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民营经济:助推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助推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把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履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21世纪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改革成功实现剥离、股改、上市,银行业经营较为稳健、资本充足率较高、风控体系较为完善,服务平台更加多元化,具备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从长期来看,服务好民营经济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机构效率,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实现金融机构与民营经济共赢发展。

民营经济:助推高质量发展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要把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履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民营经济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我国非公经济占GDP比重超过60%,税收比重超过50%,新增就业比重超过90%,离开民营经济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也就失去了应有之义。我国正在努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等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已通过交叉持股、产业链协作等形式,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经济,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也不允许、不可能剥离出民营经济。金融机构应形成大力支持民营经济的广泛共识。但据不完全统计,在银行贷款余额中,民营企业贷款只占25%,金融支持力度与民营经济对国民经济贡献率严重不匹配。正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并强调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发展壮大、充满活力,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虽然其在经济转型期也暴露出盲目扩张、低水平竞争等问题,面临较大挑战,但这也正是我国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机构,充分发挥金融风险识别、度量、预测和管理的经验与优势,通过深入挖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部分,获得更高收益补偿的机遇。21世纪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改革成功实现剥离、股改、上市,银行业经营较为稳健、资本充足率较高、风控体系较为完善,服务平台更加多元化,具备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从长期来看,服务好民营经济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机构效率,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实现金融机构与民营经济共赢发展。要把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赚取金融利润的长期重要增长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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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助推高质量发展

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多次强调要“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质量和效益继续提升”。近年来,我国通过对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和优化,坚持以市场化为主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经验,可以总结为如下方面。

银行信贷方面,作为中国社会融资最主要的类型,绿色贷款在绿色融资中占据主导地位。根据相关披露数据,中国21家主要银行绿色贷款余额从2013年年末的5.20万亿元人民币稳定增长至2018年年末的8.23万亿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达到9.62%;2018年绿色贷款比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速高6.1个百分点;绿色贷款增量占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量的14.2%。从不同用途来看,2018年年末,绿色交通运输项目和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贷款余额分别为3.83万亿元和2.0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1%和12.7%,全年分别增加5858亿元和2337亿元。从不同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3.66万亿元,同比增长19.4%,全年增加5954亿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2.61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全年增加2892亿元。

在债券方面,自2016年启动以来,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势头强劲。根据《2018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2018年,中国发行人在境内和境外市场共发行了2826亿元人民币(428亿美元)绿色债券,同比增长12%,占全球18%。三年间,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存量规模已经接近6000亿元,规模也位居世界前列。

在金融改革方面,五省(区)开展的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2017年6月,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区)部分地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这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迈入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区域探索相互推动、相辅相成的发展新阶段。近两年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先后组建了省、市、区多层级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市场化机制不断激发绿色金融创新内生活力,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项目投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初见成效,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推进,相关绿色信用信息共享水平提升,开展了绿色项目库及配套融资对接平台建设。

在国际合作方面,绿色金融逐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国绿色金融的国际话语权和引领力显著提升。在“一带一路”推进中,中国主动运用绿色金融引导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产业,控制并减少污染型投资。2018年11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与伦敦金融城绿色金融倡议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该原则在现有责任投资倡议的基础上,将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一带一路”建设,致力于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2017年年底,法国、中国、英国等8个国家的央行金融监管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截至2018年,该网络已经扩展到19个国家的央行和监管机构。

当前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可以从试验区发展、标准体系建设、绿色金融专项统计、信息披露等四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以促进绿色金融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推动试验区向纵深发展。利用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和现有的良好基础,发展以排污权为代表的环境权益抵质押市场渠道,推行以碳交易为特色的创新型融资模式;强化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明确市场准入,引导各种类型的社会资金进入绿色金融市场,切实降低绿色融资成本。(www.daowen.com)

