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部门创新体系优化方案

部门创新体系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部门创新体系的核心在于运用一种多学科的、整体的和动态的方法研究产业部门中的创新问题。“部门创新体系”的研究框架就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应运而生的。帕维特的这一部门体系分类方法目前仍然被许多学者所采用,对后来部门创新体系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部门创新体系优化方案

从知识经济一直到“自主创新”一词在国内持续升温,人们日益认识到知识与创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以新古典经济学范式为基础的主流产业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等,在研究知识与创新等问题上面临着严峻的范式困境。近年来,以演化经济学为基础的部门创新体系研究框架逐渐形成,部门创新体系这一分析框架不仅极大地扩大了产业经济学的研究视野,而且,对我国正在进行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作用。

下面,笔者将在回顾和总结部门创新体系研究框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的基础之上,对其理论贡献进行系统的概括;然后,针对部门创新体系研究框架忽视后发工业化国家产业追赶这一研究缺陷,围绕历史上的一些曾相对落后、后来迅速崛起的国家或地区,如德国、美国、日本以及韩国等,重点探讨这些地区是如何通过战略产业部门的创新体系建设带动经济发展走上“创新型国家”道路,并总结其经验。

(一)部门创新体系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部门创新体系(Sectoral Systems of Innovation,SSI)[23]是一个从系统的视角研究产业或部门层面上的技术、组织和制度等创新问题的新兴的研究领域。作为对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的深化和补充,部门创新体系着眼于特定部门,主要研究部门体系之间在创新活动的速度、类型及其组织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以及这些差异的影响因素。此外,部门创新体系还关注部门的转变以及部门创新模式的历时变迁等问题。部门创新体系的核心在于运用一种多学科的、整体的和动态的方法研究产业部门中的创新问题。

部门创新体系是从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中演化出来的。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则是由英国学者弗里曼1987年在其专著《技术与经济绩效:来自日本的教训》中首次提出的,这一概念经由《技术变迁与经济理论》这个著名的论文集而广为学术界所知。伦德瓦尔(Lundwall,1992)和纳尔逊(Nelson,1993)两部书名同为“国家创新体系”的著作的出版,进一步推动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应用研究。两类研究被艾德奎斯特(Edquist,1997)概括为创新体系的交互学习学派(又阿伦堡学派,Aalborg School)和历史学派。自此之后,创新体系在政策制定者和学者们中间广泛流行。创新体系因其在明确地分析系统内各组织间知识的创造、扩散和应用方面的优势,被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欧盟等许多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作为分析知识经济问题的重要工具。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国际经济、技术及社会环境的变化,创新体系的研究逐渐派生出许多分支。国家创新体系关注国家边界、非企业组织和制度的作用。区域创新体系或地方创新体系则更强调区域的作用。技术体系(或系统)理论则主要分析由主体所构成的网络在技术的形成、扩散和运用中的交互作用,关注点是技术而不是部门。“部门创新体系”的研究框架就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应运而生的。

随着创新体系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国家创新体系本身存在的一些局限性,例如,部门体系的跨国界联系使国家创新体系在分析具体部门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以社会制度背景分析为主的国家创新体系分析框架很难对与创新活动相关的技术、组织和制度等不同层次之间的内在关系作深入探讨;等等。实际上,创新问题因国家、区域、部门等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作为创新体系在产业或部门层面上的体现,部门创新体系推动了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的深入,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不足之处。

部门创新体系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演化经济学和创新体系的思想。实质上,创新体系研究与演化经济学尤其是其主要流派——新熊彼特学派密不可分,创新体系研究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演化经济学的一种应用。动态性、过程和变化是演化经济学的关键性概念,学习和知识通常被认为是经济系统演化的要素;演化理论强调认知方面因素的作用,如信念、目标和预期等,这些因素受到历史和过往经验的影响;多样性生成和选择过程作为演化机制推动着经济的演化过程。创新体系文献普遍认为,创新是行为主体之间交互作用过程的结果,并非企业的孤立行为,它应当被看成是一个集体协作的过程;在创新过程中,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非企业组织如大学、研究中心等相互影响、交互作用,其中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联系和网络是创新及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要素。

