把主体要素和主体间互动形成的网络关系等量齐观,既重视创新主体的多元性,又注重了创新的网络性。英国卡迪夫大学的Philip Nicholas Cooke是一个较早进行区域创新体系研究的学者。他于1990年代初就对区域创新体系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1992年,他发表了一篇文章,名为“区域创新体系:新欧洲的竞争性规制”。他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而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此后,他又开展了大量以欧盟为背景的区域创新体系研究。丁焕峰(2003)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国际经济地理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区域创新体系理论通过—“后福特主义”—“产业集群”、—“区域的崛起”等经济的实践和经济理论组织等因素和新马克思主义及新熊彼特主义的创新研究在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的背景下结合起来,以解释区域进行系统化创新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对制度、组织等环境条件的要求,从而建立起区域学习创新、地方环境和区域增长之间的有机联系,组成了一个分析区域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有效的理论框架。区域创新体系是借鉴国家创新系统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一国内特定区域的创新问题。区域创新体系研究既是对创新系统理论的发展,又是对区域经济学的发展。

区域创新体系理论的来源及基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国家创新系统理论、演化经济学理论、新经济地理学和现代区域发展理论及新产业区理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从国家宏观角度来研究创新系统,RIS体系的建设是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内容,RIS体系可以从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中吸取相关知识和研究方法,在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指导下对区域进行研究。演化经济学借用生物进化学变异、自然选择和遗传三大核心思想,以新的视角来表述经济主体、企业和市场,以动态的方法特别强调历史、常规、环境和机构对企业的影响。新区域科学和现代区域发展理论更强调学习创新和地方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性,这种环境通过地理邻近和聚集以方便各行为主体相互学习和技术创新、扩散、积累,把企业、客户、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及政府机构联结起来组成一个较为有效的网络结构。新产业区理论则主要为RIS理论提供实证支持。Cooke认为,区域创新体系这一概念来自于发展经济学,它强调了企业经理在面临经济问题的社会互动中不断学习和改革而进行的选择,从而形成了企业的发展轨迹。这种互动超越了企业自身,它涉及到大学、研究所、教育部门和金融部门等,当在一个区域内形成了这些机构部门的频繁互动时,就可以认为存在了一个区域创新体系。Cooke和Morgan(2002)讨论了德国Baden Wurttemberg地区经济发展的因素、公司之间的动力网络联系、职业训练制度系统、研究开发中的投资、创新和技术的转移等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互动问题。Cooke指出,当今,创新体系正被用于区域经济的各个角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基础理论研究的增长和实际政策对区域创新体系形成的帮助。过去的十年,在欧洲有100多种区域创新体系方案被实行过。但是,对现有区域创新体系的新的压力是来自于知识经济的全球化,且这种全球化偏重于内部而避开外围。现在,新的处理创新赤字的方法正在欧洲出现,这也给真正的竞争、科学所扮演的角色、未来的研究和创新提供了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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