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运行进入了新常态,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经济增速的下滑。伴随着增速的下降,消费、投资、出口、生产要素、产业组织、生态环境、市场竞争、经济风险、资源配置、宏观调控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运行层面的全面调整,也不可避免地会对整个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型提出迫切的要求。
我国治理模式的转型,涉及治理目标、治理机制和治理手段的全方位转变,其核心是要对支撑已有治理模式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治理现代化”应当成为新常态下我国治理模式转型的总方向和总目标。
在现代社会治理模式下,其突出特征是统一的意识形态让位于更为多元的价值信仰,各个主体逐渐从原有统一的社会有机体中脱离出来,明确各自的责、权、利边界。承担不同功能的各个领域日益成为互相之间界限分明、相对独立的系统。现代社会中每个子领域之内虽然也存在着层级秩序(例如,政治领域存在权力大小的级别、学术领域存在职称高低的层级),但各个领域的层级划分只能遵循自身的规则,不同领域之间的规则不能混淆。只有在功能式分化的现代社会中,社会统一意识形态和单一分层规则被打破后,才能真正破除了分工深化的樊篱,保证不同领域的相对独立性和专业性,营造出专业化水平提高可以带来相应回报的合理环境,从而推动分工的无限深化,产生现代的经济增长。(www.daowen.com)
传统社会治理的特征是各个领域之间的界限不清,各个主体之间的权责不明,整个社会被单一的社会分层规则所笼罩。而现代社会治理的特征是各个主体之间的功能明确、权责清晰,不同领域之间有较为明显的边界,社会的各领域之间遵循相对独立的分层规则。从现代化理论的视角来看,“治理现代化”就意味从传统社会的泛化治理逐渐转向现代社会的分化治理,而“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一个不同领域、不同主体之间界限清晰、权责对等的多元化社会。
推动我国治理模式转型的核心是给予政府以合理的定位,从过去的“政府主导”逐步转向“政府引导”,加快相应政府职能的转变,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体而言,在资源配置方面,要大幅减少政府对社会物质资源的直接管理和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政府职能的重点要逐步转向对非物质资源的管理和配置,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如规范制定、制度安排、秩序保障等。政府不再直接地、微观地管理社会经济领域的活动和关系,而逐步转向实施间接的和宏观的管理。在政府与其他主体关系方面,要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和政资分开,从功能泛化式治理向功能分化式治理转变,应对政府权力行使的边界有明确限制和制约,防止政府利用权力任意干涉其他社会领域的发展。在政府作用发挥的形式上,应从过去的主导和支配更多转向引导、参与、创造环境上,由“从上到下的单向决策”更多转向“多元交流的互动决策”上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稳定和可预期程度,以及可问责和法治化程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