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中国的实践可以分为两个历史时期,即改革开放前与改革开放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1月5日在中央党校“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虽然这两个历史时期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实际工作上有很大差别,但两者决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分清主流和支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扬经验,吸取教训,在这个基础上把党和人民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1.改革开放前的实践
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思想有深刻了解,并有所发展;同时,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的造诣,在他生活的时代可以说无出其右者。他开创了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理论。这些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虽然马克思没有详细阐述共产主义的经济制度,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计划经济应是共产主义的基本要求,而且当年的苏联对此进行了实践并在早期取得了巨大成功,给中国共产党人提供了借鉴。
熟知中国历史的毛泽东,自然熟知被列宁誉为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的变法事迹,毛泽东评论说:“卒以败者,无通识,并不周知社会之故,而行不适之策也。”[11]这句话的意思是王安石有点不切实际,没有考虑外界因素,如吏治败坏等因素,最终失败。可以看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是有所肯定的。而王安石变法的实质是增加在工商业中国营经济的比重,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此外,从道德层面来讲,无论是马克思主义或儒家思想,都反对为了私利而损害公益。马克思主义认为私有制是资本家剥削工人阶级的根本原因。而儒家的义利之辨在主张发展经济时,将义解释为公利、共同利益、国家利益是顺理成章之事。更何况,儒家反对统治者与民争利,是因为统治者往往将国家利益与君主的个人利益视为一体,而不是真正反对公益。而在共产党人看来,国家利益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将国家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没有任何疑义。因而,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也就有充足的理由。
其次,调节经济的方式为计划经济。这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可以避免盲目生产,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中国传统上虽然没有计划经济学说,但是,中国古代的改革家,尤其是对经济有所研究者,如管仲、桑弘羊、王安石都主张政府干预市场,并借助所谓的轻重理论,用市易、均输等法来干预市场,甚至借助政府的力量,控制市场价格。所以,实施计划经济既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依据,也有对中国古代改革家的历史传承。
因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共产主义思想指导和苏联社会主义实践经验以及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下,选择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有其合理性。应该说,改革开放前,中国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实践的探索有其积极意义。
首先,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政治前提。即使在改革开放后的今天,我们实行的仍然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仍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其次,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建立起了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中国从一个农业国变成了一个以工业为主的国家。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已经建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门类齐全的基干产业,在部分领域,尤其是以“两弹一星”为代表的军工领域拥有尖端技术以及完成复杂工程的设计与制造能力。这些成就的取得,为改革开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的同时,也为中国独立自主地选择发展道路提供了保证,避免了在新中国成立前经济发展因遭外国侵略而中断的命运。
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对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的探索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借鉴。
可以说,新中国成立后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历史上又一次希冀通过将经济改造成完全由国家控制的经济的变革。而且,这一次的改革最为彻底。不但将小商小贩纳入公有经济,而且将一家一户耕种土地的传统也改造成集体共同劳动。以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思想及中国历史的深刻研究,不可能没有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实行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需要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正如毛泽东在总结王安石改革失败的原因时指出的,王安石对吏治腐败的程度未有深刻的认识,而没有廉洁有效的干部队伍,改革是不能成功的。
