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技术产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的出现与“高技术产业”的界定密切相关。自OECD首次对高技术产业进行科学的界定以来,中低技术产业的概念和范围才逐渐为人所知。
1986年,OECD以R&D经费强度(R&D经费占产值比重)为界定指标,选择比较典型的13个成员国1979~1981年的有关数据进行加权处理,将《国际标准行业分类》第二版(ISIC-Rev.2)中的22个制造业部门划分为高技术(high-tech)、中技术(medium-tech)和低技术(low-tech)三个产业类别。其中,得到正式界定的高技术产业的范围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
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活动中的知识、技术因素急剧增长,制造业各部门的R&D经费投入发生了重大变化。1994年,OECD借鉴美国DOC3[1]的经验,考虑了间接R&D经费[2],选用R&D总经费(直接R&D经费+间接R&D经费)占总产值比重、直接R&D经费占总产值比重和直接R&D经费占增加值比重等三项指标,以10个更为典型的成员国1973~1992年的数据为依据进行了逐年计算,最终依据1980年和1990年的数据,将制造业重新划分为高技术、中高技术(medium-high-tech)、中低技术(medium-low-tech)和低技术四个产业类别。
随着《国际标准行业分类》第三版(ISIC-Rev.3)的逐步推广并在世界各国得到普遍应用,OECD于2001年根据13个成员国1991~1997年的平均R&D经费强度(R&D经费占产值和增加值比重)对制造业的技术分类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在OECD 2003年的《科技和工业记分牌》(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dustry Scoreboard)中,OECD以12个成员国1991~1999年数据为依据,再次对2001年的分类结果予以确认,并一直沿用至今。(www.daowen.com)
除了选用R&D经费强度作为界定指标,OECD秘书处也曾尝试用多种标准来鉴别一个产业的技术含量,但由于缺乏数据而未能量化。结果,R&D强度成为的唯一的界定指标。
OECD对制造业进行技术分类,其目的是研究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并非针对中高技术、中低技术和低技术产业。“低技术产业”、“中低技术产业”的概念虽然与高技术产业同时出现在OECD的各种文件中,受到的关注程度却远逊于高技术产业。直到2002年,由欧盟委员会资助的PILOT项目才对欧洲的低技术产业政策与发展状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人们对这些“非高技术产业”的关注度才有所提高。由于低技术产业和中低技术产业具有相似的创新特征,明显有别于中高技术产业和高技术产业,PILOT将前两类产业合称为LMT产业[3]。正是借鉴了PILOT项目,本书所研究的中低技术产业在范围上与LMT产业较为相似,只是具体内容存在些许差别。
由于我国与OECD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距,国家统计局和科技部在对国内的高技术产业进行界定时并未完全采用OECD的产业技术分类标准,也没有引入“中低技术产业”等相关概念,仅有少数几位学者在其论述中略有提及,他们或采用OECD有关产业技术分类的标准或直接套用中低技术产业的定义。游光荣(1998)从我国的科技国情出发,推断出我国工业在整体水平上属于低技术产业;张红和李燕义(2000)也认为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乃至全部企业从整体上都属于低技术产业。也有学者如郭克莎(2003)根据OECD的划分口径,结合我国工业统计和发展的实际,将国内的制造业划分为高技术密集度产业、中高技术密集度产业、中低技术密集度产业和低技术密集度产业四种类型;江剑和官建成(2008)在分析我国中低技术产业创新效率时也作出过类似的界定。尽管这些学者对我国中低技术产业的界定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但是,由于各研究机构和学者主要侧重于高技术产业的研究,对中低技术产业普遍缺乏兴趣,加之研究历史较短,对产业技术分类标准及“中低技术产业”的概念还存在较大争议,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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