有关部门间创新活动的差异问题的论述,可以追溯到熊彼特的贡献。在其1911年的《经济发展理论》中,熊彼特主要关心的是企业家创业型小企业的创新作用,而他在后来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中,则把关注的焦点转向大企业的作用。熊彼特的这一转变被后人察觉到,前后两种不同的创新模式分别被称为熊彼特创新模式Ⅰ(创业型模式)与熊彼特创新模式Ⅱ(惯例型模式)。温特(Winter,1984)在比较分析两种创新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技术型式”(technological regime)的概念,这一概念现已成为部门创新体系的核心概念之一。罗森伯格(Rosenberg,1976,1982)结合部门经验,研究了部门之间技术创新的不同来源。帕维特(Pavitt,1984)在一篇题为“技术变迁的部门模式”的论文中,在经验数据的基础之上根据制造业的不同技术特点,提出了部门创新模式的四分法:(1)供应商主导型,如农业建筑业;(2)规模密集型,如汽车工业;(3)特殊供应商型,如机械和仪器制造业;(4)科学基础型,如电子行业和化学工业。帕维特的这一部门体系分类方法目前仍然被许多学者所采用,对后来部门创新体系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此外,卡尔森等人(Carlsson et al.,1991)提出的“技术体系”(technological system)理论也是部门创新体系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

在许多早期成果的基础之上,布雷奇和马莱巴(Breschi and Malerba, 1997)提出了“部门创新体系”的概念,即它是由“特定部门中参与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以及技术的研发和使用的企业所构成的系统(或群体)”[24]。尽管上述定义具有开创性的地位,然而存在的问题也是很明显的,例如,该定义仅考虑到企业的作用而对参与部门创新活动的其他主体如大学和融资机构等并未提及。Malerba(2002,2004,2005)在上述论文的基础之上,对部门创新体系的定义、构成要素和分析框架等都进行了比较充分的研究,其内容包括:(1)马莱巴(Malerba,1997)对定义作了修正和完善,把企业以外的其他行为主体明确考虑进去,指出部门创新体系是“基于市场与非市场联系的参与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的系列主体的集合”;(2)明确了部门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知识、技术、行为主体、网络和制度因素以及用户需求的作用等方面;(3)部门边界与部门体系的动态演化被纳入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框架中;(4)马莱巴还对部门创新体系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来源进行了考察。

近年来,以马莱巴为代表的一批国际学者以部门创新体系分析框架为基础,对包括制药、化工等在内的欧洲六大部门体系进行了经验研究,在此基础上由马莱巴担任主编,于2005年出版的《部门创新体系:概念、问题与欧洲六部门分析》论文集推动了部门创新体系研究在理论和经验方面不断深化,并提高了其国际影响;《演化经济学杂志》2006年第1~2期合刊专门以“创新、产业动态发展与结构变迁”为主题做了一期“部门创新体系”专刊。此外,霍格里斯(Per Högselius,2002)和吉尔斯(Frank W. Geels,2004)等人也对部门创新体系作出过一定的贡献。

马莱巴(Malerba,2004)概括了部门创新体系的五个研究特点:(1)同时强调供给、需求和用户在创新过程的作用;(2)企业与其他行为主体共同推动创新过程;(3)市场因素与非市场因素作用并重;(4)强调制度因素的作用;(5)部门体系的边界不再被视为既定的和静态的,强调部门体系的动态变化过程。这五点特征概括出了部门创新体系研究的整体特点以及近期发展动态,这与其他产业或部门研究方法存在明显区别。

(二)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框架与理论贡献

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框架主要由知识与技术、行为主体与网络、制度与需求或用户的作用所构成。部门创新体系的这几个构成要素之间是紧密联系的。以知识与技术、行为主体与网络和制度与需求这三个方面为例,它们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密不可分的相互影响。具体表现为:首先,部门创新活动的技术和知识基础特点影响着创新活动的组织方式;其次,技术变迁的主体是组织,创新活动的组织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技术创新的类型和方向;最后,就主体行为和技术变迁而言,制度同时发挥着约束和促进的作用,技术变迁推动制度变迁,其中制度变迁则由组织来实施[25]

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框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特性产生不同的创新模式