提升干部甚至全体人民的思想觉悟,不仅是总结历史得失的结果,还有理论依据。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人的道德,作为上层建筑是与经济基础密切相关的。人的觉悟要达到大公无私的程度,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可能实现。而在社会主义这个过渡阶段,不可能要求人们普遍做到大公无私,因而,马克思提出在社会主义阶段应提倡按劳分配原则,以便提高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前文已经讨论过了,在社会主义时期是否应该采用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对此,在列宁和毛泽东的社会实践中,实际已经采纳了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如生产资料的全面公有制、计划经济等。这就出现了一个矛盾,既然已经采纳了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就要求人们具有与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相匹配的道德准则。而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生产并没有富裕到按需分配的程度,当年的苏联,尤其是刚成立的新中国,还是一个物资极为匮乏的国家,国民的温饱问题都尚未解决,而要求人们自然具有共产主义的道德水准是不可能的。但所采取的生产方式又要求人们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以解决公共选择理论所指出的政府官员、掌管国营事业的干部甚至普通劳动者在工作时都不可能完全以国家、集体的利益为重的问题,若要求他们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只能通过人为干预的手段来达到目的。
这就要求必须将提高人民的觉悟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要想达此目的,首先是通过教育的手段,提高人民的觉悟,因而当时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学习马克思主义与毛泽东思想的运动。可以说学习、教育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涌现了许多以雷锋同志为代表的道德楷模,但是,要求所有国民都具有较高的道德觉悟仍面临巨大挑战。
毛泽东就旧中国官僚阶层对百姓的压迫知之甚深,在进京“赶考”之初,就希望能够跳出黄炎培于1945年7月在延安所提出的历代政权兴亡的周期律,即历代新的官吏依仗国家机器循环往复地对百姓压迫剥削以致覆亡的老路。但是,采取什么办法才会有效也是令人头痛的问题。历史上,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试图以严刑峻法抑制官员的腐败,但也没有解决问题,虽然刑场上贪腐官员身首异处,但仍抑制不住官员前仆后继涌向贪腐之路。明代历届皇帝,为了监督百官,设置了不少监督机构。但效果不彰。熟知中国历史的毛泽东认为,应该通过民主,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只有人人起来监督,才不会人亡政息。
传统上儒家的道德要求是针对统治阶层的,即君主、士大夫,最低层次也应是知识分子,也就是孔子说的君子、孟子说的士。宋明理学虽有将道德适用范围扩大到中品阶层的趋势,但在民间并没有有效的手段去实施。毕竟封建社会文盲占据大多数,不能对一般民众予以教育。但是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的普及可以把社会主义理想及道德要求普及到一般民众,且因为公有制的实施遍及每一个经济部门,因而每一个人都需要具有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所要求的道德水平。故此,此种高标准道德的适用范围普及到全体民众,同时通过基层的群众组织如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完成基层的教育。(www.daowen.com)
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提出“劳动人民知识化、知识分子劳动化”以培养和造就新型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2]中国旧文人确实有与社会生产脱节的弊病,由于儒家的影响,他们往往鄙视劳动与劳动人民,以致文人不能与工匠结合,致使现代科学与中国无缘。在西方人眼里,中国的科举制度以诗文写作的高下来选拔官员,不可思议。虽然中国的文人给我们留下了许多优美的诗词或道德文章,但这些作品即使在社会科学领域,也并未涉及如经济、法律、管理等诸方面,有的只是个别人的灵光一闪,即马上湮灭在历史长河之中。因而,毛泽东关于知识分子需要与工农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号召是合乎时代发展的要求的。
诚然,将与共产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德准则提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并将范围扩大到全体民众,也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规律不符,即在物质财富没有富裕到按需分配的程度时,要求所有人都做到大公无私是不可能的。不但一般民众如此,许多官员也不一定能完全做到,现今社会上存在的官员贪腐现象可以为证。
而且,由于人类的知识来源已由生活实践、生产实践两个来源发展为包括科学试验的三个来源,且科学试验是当今科学技术知识的主要来源。而科学试验的从业者是从事自然科学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固然应该向工人、农民学习,但要求知识分子必须从事体力劳动,并不是提高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必然途径。
总之,我们应该认识到工业化大生产的必要性,但若采取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则有拔苗助长之嫌。客观而言,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并将其付诸实践,与从事自然科学实验相比更需要谨慎。因从事自然科学实验,即使实验失败,仍然是有意义的,至少知道此路不通,之后即不再重复之前的错误。但社会科学研究的失误,可能会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对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我们须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扬经验,吸取教训。邓小平同志指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探索努力。在探索的过程中发生错误在所难免,但发现错误并改正错误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
