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区域财政政策对区域经济调节的效果更好、力度更强,应配合使用国家相关经济政策,通过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配合使用来加强对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的政策扶持;通过财政政策和信贷政策的配合来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进而达到平衡地区经济发展、缩小经济差距的目标。
(一)区域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有机结合
为了提高国家财政投资的投资效益,政府在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提供财政资金支持时应将区域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安排财政资金投资时,既要追求效益,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有重点支持的产业,又要突出重点地区。
在产业投资方面,要集中力量重点支持海洋产业的发展,将财政资金投向如水产养殖业、远洋渔业、滨海特色农业、海洋生物产业、海洋装备制造业、海洋能源矿产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化工产业、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业、海洋运输物流业和海洋文化旅游业等与海洋相关的产业。按照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七个城市分工不同,每个城市发展的特色海洋产业也各有不同,在投入财政资金时,应按照规划的目标,给予不同城市特色海洋产业优先投资安排。
在投资地区的问题上,较发达地区像青岛、烟台、威海等几个城市,应投资于优势产业和技术、资本密集型的产业,突出该地区的优势;在欠发达地区,如日照、滨州,主要应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电力、交通、能源、教育等项目,为这些地区创造良好的投资和创业环境,吸引投资者和创业者前来发展,以此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
(二)加强与信贷政策的配合
1.实行有倾斜性的区域信贷政策(www.daowen.com)
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实施有差别的区域信贷政策,对具有海洋特色的产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以商业贷款为主,同时给予政策性贷款的支持。另外,对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特别是该区内欠发达城市)的商业银行,可适当降低其存款准备金率和贴现率,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增加该地区的基础货币的供给量,提高国家宏观政策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融资的支持力度。对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的乡镇企业和私营经济,可以采用专项贷款和专项基金的形式,鼓励其发展。
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成立区域性开发银行,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开发银行为有发展能力和偿还能力的项目筹集发展资金,特别是区域内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和地区的项目,通过财政投融资活动贯彻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发展战略;同时可以填补商业贷款和民间资本不足造成的资金缺口,增加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资金支持。投资的重点是那些资金投入量大、回收期长且盈利率较低的项目,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现有的商业银行难以承担或不愿承担的建设项目的融资。
2.完善金融市场,实现多渠道融通资金
政府手中掌握的政策性投资资金的数量是有限的,现在普通商业银行规避风险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而民间私人资金和外资大多投向了投资回报率较高的产业和地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要筹集到足量的资金,不能单纯依靠政府的政策性投资和商业银行单款,要想办法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实现渠道融资。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货币市场,扩大同业拆借范围,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及外汇市场,大力发展票据市场,鼓励支持企业进行票据融资,促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形成区域性票据市场;其次要加速发展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方面有着其他市场无法比拟的优势,成熟的资本市场将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资金筹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三,要逐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打造一个高效的金融市场,通过金融市场传播投资信息,增加投资机会,为投资者提供投资评价和投资选择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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