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是古典经济学的奠基人,其理论来源有三,即休谟的人性利己理论、重农主义的自由放任理论、牛顿的自然定律。人性利己理论演化成了理性经济人假设,重农主义的自由放任理论使其拒绝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而牛顿的自然定律使亚当·斯密试图将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引入社会科学领域,认为经济的发展规律也是可以寻索的。
1.理性经济人假设
斯密认为人性是恶的,或说是利己的。当然,他也认为人性有善的一面。与大多数学者皆从人的同情心出发论证人性善一样,如中国的孟子,认为人有同情心,因此人性是善的。斯密也从人有同情心出发论证,但他却认为,人虽有同情心,可当牵涉到自己微不足道的利益时,同情心就会丧失。此种利己心引出了理性经济人假设,即人在参与经济活动时,总想为自己获取最大利益。这一观点成为分析一切经济行为的出发点,延续至今,被普遍接受。
斯密所说的理性,已不是指为了克服个人欲望,服从传统道德要求的利他或利公益的行为,而是指将自己利益的得失作为行事准则的行为。斯密接受了休谟关于理智也应是欲望的奴隶的道德观念,且同样认为自私的人性驱使我们追求财富,是经济发展的动力。
2.追求私利可达公益
斯密发现分工可以提高生产力,增加财富,并且因为分工,每个人都需将自己的产品通过交换以得到利润。在完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若要实现交换,须使自己的产品价低质高,即产品必须有优良的性价比,才会有较高的销量。提高商品的量与质,可增加国民财富的总量。但斯密并未简单地认为国家的财富是货币,而认为应是一国生产和交换的商品的年流量,或说是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当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或是衡量一国富裕程度的恰当指标。因此,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私利通过交换得以实现,不但可满足人的需要,客观上也可提高一国的财富总量。这就为追逐私利确认了道德上的正当性。
3.资本的作用
按照斯密的观点,经济增长有赖于市场分工的精细程度和直接从事商品生产的工人占总人口的比率;而资本积累的程度决定了分工的精细度和工人占总人口的比率。经济分工有助于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而分工程度取决于市场的范围和资本的积累。市场范围越广,分工越细,则效率越高。因此,斯密主张实行自由的国际贸易,扩大市场范围,不应像重商主义以囤积金银为目的,即不追求贸易顺差。此外,分工需要有人组织生产,可在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之间有一段间隔,工人在此间隔仍需工资维持生活,此时资本就发挥作用以维持该阶段所需的费用。资本积累越高,其雇用工人的人数就越多,生产性劳动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率就越高,经济就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4.价值理论
关于商品的价值或曰价格由何决定,斯密认为在原始时期,土地或资本未被用尽时,商品的价格由劳动量决定;而在资本和土地都稀缺的情形下,市场价格或短期价格是由供给与需求双方决定的。自然价格或者长期均衡价格通常取决于生产成本。其价格取决于对所有生产要素的支付,除了劳动之外,还有土地和资本。[18]
关于工资,斯密提出了工资基金学说,假定存在一个固定的资本基金,则工资率=工资基金/劳动力。但斯密在解释为什么工人仅能获得维持其基本生活的最低工资时,未以该公式说明,只是认为工人在与资方谈判时处于劣势,不像资方那样可以联合起来。且他与此后的古典经济学家一样,认为工人只能领取仅供维持基本生活的报酬,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马尔萨斯人口论的提出,更是为低工资提供了理论支持。但低工资问题导致的伦理上的缺失,将一直困扰后来的经济学家。(www.daowen.com)
对于资本为何可以得到利润,斯密与此后的经济学家的解释似乎也与解释劳动者只能获得低工资一样,没有在道德方面给予足具说服力的解释。马克思则指出,资本之所以获利,是因剥削所致。而斯密认为,由于资本在生产期间为劳动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及其他生产资料,因此资本获得相应的支付是正当的,并认为利润由两部分组成,即纯利息收入和风险收入。[19]
在斯密的生产成本理论中,原材料的消耗和固定资产如设备等可通过折旧等手段从成本中抵消,而工人所获得的工资用于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且按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工资是劳动作为生产要素所获得的对价。在这里唯有两个因素获得了增值:土地与资本。斯密认为,土地(可以认为在生产前后其价值并没有减少)的持有者获得地租是不道德的,因为持有者并没有在生产过程中作出贡献,其持有是寄生虫的行为,但对资本获得增值的部分就认为是应得的。或许古典经济学认为原始资本是资本家节俭而来的,而土地的持有者多是继承或由其他原因得到土地的,其地租收入多用于自身消费。但这种说辞缺乏说服力,且按现在的观点看,土地的持有者和资本的持有者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
斯密支持资本获利的另一原因可说是功利性的,他认为经济发展需要资本的积累,而有利于资本家的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机制有利于资本的积累。资本家获得较高的收入,但他会将大部分收入作为资本进行再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一国的总收入,这有利于国民财富的增加。
然而,与低工资一样,资本获利的正当性是此后的经济学家绕不开的难题,他们都试图给予合乎道德的解释。毕竟,资本获利在天主教的教义中是十恶不赦的行为,且在西方传统上也成为社会的共识。这可以莎士比亚的戏剧为证,高利贷者(可以说是放贷者)在其剧中总是作为反面人物出现的。
5.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
斯密继承了重农主义所主张的自由放任的政策,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他认为,经济体的运作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并认为经济体的运作是自洽的、和谐的,外力如政府的干预会破坏其本身的运作,他明确指出,经济体的自然运作过程,能够比人类作出的任何安排更有效地解决问题。[20]
而且斯密认为,资本拥有者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通过“看不见的手”使私利达致公益。众所周知,斯密的《国富论》批判了许多重商主义的观点。斯密认为,重商主义之所以主张政府干预,是出于私利的目的,即为了鼓励出口,限制进口,有利于商家形成垄断地位。这就与斯密提出的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的主张不符。斯密的上述观点,可以说是开了公共选择理论的先河。显然,斯密认为商家游说政府官员,是为其私利服务的。
斯密认为,国家的任务是保护好私人产权,并制定反垄断等法律以维护完全竞争的环境。因为明确了私人产权是市场交易的基本条件,所以维护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就可以达致资源的有效分配。[21]
斯密的理性经济人假设、私利达致公益、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等观点至今仍是市场经济重要的伦理基础,其在经济学思想史上的地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但其对低工资现象、资本获利的正当性及所谓的完全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假设也体现了其时代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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