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全面调查、动态监测、统一评价制度,重点界定水流、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及权利。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支持开展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程序标准的试验,开展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集体林租赁等机制。自主探索公益林分类补偿和分级管理机制,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推行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模式。深入推进河道资源管理改革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推广遂昌金矿国家矿山公园生态修复和发展矿业文化旅游的典型经验,进一步理顺其管理体制。
2.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
培育一批从事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的专业化企业和机构。设立政府主导,水电生产、生物医药(不含化学合成工艺)等生态产品利用型企业参与的生态保护基金。探索创建生态产品交易平台,通过用能权交易机制鼓励清洁能源消费,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开展清洁能源抵扣能耗消费总量改革试点;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权益的初始配额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挂钩机制。
3.建立生态信用制度体系(www.daowen.com)
建立企业和自然人的生态信用档案、正负面清单和信用评价机制,将破坏生态环境、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等行为纳入失信范围。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行政审批、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挂钩的联动奖惩机制。
4.完善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金融体系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丽水市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项目。推动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与丽水合作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对试点的支持。引导提供生态产品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直接融资。支持探索农产品收益保险和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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