不同部门之间在创新活动的知识基础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知识基础的历时变化影响着部门创新体系的边界和结构以及创新活动的组织方式。知识在创新和生产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创新体系尤其强调知识的意会性特点,知识的获取与企业的学习过程和能力密切相关。部门之间在知识基础方面存在的差异,分别体现在部门创新活动的科学技术基础和部门产品的应用需求这两个方面。不同部门体系在知识基础方面的差异集中体现在所谓的“技术型式”这一概念上。

技术型式反映了一系列部门的特点的集合。布雷奇和马莱巴(Breschi and Malerba,1997)提出了“技术型式”的四个构成要素:技术机会、可占有性、累积条件和知识基础。这四个要素的含义分别为:技术机会指对研究项目进行一定投资后产生创新的可能性;可占有性指保护创新不被模仿以及从创新活动中获利的可能性;累积条件指创新活动所具有的路径依赖性特点;而(部门)相关知识基础的特点则指支撑企业创新活动的知识特点。技术型式的基本作用表现在,它限定了企业问题解决的范围,并为企业寻找问题解决的答案提供某种指引。

关于技术型式与部门创新模式之间的关系,布雷奇和马莱巴(Breschi and Malerba,1997)结合技术型式的四个要素对熊彼特创新模式Ⅰ与熊彼特创新模式Ⅱ的区别进行了阐释。他们认为,部门创新体系的这两种基本创新模式之间的差别主要表现在:熊彼特创新模式Ⅰ以“创造性毁灭”为特征,其特点可以概括为进入壁垒较低、企业家和新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等;而熊彼特创新模式Ⅱ则以“创造性累积”为特征,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创新厂商规模较大、新创新者较高的进入壁垒等方面。一般说来,较高的技术机会、较低的可占有性和累积性条件会导致熊彼特创新模式Ⅰ的出现,反之,则导致熊彼特创新模式Ⅱ的产生。两种创新模式在一定条件下存在相互转化的关系。

2. 行为主体与网络在部门创新体系的主体地位

企业因其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而成为部门创新体系的关键主体。然而部门创新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它不仅强调企业的作用,更对大学、研究机构等的作用给予特别关注。部门创新体系的主体包括个人和组织:个人如消费者、企业家、科学家;企业组织包括用户、生产者、供应商在内;非企业组织有大学、金融机构、政府机构等。各行为主体具有不同的学习方式、能力、信念、目标、组织结构和行为等,它们之间通过交易、合作、竞争和命令等市场或非市场关系彼此联系。部门创新体系在组织层面上以各行为主体及其组成的网络关系为研究对象,重点探讨包括企业、大学、用户、供应商以及融资机构、政府机关等在内的不同组织之间合作是如何实现的。基于演化经济学的原理,各主体的异质性是部门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尤其是企业的异质性在部门体系差异和动态演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需要特别关注。在部门体系中,异质性主体之间通过市场或非市场联系形成组织网络。相关研究表明,在不确定和激烈变化的环境中,网络的出现并不是因为主体之间的相似性,而恰恰是因为它们是不同的。在现代经济中,网络变得越来越重要。

3. 制度的作用

关于创新体系,以前的文献中存在把“制度”和“组织”两个概念混同的误区。尽管在英文中“制度”一词有时有“特定组织(如大学和政府机构等)”的含义,但是这里我们对这两个概念加以明确区分,“制度”的含义主要遵从诺斯有关“博弈规则”的经典定义,而大学和政府机构等列入组织层面的主体与网络要素。制度包括规范、惯例、规则、法律和标准等,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两种类型。根据其对部门体系的不同影响,制度具有不同层次,如国家层次制度、部门特定制度以及地方制度等,部门特定制度如部门劳动市场体系和部门特定融资体系。制度影响着部门中各创新主体的认知、行动及其彼此之间的交互作用,进而对部门体系中技术变迁的速度、创新活动的组织方式和创新成果等产生影响。制度的特定表现形式随部门体系的不同而异。国家制度对部门体系有影响作用,不同的国家制度形式会对部门体系中的创新活动产生不同影响;同一部门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一定区别,国家制度与部门的特点之间适应与否和部门创新活动紧密相关。学者们认为,与部门创新活动相关的制度是由部门和国家变量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也是企业组织或非企业组织的有意设计与个体的自发行为之间交互联系协同作用的结果[26]

