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理性的觉醒,古人希望自己的命运是基于自己的选择,而不是仅仅归于上天的决定,希望上天可以根据各人表现决定其命运,如同与上天订立契约,谁遵守上天的意旨,上天就赐福给谁。换言之,上天不可任意决定人的命运,要依据各人的表现而定。同时,对于那些自以为得到上天眷顾的人而言,他也不能肆无忌惮,若他表现不佳,上天将收回对他的赐福。
中国古代有些人如商纣王没有意识到天命无常,自认是统治天下的君主,是获得上天祝福之人,无论其如何荒淫,都不会失去上天的眷顾,认为“吾有民有命”[4],然而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在临终时,他发出了“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5]的哀叹。
宗教的共同点是要求教徒克制自己的私欲,发扬利他精神。中国古代宗教也不例外,上天赐福的对象是有德之人。原因有二:一是如前文所言,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有限,物质财富并不充裕,需要节制欲望;二是根据古籍所载,重视德性是为朝代变革寻求正当性。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一般视自己为上天的代言人,通过祭祀的方式代表百姓和上天沟通,获得上天的授权,统治万民,甚至称自己为天子。为垄断与上天的沟通权力,周穆王命令吕侯制定的刑律中“命重黎绝地天通”[6],也就是隔绝天神与民众的直接联系。该措施不但有利于统治的稳定,也限制了个人主义的发展,毕竟,若允许民众与上天直接沟通,沟通的结果无法统一,则多元的解释易诱发个人主义。西方历史上所发生的宗教改革,结果就是结束教会与上帝沟通的独家垄断权,让教徒可以直接与上帝沟通,为个人主义在西方的流行起到了促进作用。
既然君主垄断了与上天的沟通权,他就可以按其所需解释上天的意旨。若认为上天赐福某人是注定的,与个人努力无关,人们就可能不在乎自己的言行,道德也就失去了约束人们欲望的作用。相反,是否受到上天的眷顾,甚至是否受到上天的惩罚,若依个人的言行而定,则可从正反两面规范人们的行为。
就正面而言,若人在现世积德行善,死后即可以上天堂作为奖赏。反之,就负面而言,若人违反上天的意旨,不但现世可能会遭到报应,死后也会受到下地狱的惩罚。因此,宗教规范人们的行为、提升人们道德水平的功能就可实现。或许有学者对此并不认同,但笔者认为,古人的这些观点亦有可取之处,因按上天意旨行事的要求并非只适用于一般民众,其同样适用于君主,此原因有二。(www.daowen.com)
一是其可为后代君主推翻前朝统治提供正当性。如商汤陈述讨伐夏桀的理由是“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以彰厥罪”。[7]用现在的话说,即上帝的法则是给善良的人赐福,惩罚邪恶淫乱者。给夏朝降下灾祸,就是要揭露夏桀的罪过。而商时,理由大致相仿,不过是借助商朝大臣祖伊之口道出,他在西伯灭了黎国后,告诉商纣王,“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8],即不但先王(祖宗)也不再保佑我们,连百姓也要抛弃我们,希望商朝灭亡。因此,后代统治者作为臣子推翻前朝统治的正当性就得以成立。
二是必须明确,儒家的思想,尤其是早期的儒家思想并不完全站在君主的立场上。就某种意义而言,儒家试图做帝王师,希望君主能按照其理论治理国家。但儒家又注重尊卑关系,在君王不按儒家思想治理国家时,只靠臣下的劝谏,其作用不大,因此希望借助上天的力量制衡君主的行为。
虽然儒家思想很早就摆脱了宗教的束缚,但只是将上天予以隐匿,并未彻底排除。以汉朝董仲舒提倡独尊儒术为例,其当时即提倡以源自《尚书·周书·洪范》的天人感应学说制衡君主的行为。天人感应学说认为,天和人同类相通,相互感应。其具体表现为,若君主违背了天意,天就会出现灾变或星象的变化示警;若君主贤明,就会有祥瑞问世。这也就是古人所言,“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9]
又如周朝大臣伊尹对此即有明确认识,在其将政权归还当时的君王太甲,自己即将告老还乡时告诫太甲,曰:“呜呼,天难谌,命靡常。常厥德,保厥位。”[10]其意即上天难以相信,天命无长久;经常行德,才能保住自己的君位。因为“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11]以上是负面表述,正面表述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12]
可君王如何才能知道天意并加以遵从,就成为君王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虽然占卜可以提供某些答案,但或许天意难明,或许占卜人的水平有限,即使按照占卜的结果行事也并不一定符合天意。因此,在现实世界中寻找答案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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