二是规范发展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已由多部委联合印发,进一步厘清了产业边界,有助于把政策和资金聚焦到对推动绿色发展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产业上。这将逐步推动绿色金融市场相关机构统一关于绿色金融的监管、认证标准,形成更为规范、统一的市场标识和交易。特别是《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根据国情,继续把“煤炭清洁生产和利用”纳入绿色产业的支持范围,既考虑了煤炭作为我国主要的一次能源地位的情况,又对其绿色化发展给予支持。同时,中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有助于同国际相关机构互相借鉴学习,推动全球资源高效利用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是完善绿色金融专项统计,形成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的统计体系。绿色金融专项统计要从贷款、债券、基金、证券、保险等不同工具进一步向项目资产质量和环境效益等关键数据倾斜,制定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为发展绿色经济、防范化解绿色金融风险提供数据支撑。

四是强化信息披露,加强绿色金融发展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探索建立绿色金融全链条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便利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有效识别绿色项目和融资主体并对绿色项目进行合理定价,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绿色项目。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2019年6月24日,王文、曹明弟)

科技创新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但也要看到,很多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意识还不强,对科技创新的投入较少,面临转型升级困难。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树立科技创新意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由于一些民营企业自身风险防控、公司治理、人才储备较为薄弱,在当前较为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下推进科技创新的难度很大,迫切需要金融及时介入、提供支持。

历经数十年改革发展,我国以银行机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日臻完善。工农中建交等大型银行,占据银行体系半壁江山,是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银行机构已成为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但均脱胎于国有商业银行,天然具有侧重服务国有企业的倾向。为有效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例如,对民营经济不良信贷业务问责应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确保尽职免责,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给予监管激励;另一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也应主动加强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研究,不断优化内部业务管理、授信政策、资源配置等,通过强化内部制度建设,激励基层机构服务民营经济效率,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内生动力。要把金融监管与管理制度完善作为支持民营经济的重要保障。

民营经济不稳,很难实现中央提出的“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总体目标。在长短期因素、内外部因素以及民营经济自身特点叠加的情况下,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周期性、暂时性的困难与挑战,我国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民营企业遇到的金融问题,积极调整业务策略,找准切入点,主动、充分满足民营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内在合理金融需求,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大力发展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助力民营经济扩大市场空间、实现绿色发展、加快技术创新、提高融资可得性,努力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

切实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需要更主动的变革。目前,大体有两方面的问题所在。一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要着力完善公司治理。一些金融机构自身存在治理乱象,是服务实体经济不到位的重要根源。原保监会曾归纳总结保险行业存在“八大乱象”:虚假出资,资本不实;公司治理乱象;资金运用乱象,违规投资、激进投资;产品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销售误导,销售管理行为违规;理赔难;违规套取费用;数据造假。金融行业乱象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相关风险逐渐暴露,并可能出现跨市场跨区域传染,值得各方警醒和反思。对此,监管机构一方面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另一方面要通过推动银行和保险业完善公司治理,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将其作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加快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二是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大数据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传统的金融基础设施已不能满足金融机构发展和行业监管的实际需要。金融运行效率低下,会推高金融系统自身的融资成本,导致民营企业融资贵和实体经济产出下降。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携手共同构建高效安全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交易系统、信息系统、支付清算系统、登记托管系统、征信评级系统、会计审计等。同时,要借助金融科技的力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近年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升。2018年上半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提高到78.5%。这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同时,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观念转变等也会倒逼企业改善供给、转型发展,助推民营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增长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擎作用,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发展消费金融,用金融活水化解供需矛盾,打破消费市场的时间、空间壁垒,进一步扩大市场空间。

民营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不能忽略环保问题的存在。在当今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现实背景下,企业必须增加环保投入以降低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在这种条件下,众多企业能够实现转型升级,也有部分企业不得不退出市场。这既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在微观市场层面的表现,也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转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下市场自然出清的结果。绿色发展是大势所趋。民营经济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在绿色发展中寻找商机、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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