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泰尔指数分解分析和偏离度指数分析侧重于揭示数字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接下来的协调度指数分析则侧重于揭示数字经济发展的地区协调性,尤其是相邻省份之间的协调性。自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而相互竞争也形成了相互模仿的倾向,由于数字经济企业的快速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能力都具有影响。所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也就成为地方政府相互竞争的主要领域。
图4-7 1994—2018年分地区数字经济企业退出率泰尔指数分解结果
根据表4-5,从整个时间段各省数字经济企业进入率协调度指数均值的大小来看,所有省份的均值在0.89—1.00,协调度处于较高水平,其中:浙江的均值最大,为0.9957,西藏的均值最小,为0.8969,前者是后者的1.11倍。分时间段来看:在互联网1.0时代,山西的均值最大,为0.9959,西藏的均值最小,为0.7605,前者是后者的1.31倍。在互联网2.0时代,浙江的均值最大,为0.9992,西藏的均值最小,为0.9184,前者是后者的1.09倍,差异有所缩小,且最大值和最小值都有所缩小。在互联网3.0时代,甘肃的均值最大,为0.9988,陕西的均值最小,为0.9725,前者是后者的1.03倍,差异进一步缩小,主要是因为最小值增加幅度更大。在互联网4.0时代,广东的均值最大,为0.9993,新疆的均值最小,为0.9820,前者是后者的1.02倍,差异进一步缩小,同样主要是因为最小值增加幅度更大。从变动趋势来看,互联网2.0时代相对于互联网1.0时代,有23个省份的均值有所上升;互联网3.0时代相对于互联网2.0时代,有14个省份的均值有所上升;互联网4.0时代相对于互联网3.0时代,有26个省份的均值有所上升。将不同发展阶段联系起来看,只有辽宁、山东、河南、西藏和新疆的均值始终保持上升趋势,且没有哪个省份的均值始终保持下降趋势。以上结果表明,从整个时间段来看,相邻省份在数字经济企业进入率方面的协调度指数处于较高水平,相邻省份间差异较小,尤其是在互联网2.0时代和互联网4.0时代。
表4-5 1994—2018年各省份数字经济企业进入率协调度指数的测算结果
续 表
下面进一步从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区的角度对数字经济企业进入率协调度指数进行分析。根据图4-8,从协调度指数均值的大小来看,没有哪个地区的均值一直是最大或最小的,东部地区出现最大值的次数最多,为11次;西部地区出现最小值的次数最多,为18次。从变动趋势来看,三大地区均大致呈现波动式上升趋势,尤其是西部地区更加明显。从期初值和期末值的大小来看,1994年,东部地区均值为0.9913,中部地区均值为0.9805,西部地区均值为0.8803;到了2018年,东部地区均值为0.9917,中部地区均值为0.9972,西部地区均值为0.9942,三大地区的期末值都大于期初值,且三大地区之间在协调度指数方面的差异有所缩小。以上结果表明,就相邻省份数字经济企业进入率水平而言,东部和中部地区内部相邻省份之间的发展差异始终较小,西部地区尽管期初差异较大,但期末差异已经明显缩小。
根据表4-6,从整个时间段各省数字经济企业退出率协调度指数均值的大小来看,各省份的均值在0.46—1.00,相较于前面的进入率,协调度处于较低水平,其中:浙江的均值最大,为0.9862,北京的均值最小,为0.4645,前者是后者的2.12倍。分时间段来看:在互联网1.0时代,浙江的均值最大,为0.9758,北京的均值最小,为0.0223,前者是后者的43.76倍。在互联网2.0时代,湖北的均值最大,为0.9938,北京的均值最小,为0.4635,前者是后者的2.14倍,差异有所缩小,且最大值和最小值都有所增加,尤其是最小值增加幅度明显。在互联网3.0时代,辽宁的均值最大,为0.9952,西藏的均值最小,为0.6488,前者是后者的1.53倍,差异进一步缩小,且最大值和最小值都有所增加。在互联网4.0时代,四川的均值最大,为0.9998,海南的均值最小,为0.7630,前者是后者的1.31倍,差异进一步缩小,且最大值和最小值都有所增加。从变动趋势来看,互联网2.0时代相对于互联网1.0时代,有27个省份的均值有所上升;互联网3.0时代相对于互联网2.0时代,有23个省份的均值有所上升;互联网4.0时代相对于互联网3.0时代,有18个省份的均值有所上升。将不同发展阶段联系起来看,有8个省份的均值始终保持上升趋势,且没有省份的均值始终保持下降趋势。以上结果表明,从整个时间段来看,相邻省份在数字经济企业退出率方面的协调度指数尽管处于较低水平,主要表现为最小值都小于0.8,但在不同阶段,多数省份的均值都呈上升趋势,意味着相邻省份之间在退出率方面的差异逐渐缩小。(www.daowen.com)
图4-8 1994—2018年三大地区数字经济企业进入率协调度指数均值的测算结果
表4-6 1994—2018年各省份数字经济企业退出率协调度指数的测算结果
续 表
下面进一步从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区的角度对数字经济企业退出率协调度指数进行分析。通过对比可知,相较于进入率,三大地区数字经济企业退出率的协调度出现小于0.8的情形更多。根据图4-9,从协调度指数均值的大小来看,没有哪个地区的均值一直是最大或最小的,中部地区出现最大值的次数最多,为12次;东部地区出现最小值的次数最多,为15次。从变动趋势来看,与前面的进入率相同,三大地区均大致呈现波动式上升的趋势。从期初值和期末值的大小来看,1994年,东部地区均值为0.5418,中部地区均值为0.6167,西部地区均值为0.5815;到了2018年,东部地区均值为0.9738,中部地区均值为0.9851,西部地区均值为0.9901。三大地区的期末值都明显大于期初值,且三大地区之间在协调度指数方面的差异也有所缩小。以上结果表明,从相邻省份数字经济企业退出率水平来看,三大地区在期初的差异较大,即地区内不同省份之间在退出率方面差异明显,但到了期末,差异已经明显缩小。
综上,从协调度指数的分析结果看,在相邻省份层面,进入率的协调性处于较高水平,而退出率则处于较低水平,这表明相邻省份间,数字经济发展在企业进入方面的模仿性更强。分地区看,所有地区的数字经济企业进入率和退出率协调度都呈现波动式上升趋势,在进入互联网4.0时代后,三大地区之间的差异也明显缩小。
图4-9 1994—2018年三大地区数字经济企业退出率协调度指数均值的测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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