4. 用户、需求对部门体系动态演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需求在部门体系和创新过程中的作用集中体现在用户、顾客、公共采购等方面。需求由单个消费者、企业和公共部门组成。与企业的异质性同样道理,不同的用户个体在学习过程、能力和目标因素上存在差异。需求对部门之间创新活动和部门体系的演化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熊彼特本人主要关注与创新活动相关的供给方面的因素,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受熊彼特本人对需求在创新活动中消极观点的影响,有关需求方面的研究开展得比较晚。希普尔(Eric von Hippel)对若干产业的实证研究表明,在不同的产业中,制造商、供应商以及用户在创新过程中的作用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在每个产业的价值链上,各个环节都可能成为创新的源泉,希普尔对用户主导的创新进行了深入研究。克里斯滕森(Clayton Christensen,1997)在研究磁盘驱动器行业的基础之上论述了需求在突破性技术(disruptive technologies)产生过程中的作用。需求与部门创新体系的关系的相关研究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理论和经验研究仍有待于深化。

部门与创新体系研究的理论贡献在于,首先,部门创新体系的演化一直是熊彼特研究的中心,在熊彼特看来,“经济发展是一个由创新驱动的、以历史事件为背景的、性质不断变化的过程”[27]。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部门创新体系的动态演化,作为熊彼特研究的主题,才部分得到恢复。人们逐渐认识到,部门创新体系是一个伴随路径依赖、锁定与路径创造的复杂过程,其中技术、制度、需求等因素交互作用,协同演化。部门创新体系的动态演化遵循着两条基本机制,即多样性生成与选择过程。这两种过程对产业的动态过程和部门创新体系之间的差异构成重大影响;多样性生成体现在产品、技术、企业和制度以及战略和行为等方面,多样性生成与进入、研发、创新机制密切相关。与部门创新体系的动态演化相关的理论探索与部门经验研究正在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关注。

其次,部门创新体系是在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但相对于后者,部门创新体系有两大优势:一方面,经验研究表明,创新的系统特点在不同部门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国家创新体系未能深入剖析学习方式和部门特定制度等问题;另一方面,部门创新体系的跨国界联系使得部门创新体系分析不能局限在国界范围内,而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则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国家层次分析并不总是分析部门创新体系的结构和变迁的最合适维度。大量经验研究表明,某些产业仅位于特定区域,而这些属于特定区域内的公司,在创新过程中彼此相互合作,但却和其他特定区域或其他国家相互竞争。然而有些产业却与大型公司在全球性层次上展开竞争,而与当地某些专业化的制造商紧密合作。因此,在部门创新体系分析框架中,不同产业可能会有不同的竞争性、互动性及组织的界限,而这会是超越国界的。

再次,部门创新体系研究不仅丰富了创新体系的研究内容,对于产业经济学研究的多元化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就我国现实情况而言,部门创新体系的意义更在于它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把握自主创新的含义,部门创新体系对于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三)自主创新与部门创新体系研究的历史经验及其启示

部门创新体系分析框架近年来初步形成,在经验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些进展,然而,部门创新体系的研究,很多都是在结合发达国家实践的基础上展开的,如何使部门创新体系的研究框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研究相结合,目前几乎仍处于空白状态。本书后两部分将重点讨论在一些创新型国家或地区(如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等)历史上作为欠发达经济体时,它们是如何通过战略部门的创新体系建设推动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并最终实现经济追赶或跨越的。

