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国人把聊天的场所从胡同口、村头的大树下搬到了微信朋友圈,不仅聊天的内容变得更加广泛,而且参与的人群也大幅提升,有着千千万万的人每日每时在刷屏。更为重要的是,一些人从中发现了商机,也确实赚了不少,“安利”的直销员也不再需要去骚扰街舞的大妈了。可见,信息技术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而且也在悄悄地改变着人们的观念乃至世界观。但是,如果社会制度不加改变的话,就不能说聊天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事实上,人们并未因为微信聊天而使幸福感得到增强,反而在聊天中受到更多消极信息的冲击而变得忧心忡忡。特别是人们因为沉浸在微信朋友圈而消耗了大量宝贵时间,也使得为了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可能性降低了,即便微信阅读可以实现对自我的提升,也可能会错失诸多良机。与胡同口或村头大树下的聊天不同,微信朋友圈中挤满了匿名人。在微信朋友圈中,人名更多的是个符号或标识,许多微信朋友圈中的人很难被断定是不是熟悉的朋友。微信朋友圈还主要是一个闲聊的地方,是创建这个平台的机构获得的地方,不像阿里巴巴、亚马逊等那样专门开展商务服务,但是,在微信朋友圈里,有些人却寻找和发现了商机,并以朋友的身份相互转告商品的信息。
应当说,一种可以用信息来命名的经济形式已经成为事实,也确实有人提出“信息经济”的概念,但是,当前较为流行的是“知识经济”这个概念,而“信息经济”作为概念并未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和使用。对于这种情况,我们的推测是,由于人们对经济的认识还停留在旧的观念支配下,以至于只能接受“知识经济”的概念而不愿意接受“信息经济”的概念。因为按照人们对经济的传统理解,包含着实物形态的商品,知识是可以注入商品之中的,而关于商品的信息总是外在于商品的。另一方面,知识是具有确定性的和可以度量、可以把握的因素,而信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相对性。所以,人们能够接受“知识经济”的概念却不愿意接受“信息经济”的概念。虽然我们不主张用“信息”来为我们的社会命名,但是,作为一种经济形式的信息经济却已经形成。其实,自20世纪中期起,商品的形态就开始发生了变化,许多不以实物形态出现的因素成了事实上的商品。这就是服务业的兴起带来的变化。一旦我们把服务看作是商品的话,那么,像阿里巴巴、亚马逊所从事的活动就必须被承认为商业活动,它们所提供的商业活动方面的服务也恰恰是以信息为基本内容的。所以,“信息经济”这个概念是可以成立的,只不过人们受到了已经过时了的经济学的影响而不愿意承认它。
当然,就“知识经济”概念的提出而言,已经是经济学史上的一大进步。而且,把我们的时代认定为知识经济时代,也确实反映了我们时代的一个方面的特征,那就是知识成了新的创造经济业绩的引擎。或者说,知识成了生产以及广泛的经济活动中的一种重要资源。我们在谈论信息的时候,也把信息称作资源。在这一点上,知识与信息是相同的,都具有资源的属性,是不同于自然资源的社会资源。20世纪后期以来,经常有人惊呼信息爆炸,也有人将此称作知识爆炸。由于科学家群体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力量的不断壮大,也由于新的媒介迅速涌现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媒体的多样化,使整个人类陷入了信息爆炸的状态中,但这是不能看作知识爆炸的。知识包含着信息,也能够转化为信息,还会通过信息传播的方式在人们之间传递和交换,但知识又不等于信息,也不能归结为信息。信息爆炸可能恰恰是知识相对匮乏的一种表现,或者说,是因为人运用知识去驾驭信息的能力显得相对弱了一些。
与信息相比,知识更具有稳定性。当然,在知识的经验可理解性的意义上,与信息是相同的。知识的生成不仅仅受到经验可理解性的制约,也得益于经验理性。一些信息可以实现向知识的转化,那是因为它经受了经验理性的检验,是由经验理性筛选出来的。经验理性是知识的“门神”,哪些信息能够进入知识的殿堂而成为知识,是需要得到经验理性的准许的。同样,思维创造物也是在得到经验理性的准许后才能转化为知识的。我们知道,分析性思维是严格地按照科学理性去开展活动的,而且具有极强的思维创造能力,能够大量地生产出思维创造物。这些思维创造物都是合乎科学理性的,但只有那些同时能为经验理性所接受的部分,才能转化为知识。所以,对于知识生产、知识增殖而言,经验可理解性和经验理性是两把必要的尺度,所有的思维创造物都需要满足这两把尺度后才能成为知识。
信息不同于知识,任何一种可以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传播的因素都可以被看作信息或包含着信息。知识包含着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也是以信息的形式出现的。在这个时候,也会让人感觉到信息之中包含知识,是知识的载体。但是,在接收方那里,信息与知识的差别却清楚地显现了出来:其一,接收方对信息的接收、处理、应用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知识;其二,信息所包含的知识只有在接收方作出了确认后才是现实的知识,也许在信息的发出者(信源)那里赋予信息以知识,但若信息的接收者不认可信息中的知识,这一信息中也就根本没有那些知识;其三,信息的接收者也可以无中生有地赋予信息以知识,比如,信息的发出者没有赋予信息以某种知识,或者,信息的发出者也不知道信息中包含着某种知识,而信息的接收者却可能从中读出那种知识。
