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经济模式受西方经济模式、中国传统经济模式及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的影响,采取的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共同发展。因而国有企业是有其存在的必然的。
资本主义经济模式有其道德上的先天缺陷,尽管历代的西方经济学家纷纷提出各种理论为其辩护,但说服力有限,不足以服人。该模式下的分配不均、周期性经济危机都会对社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尽管,资本主义社会面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也作了应对,试图通过二次分配摆脱两极分化的窘境,但效果不彰,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两极分化问题。
为了解决其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同时为了集中社会闲散资本进行投资的需要,西方社会发明了现代公司制度,实行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公司可以说是“公众公司”,恩格斯认为这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产物。诚然,我们不能说西方社会的“公众公司”等同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其发明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制度可以为我们所借鉴。
因而,保留一定比例的国有企业,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因私有制所带来的贫富不均问题,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公司制度,为国有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觉悟不可能达到共产主义社会所要求的大公无私,因而国有企业的治理与共产主义社会的企业治理应有所不同,应将其视为有自己利益的独立实体,注重公司激励机制,在减少政府直接干预的同时,也应设计对经营者的监督机制。而这些即是我们进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
中国传统经济模式告诉我们,在攸关国计民生的行业保有一定的国有经济比重是我们的传统,有利于国家对经济的掌控。但历史经验表明,若将国有经济比重提升到挤压民营经济生存空间的程度,或忽略了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忽略了对其结构和经营机制进行调整,都是不可取的。因而,我们需要引进民间资本进入国企,借由民企股东对自身投资的关心,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减少国有企业出现的问题。
因而,保有一定比例的国有企业,并对其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必然的选择。
2.政府由管企业变为管资本,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www.daowen.com)
政府及其国资委依法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若要将政企分开落到实处,就需要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彻底分离,而要做到此点,需要观念与制度上的保障。
政府应转变观念,应由管企业变为管资本。国资委应关注的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不是企业的具体经营。因而,在公司制度的设计上,应由股东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过渡。在董事会中,应调整独立董事比例,使国有股东提名的董事会成员占比低于50%,以避免国有股东完全掌控董事会。并且,依据公司法,董事会成员尽责的对象应是公司本身,而不是提名股东。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解决公司内部人控制
这里须指出,我们所说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西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公司治理有所不同,西方公司只需解决管理层引发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即可,而中国的国有企业尚存在控股股东侵占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因而须健全制度设计,促使国有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承担信义义务。能否避免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成功的先决条件。因此,应赋予中小股东运用公司内部的规定以及行政和司法手段维护自己利益。
同样,这些制度设计也有利于解决公司管理层引发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当然,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不仅要依靠监督,公司的激励制度也不容忽视。华为公司所采取的内部激励机制并不是西方所提倡的期权激励制度,因而可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借鉴。我们应了解,西方的期权激励制度是公司管理层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设计的制度,并不一定符合公司的利益,同时也与中国的国情不符。
4.落实竞争中立制度,提高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竞争能力
中国经济已经从追赶逐步过渡到创新阶段,因而政府在追赶阶段所实行的补贴激励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对于创新,只能在竞争中引发,而不是靠政府的计划。继续对国有企业给予保护性补贴,不利于国有企业参与世界经济的竞争。因此,国家应逐步落实竞争中立政策,在竞争中提升改制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创新能力。
应当将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激励机制与其创新能力结合起来,对从追赶、达到及超越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应制定奖励措施,并使达到创新目标的管理层与技术人员享有与民营企业甚至外资企业同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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