从经济史的角度来看,世界主要国家之间经济追赶是贯穿世界经济发展史的一条主线。自英国工业革命以来,典型的追赶例子包括,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德美两国对英国的追赶和“二战”以后日本的经济追赶,等等。德国的追赶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钢铁、化学和电力工业的发展,而美国对英国的跨越则是靠着钢铁、电力和汽车工业。“为什么有些国家在某些时期能在某些关键产业取得显著的技术领先地位,并将这种优势维持一段时期?其他国家是怎样赶上来的?”[28]这一问题当然非常复杂,需要从经济、政治、历史和文化背景给予多层次考虑,不过有一点可以明确,那就是,离开自主创新,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赶超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基于技术、组织和制度等不同维度,部门创新体系为我们研究产业部门中的创新活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历史经验表明,关键部门的选择及其部门创新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在落后国家对领先国家的成功赶超过程中往往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带动和支撑作用。后发国家自主创新的实现离不开技术创新,但是没有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保障作用,技术创新也只能是昙花一现。此外,成功的经济追赶更离不开政府积极作用的发挥。目前的发达国家如德国、美国和日本等,在历史上实现其经济追赶的过程中,无一例外都曾借助旨在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产业政策的实施。在全球化的今天,发展中国家如何在新的国际竞争环境下发挥政府在产业政策与创新政策等方面的有效作用,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国家作用的发挥既要有利于发展本土工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又要防止政府过度干预可能造成的危害,在这一方面,韩国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前期,德国成功地实现了对英国的超越。在1870年至1914年间,德国的追赶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钢铁、化学和电力工业的自主创新,而企业技术实验室的建立以及企业与大学科研合作关系的确立,则是推动这些部门创新体系得到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创新制度。以合成染料工业为例,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左右,合成染料工业技术开始出现,该技术以大学培训的化学家作为关键性投入。现代工业研究实验室的诞生为德国化学工业的繁荣创造了制度和组织条件,它组织化学家们协同为其雇主而工作,并对年轻化学家们进行系统的训练。在此之前,“传统老式企业没有工业研究实验室,他们只是通过小规模的投资过程缓慢地获得新的合成染料,而‘新’式企业则对工业研究实验室进行了投资,由于这种投资,他们要比老式企业以更快的速度获得新的合成染料”。[29]最初的时候,英国的企业比德国企业数量更多而且规模更大,然而,由于英国“没有一个企业建有工业研究实验室”,而“德国大学所培养的化学家数量超过了德国和英国企业对化学家有限的需求”。随着新技术的出现,“因为大多数现有化学家是由德国培养出来的”[30],因此德国企业也就拥有了比英国企业更为明显的优势。

日本战后工业的振兴同样离不开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作用。20世纪60年代,以丰田公司为首的日本制造业根据日本的文化传统和日本企业的特点,将“福特制”与弹性生产方式有机结合,改组为丰田生产方式。“丰田制”在保留福特制大规模生产优点的同时,又有效地克服了其缺点。以丰田制和准时生产制为代表的组织变革为“二战”后日本工业的振兴奠定了基础,而汽车工业、电子工业和钢铁工业等一批战略部门的崛起则为日本工业腾飞制造了条件。

以汽车工业为例,日本汽车工业由弱到强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实施自主创新的过程。日本汽车制造企业通过大量引进、消化、吸收当时的美国先进技术,加上丰田制等经营管理创新,以及充分抓住了第二次石油危机后的节能需求所提供的机遇,造就了日本汽车业在当今全球的霸主地位。日本企业每引进一项技术,总会花更多精力和物力进行消化、吸收;企业不仅要完全学会和掌握这项技术,而且要以这项技术为基础,通过创新,研究和开发出拥有自己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日本企业这种充分把技术引进与改造相结合的自主创新精神,为企业培育和发展自主品牌创造了有利条件。运用贸易保护主义来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也为日本汽车工业的崛起产生了积极作用。“二战”后的日本政府对汽车产业实施了有关保护政策,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扶持汽车工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借助优惠信贷、减免税收、鼓励出口等多方面手段,有力地促进了日本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日本对汽车产业的支持体现出了一定的弹性特点,在汽车工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活动,而是通过政策和法规去扶持和引导企业完善国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韩国在战后四十多年的时间内成功地完成了工业化进程,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可谓举世瞩目。在这一进程中,汽车工业、电子工业等主导部门的迅速发展为韩国经济的振兴发挥着关键的引擎作用。韩国汽车工业从技术引进到自主创新所走过的道路值得我们借鉴。从发展过程来看,韩国汽车企业的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过程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首先是以技术引进和吸收为主导初期阶段(1962~1973年);然后是以零部件国产化为核心的消化改进阶段(1962~1973年);最后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韩国汽车进入自主开发阶段。[31]在韩国实现自主创新期间,企业与政府同心协力,通过技术引进和坚持不懈的国产化,发展出独立、完整的汽车工业体系,为韩国的崛起奠定了工业基础。