信息技术改变了知识运载工具,使知识传播和扩散变得十分容易。因而,对于理性知识而言,人们可以随取随用,甚至使得个人的知识学习和储备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但是,信息本身并不是知识,以信息而不是知识的形式出现的那些因素既能激活理性知识,也需要信息接受者通过对信息的解读而形成属于自己的感性知识。在某种意义上,解读信息的能力并不纯然是理性的,反而更多地表现为人的感性能力。事实上,信息接受者在对信息的解读中所直接获得的是感性知识。即便是激活理性知识的过程,也需要通过感性知识的桥梁。因此,在社会信息化的过程中,或者说,在信息成为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社会构成要素的条件下,对人的感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人的感性能力又是在感性知识的熏染中形成的。这说明,对人的要求也不同了。如果说在工业社会中对人的理性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的话,那么,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进程中,在这个所谓“信息社会”中,则对人的感性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www.daowen.com)
从历史上看,在知识扩散主要依赖文字、印刷品等途径时,由于人的交流受到了物理上的、地理上的以及社会性的原因所区隔,直接的经验交流和感性体验都非常匮乏,在感性知识的默会方面也显得较为困难。然而,以概念等形式出现的知识却较为容易地以较小的失真度而得到扩散。因此,理性知识成了显性知识,感性知识则因扩散困难而一直是以隐性知识的形式存在的。尽管如此,以文学、艺术等为载体的感性知识也通过文字、印刷品等而得到广泛扩散,只不过这些感性知识需要通过接受者的再解读才能以知识的形式出现,才可以称为知识。不过,这种感性知识往往被更多地限制在了人的日常生活领域,只是在间接的意义上对社会实践产生影响。也许是这个原因,致使感性知识受到人们的轻视。相反,理性知识则能够直接地在社会实践中发挥作用,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中的广泛的社会生活产生直接影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开拓出了一重匿名人直接互动的空间,感性知识扩散的障碍消失了,使得人们能够非常方便地获得感性知识。这样一来,感性知识也会实现显性化,而且能够在人们的合作行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所有这些,都对社会治理的安排形成了一种新的要求。我们发现,一些器官移植的医学案例证明,人体器官具有复杂的记忆能力,大脑并不是唯一的专司记忆的器官。这种记忆是一种植物记忆还是精神记忆,可能需要神经认知科学来作出回答。不过,我们相信,在进化论的原理中,可以给出这样的结论:在形成人类的进化谱系中,可能在很早的时期就有了记忆能力。到了人的大脑出现后,这种记忆能力被大脑所继承和发展,或者说,受到大脑的控制。也可能是,大脑把一些经验性的记忆因素交给其他器官来负责,而自己专门去处理较为复杂的和需要理解的知识方面的记忆。人类社会的发展会不会也表现出这种状况呢?答案应当是肯定的。在人类社会发展到相对高级的阶段后,早期人类社会中的许多东西会被保留下来。但是,如果我们根据被保留下来的那些东西去思考社会治理模式及其体系建设问题的话,如果我们要求把人类社会低级阶段中形成的文化等因素作为不可移易的因素而加以继承的话,就等于我们所重视的是“器官”的记忆能力而不是承认“大脑”的作用,那无疑意味着,在信息处理的问题上,人类还处于较为低级的阶段。事实上,随着社会的信息化,专门的信息系统出现了,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由专门的机构或部门去处理类似于人的经验、知识、智慧、思考等方面的问题,并为整个社会的行动提供支持。这就要求,我们需要像对待人的大脑一样对待这些专门化的信息处理机构。
当信息技术越来越多地渗透进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后,严格意义上的从属于管理系统的管理信息系统将不再存在。20世纪后期管理信息系统的出现还是在信息技术刚刚被应用于管理之中时的必要设置,它的存在前提是:信息技术依然被专家所掌握;管理者缺乏信息技术应用的必备知识和能力;管理模式以及组织结构尚未发生变化,仅仅是增加了信息技术专业构成因素。今天看来,这种管理信息系统正在朝着这样一个方向运动:管理信息系统与管理系统相分离,成为专门化的独立的社会设置。专业性的管理信息系统向所有可以提供服务的管理系统提供专门的信息服务,而每一个管理系统中的管理者以及被管理者也都掌握了基本的信息技术,都能够通过专业性的管理信息系统的服务或帮助而随时获取和占有必要的与管理相关的信息。这样一来,使得从属于某个具体的管理系统的专业性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变得不再有价值。明确地说,就是一个组织不再有设立自己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必要,而是从社会中去获得专业性的信息服务组织的支持。
在总结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时,我们提出了“引导型政府职能”这个概念,并认为它是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模式。现在看来,引导型政府职能向政府所提出的要求将更多地体现在信息的供给方面。毫无疑问,政府在获取那些与社会治理相关的信息方面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以往,政府要么利用这些信息去直接地控制社会,要么把这种信息获取方面的优势转化为成熟的政策而输出给社会。在政府通过政策治理社会的情况下,社会成了政策调控的对象,仅仅被要求在这些政策指引的方向上去作出行为选择。虽然这种做法可以在政策的性质和内容的改造中使政府转化为社会的引导者,但政府长期以来的实践则表现为利用信息而对社会的控制。所以,欲求政府职能真正获得引导的属性,则需要增强政府信息服务方面的内容,即要求政府把信息获取的优势应用于直接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方面,让社会中的行动者根据政府所提供的信息去自主决策和自主地作出行为选择。按照这一设想,服务型政府的服务,首先就反映在提供信息服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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