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司法行为,以制度促公信。积极打造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网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涉案财务管理平台的作用,实行案件统一受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监督机制,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和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共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录入各类案件315件,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录入案件2件,录入涉案财务数6件;开展案件评查1次,评查各类案件157件,发送流程监控通报12次。
(二)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信。积极推进从选择性公开向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从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的转变,利用检察服务大厅、“两微一端”等新型媒体持续发布检察工作动态、重要案件信息、政务信息等内容。微博发布信息19437条,微信发布信息6256条,搜狐客户端发布信息202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信息88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51条。整合我院对外服务功能,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实体、网络、掌上、热线”四位一体的服务模式,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运用智慧检务,以科技促公信。坚持科技引领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检察机关“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支撑”水平。建成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远程接访系统、远程公诉系统、文书纠错与屏蔽系统;搭建指挥调度平台、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完成刑事办案区和未检办案区智能改造;上线OA移动办公系统;通过省档案5A级认定,成为矿区首家档案5A级认定单位。智慧检务的运用,实现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的目的,推动检察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跃升。
(四)主动接受监督,以监督促公信。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注重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络,不断提升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共向人大专题汇报工作3次;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评议检察工作1次,收集意见建议10条;开展“检察官走进人大代表之家”活动,与我区4家代表之家建立常态化联系,先后组织参加活动8次,征求代表意见6条,解答代表提出的问题20余次;以“双问计”活动开展为契机,问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18次,收集意见建议3类12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意识,夯实业务能力,规范司法行为,队伍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距离区委、市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区转型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法律监督中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发展不平衡,“重刑轻民”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还不够高。面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区委全会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抓好维护稳定、服务大局、扫黑除恶、公益诉讼、司法改革五项重点工作,夯实检察队伍和智慧检务两个基础,努力为我区全面开启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征程、建设资源枯竭型地区高质量转型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两抢一盗”、涉枪涉爆、制贩毒品、寻衅滋事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非法集资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犯罪;积极服务石钢项目建设、旅发大会承办、县城建设攻坚提质三件大事,依法打击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扰乱阻挠项目建设等违法行为;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在区委领导下,坚决落实“一案三查”、线索摸排、快捕快诉等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二)大力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健全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从源头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执行活动监督;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保障刑罚正确执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安全;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解决群众诉求。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和英雄烈士荣誉保护为重点,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增强服务社会大局能力。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提高科技辅助办案的能力;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结合司法办案,通过检察建议建言纠错,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及退出机制,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加强案件质量评查;重视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的配备,构建以检察官为中心的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完善和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抓住关键节点强化监督制约,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从严治检,健全检务督察制度,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意识形态教育,完善问责制度,对违法违纪的检察人员坚决查处;密切加强与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完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强化内外监督制约,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和新媒体建设,构建阳光检察机制。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成就事业。2019年,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积极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加快跨越转型、推进绿色发展、建设幸福矿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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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2.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又赋予检察机关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
3.公益诉讼“1+1”办案模式:指每一起提起诉讼的案件都要有一名民行检察官和一名公诉检察官全程参与,确保公益诉讼起诉人从立案开始就能介入调查、引导取证,着力克服公诉部门对公益诉讼工作认识不够、了解不多,民行部门诉讼能力偏弱,公益诉讼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实现“1+1>2”的效果。
4.三注重:指在办案过程中要注重诉讼、注重质量、注重效果。
5.四个维护:指维护刑事执行公平正义、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两个最大限度: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7.捕诉监防一体化: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四项检察职能统归未成年检察机构,由同一承办人跟进同一案件的全程,符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律,可最大限度预防、矫治、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8.OA移动办公系统:指将原有在电脑系统上的公文、通讯录、日程、文件管理、通知公告等功能迁移到手机,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掌上办公,对于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性事件有极其高效和出色的支持。
9.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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