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高技术水平低的根本原因

我国高技术水平低的根本原因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这种标准化的产业转移给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贸易增长,但其参与高技术产品的生产过程却主要集中于五个方面,即原材料的采购与加工、附件的生产、核心部件进口与组装、中间产品的进口与组装、制成品的销售。这些低技术活动的转移以外包和FDI为主要形式。这就促使我们思考,目前中国“高技术不高”的现状是如何产生的呢?

我国高技术水平低的根本原因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全球化浪潮远远不同于始于19世纪末的全球化,尽管这两次全球化都以全球贸易量的大幅度攀升为主要特征,但无论是在生产的分工、商品贸易的种类还是对各国财富的影响等诸多方面都有着巨大本质的区别。从结构上看,1870年到1913年间国际贸易的绝大部分是属于部门间贸易(Inter-sectoral trade),主要是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交换,这种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绝对优势基础之上的分工体系,基本上可归结为工业化国家和农业国之间的水平型产业分工。对原材料(如石油、粮食、矿产)而言,基本上不经加工直接出口;对制成品而言,其所有生产环节都将在本国完成,出口就意味着产品生产过程的终结,产品本身就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技术能力和科学水平。这次分工的背后体现了第一次科技革命所带来的供给规模扩大与发达国家国内市场相对饱和之间的矛盾,工业国不得不通过国际贸易来掠取廉价原材料并拓展世界市场。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信息技术革命将第二次全球化浪潮推向新的高点,世界贸易结构和分工体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跨国公司成为新的主角,产业和企业内贸易成为新的贸易形式。到了90年代,跨国公司的企业内贸易已占到了全球贸易总量的1/3。从产品的角度来看,前一轮全球化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初级产品贸易的重要性不断下降,而中间产品贸易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从产业间到产业内,从产品间到产品内,从国家间到企业间,这三大转变反映了国际分工越来越深化也越来越复杂的全新格局。

在新的国际分工形成过程中,以ICT为主导的高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球化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促进,相互影响。一方面,目前的高技术产业受益于全球化,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使分工国际化的成本和风险不断降低,各国开放程度的加大也在逐渐消除投资壁垒,这为生产和服务外包(Outsourcing)以及外国直接投资(FDI)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以及便利的条件;另一方面,高技术产业本身的特点也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极大地促进了贸易和分工的全球化,特别是高技术产品具有核心功能集成化、整体功能模块化(Modularity)的特点,发达国家将具有核心功能的中间产品出口并在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发展中国家组装,能够极大地降低高技术产品的成本,整个制造过程被分解为不同的工序和环节,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生产、销售。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再到营销、服务,新的国际分工意味着最终产品已不再是某一个国家的产品,而是来自不同国家的企业合作的结果。即使在生产部分,也分为核心部件生产、附属部件生产、原料加工以及组装等多个环节。

中国目前所参与的分工体系表现为一种典型的三角贸易形式: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向中国出口中间产品,以中国为出口基地将中间产品组装为制成品后销往美国和欧洲。尽管这种标准化的产业转移给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贸易增长,但其参与高技术产品的生产过程却主要集中于五个方面,即原材料的采购与加工、附件的生产、核心部件进口与组装、中间产品的进口与组装、制成品的销售。从图4-3可以看出,进料加工与来料装配占了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极大比重。

图4-3 高技术产品出口按贸易方式分布(1998~2005)(www.daowen.com)

数据来源:中国科技统计(www.sts.org.cn)。

这些低技术活动的转移以外包和FDI为主要形式。分工专业化以及跨国公司“归核化”(Refocusing)的战略调整使得外包成为必然(Markides, 1995),即企业运用外部资源来进行它过去用本地的人力、物力进行的非核心的经济活动;而为了在控制技术专有权(Appropriability)的同时降低人力资源成本,FDI成为跨国公司最好的选择。显而易见,真正的高知识密集活动和高研发投入的部分发生在核心部件的制造上,该过程体现了前沿知识和科学理论的最新应用,而中国在高技术产品的整个生产链条中恰恰最缺乏这个环节。究其根本,真正满足高技术特性的部件和核心产品的生产都被先进国家所垄断,高技术部件与其最终产品已在国家层次上实现了分离,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已不能作为判断一个国家高技术产业竞争力的唯一标准。

这就促使我们思考,目前中国“高技术不高”的现状是如何产生的呢?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为了融入新一轮的全球化,制定了一系列以市场换技术为核心的政策,这些政策与美国重视国内技术创新的先进技术规划不同,而是强调外资的重要性,强调引进外来技术的重要性,忽视了对本土民族企业的保护以及民族企业的自主发展。众所周知,在全球竞争加剧、企业不断寻求降低成本的动因下,外资进入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意图在于利用廉价的劳动力,其次是开拓市场,最后才是技术转移。这一顺序也间接决定了中国必然以其传统的比较优势融入全球分工。尽管三资企业一直享受着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尽管跨国公司声称不断加大在中国的研发力度,建立各种形式和规模的研发中心,但其对中国高技术的影响却非常有限。一方面,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对境内的高技术保护从未放松,有关专利的法案铺天盖地,更不可能主动为中国转移技术;另一方面,无论一种技术有多么的高深,也不过是人类思想的物化,取决于其背后高智能的工程师,只有人的知识、能力、素质提升了,技术进步与高技术发展才成为可能。而跨国公司设在中国的研发中心,有些纯粹是出于成本的原因从国外转移到了中国,多数研发人员还是外国工程师,中国员工根本无法参与核心技术的研究,这显然对我国高技术发展毫无益处;另外,一些研发中心虽然大量使用当地的人力资源参与新技术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技术溢出,但在研发的比例上,母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仍然占据着绝对优势,本土民族企业根本无法分享其技术成果。单纯地期望依靠跨国公司、依靠市场换技术,显然不能实现我国高技术产业竞争力的提升。

更为关键的是,无论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设在何处,其研发必然以母公司的总体战略为核心,而不是以研发所在国的实际技术需求为核心。换言之,尽管中国的R&D投入年年攀升,但真正受益于此的却是跨国公司。一项新技术刚开发出来就立刻被投入到国外市场,这种现象已屡见不鲜。因而,仅仅将研发投入作为一国高技术发展状况的判定标准已经不合时宜,并且常常会带来“统计幻觉”。马丁(Martin,2006)认为,作为众多研究基础的OECD产业划分体系将R&D投入视为唯一指标,模糊了产业特征与国家界限。发展中国家近年来在高技术产品上的出口额大幅上升,然而技术能力的提高却非常有限,原因就在于发展中国家从事的是高技术产业劳动密集部分的生产环节,尽管整个产业从R&D角度来看是高技术的,但这些发展中国家是否具有真正的高技术却值得怀疑。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研发部门在发展中国家实现的R&D投入被计入该国统计数据中,但其研究成果却在跨国公司总部或其他分支机构所在国首先得到应用,这样一来,我们所统计的R&D数据就无法对本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形成有力的解释。所以,“R&D决定论”是产生高技术“幻觉”的主要原因,只有当我们全面综合地考察高技术的各个特征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认清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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