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人性善恶,就不得不提宗教。关于宗教的起源众说纷纭,笔者无意对此多着笔墨,在此仅引用康德、费尔巴哈及马克思的论述来阐明宗教的本质。
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指出,道德是上帝存在及其相关信念的基础,上帝及其相关信念只不过是一个假设,是为了追求道德实践中的至善而主观设定的先决条件,由此,康德认为耶稣只是人类为实现至善而设定的一种历史榜样。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则指出,“上帝是自我异化的人”,“人对上帝的认识就是人对自己的认识,对自身性质的认识”。[1]而神学的秘密就是把“突破了个体的、属肉体的人的局限的本质,对象化为一个另外的、不同于它的、独自的本质,并对于这样的本质加以仰望和膜拜”[2],进而得出结论:神的本质就是“有自我意识的人对自己的本质和能力的无限放大、绝对化和理想化”。[3]而德国哲学家布鲁诺·鲍威尔说得更加直白,认为“上帝或耶稣则是被拔高到天国人类的自我”。[4]马克思则对上述学者的观点加以扬弃,指出:“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已经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的产物。”[5]
康德等学者的论述都认为,上帝是人类理想化的化身,而理想化的上帝所具有的本质也应是人类所具有的。马克思认为,人性具有自然(或说动物)和社会两重属性。自然属性为利己属性,即努力获得生存资源。而人重要的是有社会属性,因为社会中的人需要与人交往、合作,甚至在特定的环境下为他人、集体或国家作出牺牲。根据前文所述,在社会生产力水平未达到一定高度的条件下,人们虽然知晓为了集体或长远的利益需要利他,只是其自然属性中的自利倾向使其无法利他,但内心仍认为利他是正确的。因此,人类就创造了宗教神,神及其教义都主张至善,即形成利他的道德倾向。由于人们做不到至善,所以对至善的神由衷地加以膜拜,这从许多神祇都是由历史上具有道德的人演化而来即可证明。(www.daowen.com)
对此种情形,古希腊的先哲亚里士多德已经意识到,认为在德性和恶之间,还存在着两种品行,即自制和不自制。有时我们明知为了满足欲望的行为方式违反了自己的理性选择,亦即知晓选择利他符合集体包括自己的长远利益,但仍然自愿选择不自制的行为。生活中不自制的例子不胜枚举,例如,不少糖尿病患者明知控制饮食有利于自身健康,但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仍饮食超限;再如,贪官未必不知贪污腐败不道德,且腐败行为或会暴露,但仍控制不住贪欲,走上犯罪的道路。或许是宗教或道德的传承,或许是理智告诉人们利他行为值得提倡或赞颂,而利己行为不一定符合集体、国家甚至自己的长远利益,但人们仍难以控制利己行为,且因为交互作用,使利己行为得到了强化。
综上所述,人性的善恶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达程度,或者说满足人们欲望的程度。在生产力达到极高水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人尽所需之前,即使公认由利他代表的善值得推崇,但大部分人(不包括所列举的西方历史上的先哲、中国传统上的圣贤以及当今的先进人物)因处于意志无力状态,虽心向往之却无力做到。当然,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的道德水平也将逐步提高。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人们的言行,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人们往往为自己的利己行为进行辩护以求心理上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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