韩国汽车企业之所以能够成功地从技术引进转向自主开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自主创新战略的作用。“韩国生产商向外国跨国公司学习了很多技术,但是在管理控制权以及市场战略投资方面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32]。政府在推动产业发展中所发挥的“柔性角色”也是韩国自主创新的一条宝贵经验。韩国政府的“柔性角色”表现在政府作用的注重实效并且具有一定的选择性等方面[33]。在产业发展初期,韩国制定的一套产业发展目标和促进战略对于提高本国产品的竞争力发挥了明显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产业技术水平有了一定的基础之后,政府作用也相应发生了变化,从直接开发转变为间接扶持。(www.daowen.com)

总结以上讨论,经济追赶和跨越的成功实现主要体现在“技术经济范式”的转换方面。伴随着技术经济范式的转换,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有一个不断演化的替代过程。如何在“技术经济范式”转变过程中抓住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的“机遇窗口”,通过创建部门创新体系,对于发展中国家能否成功实现后来居上至关重要。

【注释】

[1][美]熊彼特著.何畏,易家详译.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2]尚勇.当今世界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

[3]尚勇.当今世界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

[4]尚勇.当今世界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

[5]江泽民接见《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纲要》实施十周年工作会议代表时讲话。

[6]何骏.技术创新的国际互动链[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7][英]亚当·斯密著.[英]坎南编.陈福生,陈振华译.关于法律、警察及军备的演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72~244

[8][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玉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243

[9]N. Rosenberg: Inside the Black Box,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2, p. 34

[10]马克思思格斯选集[M]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256

[11]马克思.资本论[M]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408

[12]马克思.资本论[M]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433

[13]马克思.资本论[M]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447

[14]C. Freeman. The Economics of Industrial Innovation. The MIT Press, 1982, pp. 212-214

[15][美]约瑟夫·熊彼特著.绛枫译.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31

[16][美]约瑟夫·熊彼特著.绛枫译.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30

[17][美]约瑟夫·熊彼特著.绛枫译.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34

[18][美]约瑟夫·熊彼特著.绛枫译.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65

[19]刘辉群.竞争力理论的古典经济学渊源[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2)

[20]Porter,·Michael E. 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90

[21]刘辉群.竞争力理论的古典经济学渊源[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2)

[22]贾根良,张文杰.部门创新体系:理论、经验及对自主创新的意义.产业自主创新与创新政策选择论文集.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

[23]虽然部门实际上就是产业,我们也曾考虑翻译为“产业创新体系”,但考虑到“部门”比“产业”在含义上更丰富,具有层次性的内在含义,因此认为部门创新体系这一概念更具有一般性。

[24]cf. Spilling, Olav R. & O. A. Rosenberg (june 2005). Technology regimes, innovation systems and evolution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 sector: the case of Norway. Paper presented at Knowledge and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Open Conference, Barcelona, Spain. p. 2.

[25]Högselius, P. (2002). Connecting Systems of Innovation: An Analysis of Innovation in the Estonian Telecommunications Sector and its Reorientation towards Sweden and Finland, pp. 7-8.

[26]Malerba, F. (2002). Sectoral systems of innovation and production, p. 257

[27]Malerba, F. (2005). Innovation and the evolution of industries. Working paper n.172 Universita Commerviale „Luigi Bo?cconi' Milano. p. 3

[28]纳尔逊著.汤光华译.经济增长的源泉[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266

[29]纳尔逊著.作为经济增长驱动力的技术与制度的协同演化.约翰·福斯特和梅特卡夫主编.演化经济学前沿.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1

[30]纳尔逊著.作为经济增长驱动力的技术与制度的协同演化.约翰·福斯特和梅特卡夫主编.演化经济学前沿.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1

[31]陈德智.技术跨越.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177~178

[32]金麟洙.从模仿到创新.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188

[33]Lall, S. (2004). Reinventing industrial strategy: The role of government policy in building industrial competitiveness. paper for the Intergovernmental Group on Monetary Affairs and Development (G24). p.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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