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年,我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围绕最高法法院“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全力攻坚执行难,全年受理执行案件586件,执结557件,执结率95.05%,执行到位标的额5700余万元。
(一)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在区委领导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实施意见》;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召开由区委组织部、区行政审批局等29个单位部门出席“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会议决定将我院推送的失信名单及时嵌入29个惩戒单位部门的工作系统。全年,向联合惩戒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151人次,形成打击“老赖”合力。区财政拨付司法救助专项资金20万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
(二)不断健全执行管理体制机制。对执行难案,由院长督办,主要领导包案,带队攻艰、强力推进。在办案过程中,要求执行人员严守办案纪律,限期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为执行人员排除干扰和阻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切实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三)有效破解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建成集案件管理、指挥调度、网络查控、执行公开等功能于一体化的数据化、信息化、实体化平台。实现四级法院联网,实现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车辆管理中心和23家银行等单位信息互联共享,及时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股权等财产进行查控。(www.daowen.com)
(四)强力打击拒执行为。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微博等线上失信曝光平台,建立起“以本院电子显示屏为主轴,逐乡逐镇逐村张贴、发放失信名单为辅”的线下立体式失信曝光网络,全年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00余人次。依法运用拘传、拘留、等强制手段打击“老赖”。全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9人次,限制高消费391人次,拘传16人,拘留23人,罚款71.3万元,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人。
(五)形成强大氛围。执行干警走上街头,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打击拒执犯罪、执行不能等法律知识;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账号和微博等自媒体,定期更新执行信息;召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被执行人冯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河北电视台、共产党员网、《河北青年报》以及矿区电视台等媒体对此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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