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矿区人民检察院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提前介入办法

矿区人民检察院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提前介入办法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制定《矿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党组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部署。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出台《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办法》,对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引导侦查取证;打破传统办案时限观念,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矿区人民检察院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提前介入办法

【概况】 2018年,矿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与大局同频共振,努力在服务大局中有所作为。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8件45人,批准逮捕20件37人,不批准逮捕7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5件75人,依法提起公诉50件72人。督促行政机关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75件,监督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1件,不断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行清查“水晶泥”、“问题疫苗”、制售假药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四进”活动,在区电视台开设《检察官普法进行时》专题栏目,为建设法治矿区贡献力量。通过登门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企业诉求,找准服务的着力点;主动认领检察机关“任务清单”,开通咨询绿色通道、开展在线便捷服务,搭建检企常态沟通桥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检察服务;坚决打击破坏非公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矿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共受理控告申诉类案件5件,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96人次,均予以答复;依法对以信访为由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公共秩序;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了连续20年无越级访和赴省进京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制定《矿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党组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部署。建立对内、对外各项联动协作机制,对内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对外建立与公安、法院、监察委的联动配合、线索移送、案件协调、快速办理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出台《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办法》,对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引导侦查取证;打破传统办案时限观念,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件23人,批准逮捕8件21人,追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件20人,提起公诉5件20人,起诉率100%,有罪判决率100%。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回头看”专项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活动。收到群众举报涉恶案件线索1件,“回头看”摸排线索2件,实地走访摸排线索1件,向监察委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案件线索4件。

公益诉讼】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两办”下发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积极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扎实开展公益诉讼“百日攻坚”行动,及时介入并配合全区对“散乱污”企业、畜牧养殖业水污染治理等整治工作。共立案160件,办结91件,67件均已进入诉前程序,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提起诉讼1件并顺利判决;累计清理处理违法堆放的垃圾、废物3000余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对4家小餐桌、8家餐饮企业、7家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整治。(www.daowen.com)

【强化监督】 共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6件,不起诉1件1人,追诉漏罪5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6件,技术协助案件24件。共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案件44件,其中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0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件,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5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3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开展监区安全巡察、隐患排查3次。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34件,其中协助市院办理二审案件8件,督促履职案件19件,支持起诉案件3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纠正违法案件1件。共受理未成年人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件4人,批准逮捕3件3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4件6人,提起公诉4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建成未成年人办案区,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组织“我要学宪法”知识竞赛,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护航青春 巾帼在行动”、“春晖”法治巡讲、“检察开放日”、“检察长讲宪法”等宣传活动,大力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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