2.改革开放的实践
认识邓小平同志所作出的改革开放决策及其所取得的成就,其中重要的一点是,邓小平同志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纠正了人们以为搞市场经济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错误认识,认为社会主义也可以实行市场经济。我们建设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若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加以解释,笔者则愿将个人的思考陈述如下,以求教于方家。
我们知道,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和人们所具有的大公无私的道德标准均以物质财富丰裕到可以按需分配为前提。但是现实世界中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时,多属于发展中国家,社会生产出来的物质财富没有丰裕到按需分配的程度,有些国家甚至物资匮乏,或者换句话说,这些国家的生产方式没有达到采用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发展水平不够。因而,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补上经济发展水平不足这一课,这也就是中国改革开放始终坚持以发展经济为中心的理论根据。
邓小平同志十分务实,体现于他对发展经济重要性的认知。人类社会的实践证明,发展经济最有效的体制是市场经济体制,起码到目前为止是如此。当然,当共产主义社会成为现实时,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可能更为有效,但目前还不具备实行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
新中国成立后所建立的经济体制,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与中国的传统生产方式相悖的。最显著的区别有二:一是将一家一户的耕作方式改为集体生产;二是与传统上只将盐、铁等与国计民生有关的行业实行国营,其他行业任由民间经营不同,将所有工商业经营全部实行国营或集体经营。首先,由于在农业领域,多数农民的觉悟没有达到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所需要的水平,改革开放从农业开始,先回归传统,实行包产到户,恢复一家一户耕作的方式,并且政府对农业生产不多加干预,由农民遵从市场的需要,决定耕种作物的种类与数量。其次,城市公有经济的比重也在降低。改革是从允许人们从事个体经营开始的,个体户这个名词开始出现。当然,随着个体户的经营范围与规模的逐渐扩大,允许个体业主雇用有限的员工政策出台,打破了雇用工人是剥削的观念,为以后民营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后来,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国营或集体的小型企业的经营权以承包甚至买断的方式流向民间。民营经济逐步壮大,其对经济的发展并促进就业作出了贡献,逐步得到了政府与民间的认同。而国营企业存在的问题也逐步得以认清,国家对国有企业采取了抓大放小的政策,即国家重点扶持特大型企业的发展,培植一批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对中小企业采取放任的态度,国家不再包养,放任中小企业自己去谋求发展,具体措施包括将中小企业售给民间经营。
甚至对一些较大型的国有企业,也允许管理层收购。所谓的管理层收购,是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行为,从而将国有股权转换为私人持有。这也是被某些学者津津乐道的国退民进时期。同时,外商投资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可以说,此时国有经济的比重降至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低水准。
但是,所谓的国退民进,也带来了腐败与公正的问题。在出售一些中小国有企业时,有人内外勾结,低估国有资产,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即使没有国有资产低估带来的腐败问题,也会带来公平的问题。如在管理层收购时,管理层即使没有资金,也可以通过借贷的方式得到周转资金,购买国有股权,待股权拿到手后,将股权抵押给银行,贷款到手后,归还周转金,用企业的盈利归还本息。当然,采取这些措施往往附带购买时低估资产、抵押给银行时高估资产等手段。这样,管理层不用花钱或花很少的钱就完成了对国有企业的收购。当经营顺利时,国有企业就可转变为私人拥有,即使经营没有符合预期,因为风险已转嫁给银行,管理层个人也不会遭受重大损失。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空手套白狼”的行为,显失公平正义原则。因而,所谓的放小、管理层收购,基本被叫停。随着近些年由于经营环境的变化,国有企业尤其是带有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的经营好转,不但不再缩小经营规模,且有扩张趋势,因而有国进民退的说法出现,最明显的例子是加油站的例子,大量民营加油站或被收购,或停止运营,基本上由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等国有加油企业运营。这样就引发了诸多问题,如国有经济的比重是否过大,经营效率、公司治理机制是否令人满意,来自其他国家的杯葛能否化解。这些问题的出现,促发了新一轮国企改革。当然,这一次的改革,既不是全面的国有化,也不是民营化,而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即将民企股东引入国企的股权结构中,希望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随着国有企业比重的降低,经济模式也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变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对经济的调控也主要改由财政或货币手段进行调控,虽然仍有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但也多是指导性的,并非强制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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