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井陉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树牢大局意识,强化服务观念,担当改革重任,推进管理创新,机构改革、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矿区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井陉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编委办),是井陉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也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区委机构序列,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机构改革】 8月31日,全市深化县级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全市县级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12月29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了《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机构改革方案》。通过本轮改革,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党委机构13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2个。政府机构22个。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或调整优化区监察委员会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审计委员会、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委财经委员会、区委外事委员会、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调整优化机构编制、公务员、新闻出版和电影、民族宗教、侨务等管理职能和领导体制。新组建或调整优化职责的机构13个,与市级机关基本对应的机构14个。
【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配合纪检部门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及区委巡察机构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两站一中心”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组建工作;加强了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环保、宗教等机构和队伍建设,基层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加强。(www.daowen.com)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做好国务院、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2018年,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3批共29项,其中衔接取消14项,衔接下放6项,衔接合并调整8项,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及时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项、强制性中介服务1项、行政审批证明材料事项3项,衔接纳入政府部门技术性服务1项,全部落实到位并及时对外公开,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全市率先编制公开区级“一次办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按照省、市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区级“一次办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编制工作,在全市率先公开“一次办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30项,其中“马上办”事项82项、“网上办”事项87项、“就近办”事项7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优化和完善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支持配合区行政审批局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理顺现场勘验工作体制机制,及时调整、划转行政审批事项,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动态调整保留区级政务服务事项369项,编制公开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33项。通过优化和完善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在审批流程再造、审批服务便民化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性举措,打造了行政审批局改革的“矿区样本”,中央和省、市级内刊及媒体多次刊载矿区改革经验。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精神,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控制度机制。落实好矿区《关于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确保了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坚持保重点、保急需,科学配置,动态搞活,除机构改革外调整规范完善机构28个,调剂编制67名,争取市级批复矿区教师招聘用编70名,人员调配83名,机构编制资源效用和服务保障水平大大提升。1月25日,设立井陉矿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1月31日,完成了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编制配置和人员转隶等工作,并对区委巡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进行了调整规范。5月3日,在区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科工局、卫计局、文化旅游局、教育局、民政局、农牧局、矿市街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5月29日,将井陉矿区矿市街道人大工作室更名为井陉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矿市街道工作委员会。6月15日,规范乡(镇、街道)环保机构设置,乡(镇、街道)环境保护所,仍在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牌,规格不变。6月26日,在区行政审批局设立现场勘验科。7月3日,设立井陉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10月19日,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联合发文,在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配备1名宗教工作专职干部,专职负责基层宗教事务工作。机构编制信息化水平得到新提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挂标率达100%,列全市县(市、区)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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