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商务带来的流通变革中,交易模式的变革是较为显著的变革之一。所谓交易模式是指由交易活动的基本形态、运行原则和内在机制所构成的抽象表达。可以说,它是交易活动的基本模式、常规性运行方式、运行原则和运行机制的基本形态。当前普遍使用的电子商务分类标准是按照参与交易的主体来划分的,在这种标准下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分为以下几种。
1.B2B交易模式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即B2B(business to business)电子商务。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包括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采购,企业与产品批发商、零售商之间的供货,企业与仓储、物流公司的业务协调等。具体交易过程包括发布供求信息,订货及确认订货,支付过程,票据的签发、传送和接收,确定配送方案并监控配送过程等。目前,世界上80%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是在企业之间完成的,而不是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完成的。
B2B包括非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和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非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是在开放的网络中为每笔交易寻找最佳伙伴,与伙伴进行从定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这里,虽然非特定占多数,但由于加入该网络的只限于需要这些商品的企业,可以设想是限于某一行业的企业。不过,它不以持续交易为前提,不同于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是在过去一直有交易关系或者今后一定要继续进行交易的企业间,为了相同的经济利益,共同进行的设计、开发或全面进行市场及库存管理而进行的商务交易。企业可以使用网络向供应商订货、接收发票和付款。B2B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多年运作历史,使用的效果也很好,特别是通过专用网络或增值网络实现了电子数据交换(EDI)。
例如,1688平台(www.1688.com)就是一个专门服务于企业对企业贸易的网站。各个企业客户都可以在该网站上找到合适的合作对象,进行采购或销售、接受合同等单证和付款业务。
2.B2C交易模式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即B2C(business to customer)电子商务。B2C类电子商务主要应用于商品零售业,包括面向普通消费者的网上商品销售(网上购物)和网上电子银行业务(存款业务、取款业务和货币兑换业务等)。它类似于联机服务中进行的商品买卖,是利用计算机网络使消费者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高级形式。这种形式基本等同于电子化的零售,是随着WWW(万维网)的出现迅速发展起来的。目前,在互联网上遍布各种类型的商业中心,提供从鲜花、书籍到计算机、汽车等各种消费商品和服务。传统商家都根据各自销售商品的经验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此类商务活动。
B2C是目前发展非常迅速的一个领域,也是电子商务的一个新的增长点。B2C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以8848网上商城正式运营为标志;到目前为止,B2C市场上成功的企业有天猫商城、京东商城、当当网、1号店、亚马逊、苏宁易购、国美在线等。
3.C2C交易模式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即C2C(consumer to consumer)电子商务。简单地说就是消费者本身提供服务或产品给其他消费者。
在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中,C2C模式由于其用户参与性强、灵活方便等特点,表现出了很强的发展潜力。C2C电子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在上面发布待出售的物品信息,而买方可以从中选择、购买。同时,为便于买卖双方交易,C2C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交易所需的一系列配套服务,如协调市场信息汇集、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多种付款方式等。
到目前为止,C2C市场上成功的企业有淘宝网、易趣网等。
4.B2G交易模式(www.daowen.com)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即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电子商务。这种商务活动覆盖企业与政府组织间的各项事务,包括政府采购、税收、商检、管理条例发布以及法规政策帮助等。
在该交易模式中,政府一方面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布自己的采购清单,公开、透明、高效、廉洁地完成所需物品的采购;另一方面,政府对企业宏观调控、指导规范、监督管理的职能通过网络电子商务方式能更充分、及时地发挥。借助网络其他信息技术,政府职能部门能及时、全面地获取所需信息,做出正确决策,做到快速反应,迅速、直接地将政策法规及调控信息传达给企业,起到管理与服务的作用。在电子商务中,政府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对电子商务的推动、管理和规范。
总之,在电子商务中政府有两重角色:既是电子商务的使用者,进行购买活动属商业行为;又是电子商务的宏观管理者,对电子商务起着扶持和规范的作用。对企业而言,政府既是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又是电子商务中企业的管理者。
5.C2B交易模式
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即C2B(customer to business)电子商务。C2B模式最先由美国流行起来,其核心是采用消费者主动的方式,通过聚合分散分布,使数量庞大的用户形成一个强大的采购集团,以此来改变B2C模式中用户一对一出价的弱势地位,使其享受以大批发商的价格买单件商品的利益。这一模式改变了原有生产者(企业和机构)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帮助消费者和商家创造了一个更加省时、省力、省钱的交易渠道。
6.ABC交易模式
代理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即ABC(agent、business、consumer)电子商务。ABC交易模式是新型电子商务模式的一种,它是由代理商、商家和消费者共同搭建的集生产、经营、消费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三者之间可以转化,相互服务、相互支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真正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7.B2B2C交易模式
B2B2C(business to business to customers)是一种新的网络通信销售方式,第一个B指广义的卖方(成品、半成品、材料提供商等),并不仅仅局限于品牌供应商、影视制作公司和图书出版商,任何的商品供应商或服务供应商都能可能成为第一个business;第二个B是B2B2C模式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统一的经营管理对商品和服务、消费者终端同时进行整合,是广大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为供应商和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是互联网电子商务服务供应商。C表示在第二个B构建的统一电子商务平台购物的消费者。
B2B2C是目前B2B、B2C模式的演变和完善,把B2C和C2C完美地结合起来,通过B2B2C模式的电子商务企业构建自己的物流供应链系统,提供统一的服务。它把“供应商→生产商→经销商→消费者”各个产业链紧密连接在一起。整个供应链是一个从创造增值到价值变现的过程,把从生产、分销到终端零售的资源进行全面整合,不仅大大增强了网商的服务能力,更有利于客户获得增加价值的机会。该平台将帮助商家直接充当卖方角色,把商家直接推到与消费者面对面的前台,让生产商获得更多的利润,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技术和产品创新上,最终让广大消费者获益。
8.O2O交易模式
线上线下共同交易模式,即O2O(online to offline)电子商务交易模式。O2O 是新兴起的一种电子商务新商业模式,即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这样线下服务就可以在网上寻找消费者,然后将他们带到现实的商店中。它是支付模式和为店主创造客流量的一种结合,实现了线上的购买,线下的服务。它本质上是可计量的,因为每一笔交易(或者是预约)都发生在网上。这种模式应该说更偏向于线下,更利于消费者,让消费者在消费时感到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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