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既包括经济学视角的研究,也包括法学视角的研究,但目前学术界多集中于其意义与改制前面临的问题,而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及改制后公司的治理所涉不多。
经济学视角的研究主要包括:季晓南在《既要重视企业管理,也要重视公司治理》(2014)中系统地提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将遇到并须着力破解的六个问题;刘纪鹏在《中国国资改革创新模式探索》(2014)中认为虽国企改革环境已变,但混合所有制改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依然存在;黄淑和在《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2014)中指出此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突出的难点是配套改革迟缓;舒文琼在《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过“四道槛”》(2014)中认为如何借助混合所有制为企业经营注入活力,如何既调动合作伙伴的积极性又使得经营权尽在掌控中,如何避免引入民营资本造成新的“垄断”以及从国家层面建立必要的保障机制,这些都需引起足够的重视;叶檀在《民资参与混合所有制需解决的难题》(2014)中提出混合所有制的难点在于如何保持国有和私有投资者的资产安全与权利平等。
法学视角的研究主要包括:刘俊海在《全民股东权利与国企治理现代化》(2015)中,就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提出了建立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赋予全民股东知情权、落实股权平等原则以推动混合所有制发展、完善诚信问责机制、建立国企高管良性激励机制的建议;吴越在《国企“混改”中的问题与法治追问》(2015)中提出并分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相关问题;蒋大兴在《合宪视角下混合所有制的法律途径》(2015)中认为应从宪法角度理解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律途径,以寻求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妥当方式;冯果、杨梦在《国企二次改革与双层股权结构的运用》(2014)中,提出了在国有资本不具有控股地位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其双层股权结构模式能在国有资本淡出的同时,保有国家对特殊领域内的企业实施必要的控制。(www.daowen.com)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感兴趣的领域是国有企业如何改革以应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协定的挑战。顾敏康、孟琪在《TPP国企条款对我国国企的影响及对策》(2014)中,认为应对以美国为主导的TPP中有意无意地针对中国国企改革的条款,中国只有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才能化解TPP对中国国有企业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综上,虽然有些国内学者对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企应该如何治理,从各自角度进行了研究,但多属于规范性研究,未进一步进行实证性研究,且系统性似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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