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S村第三阶段征地方案

S村第三阶段征地方案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款村委会可以留用30%,其余应全数发放给失地农民。该村的村民反映,S村任何一次征地也没有真正征求过村民的意见,尤其从第二次征地起,村民们对于××区政府、S村委会表达了极大的不满,在村民中间牢骚盛行,一些活动能力比较强的村民酝酿着如何鼓动村民去上访。这次到区政府的上访行动没有任何收获就是缺少领导核心和上访组织的结果。

S村第三阶段征地方案

第三次征地开始于2005年左右,这次征地的性质与前两次有了明显的不同,如果说第一次和第二次征地是为了公共事业需要的话,那么这次征地的主要目的则是进行土地的商品房开发。从征地的规模上讲,第三次征地的规模要远远小于前两次,征地所用土地仅仅为40多亩,但此次征地对于农民的价值和回报却远远超过前两次,由于土地要搞商品房开发,因此土地与市场联系紧密,农民关心的是这次的土地征用能够为自己带来多少收益和回报。

第二次征地之后,S村的行政区划有了一些变动,由过去于洪区陵东乡管辖,现在划归到沈阳市××区管辖,尽管行政区划有了变化,但是S村村民的身份仍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户口依然是农村户口,此时S村村民的身份证上的住址有着一个与众不同的标注方法,上面写着×市×区×街道×村委会……,也就是说上面同时有着城市和农村两种行政区划,显得十分奇怪,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失地农民在土地征用之后,并没有真正地实现城市化,成为真正的城市市民,同时他们又有别于真正的农民,对于他们而言出现了身份的模糊化。

土地的商业开发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S村的土地商业开发只是××区规划中的一小部分。××区进行土地商业开发并不仅限于S村这一个地方,这种开发能够为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的收益,同时也是地方政府官员获得政绩的一个捷径,他们认为只要把农村的土地征用了就是加速城市化的进程,就是促进经济发展。地方政府的官员还一再地说土地征用是合理合法的,每一块土地的征用都是要经过一系列程序的,首先要向上级的土地部门提出申请和报备,经得上级的同意后再告之被征地地区的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如果村民代表大多数同意,由区里发布公告,为土地拍卖进行招标,有开发意向的土地开发商在中标后,为防止土地被荒废,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进行土地开发,否则收回土地开发权。虽有合理的程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并不会严格按照这个程序来实施的,土地的出卖价格在开发商中标之后即确定下来。作为政府方来讲,除了要考查开发商的资质和经济实力外,开发商购买土地的价格越高往往越能得到政府方面的青睐,谁出的价最高土地就卖给谁。村干部向我们透露了一些“内部消息”,S村在这第三次征地中所征用的40多亩土地是以每亩100万左右的价格成交的,这是政府与土地开发商之间达成的价格。而在这次土地征用的过程之中,政府同意给S村土地的补偿是每亩20.01万元,乘上被征用土地的亩数,土地补偿的总额在800万左右,我们可以算一笔账,40亩土地卖给开发商的总价是4000万减去土地补偿的800万,其余的3200万就是地方政府在这次征地过程中获得的收益。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款村委会可以留用30%,其余应全数发放给失地农民。由于S村土地的大部分都被前两次征地以无偿或极其低廉的价格出让出去了,对村民又没有什么补偿,大家觉得本应享受到的土地福利没有享受到,强烈要求第三次征地能够得到更多一些的补偿,以弥补前两次征地的损失。农民们要求把这次土地补偿款村委会提留的部分也全部发给村民,经过S村村民持续不断的上访和抗争,××区政府和S村村委会十分不情愿地同意了村民的要求,他们清楚在历次征地过程中得到了多少,失地农民又失去了多少,理亏心虚,即使不情愿也不得不同意。但是这笔款项如何发放,也就是发放的标准又产生了巨大的争议,因为牵涉到每个村民的实际利益,所以所有人都在盯着区政府和村委会将要出台的补偿款的发放标准。由于大多数村民手中实际已经没有土地,因此补偿款按人头发放较为合理,这也是村民要求和争取的结果。一个人全额拿到补偿款是4.3万元,如果按照一个四口之家的规模计算,那么这个家庭大体上能够得到将近20万元的补偿。1997年以前落户到S村的农民可以得到全额补偿,新出生的小孩也可以享受到全额补偿的待遇;1997年以后落户到S村的以及临时在S村居住的,户口迁出S村的,因为婚丧嫁娶离开S村的不能参与补偿款的分配;因为婚姻关系嫁到或者入赘到S村的新娘和新郎最初规定也是不能参与补偿款的分配的,但后来这个规定有了一些松动,这类人可以按照全额补偿款的30%参与补偿款的分配。只有那些拿到全额补偿款的村民觉得这样的规定比较合理,其余的人都觉得这样的规定不合理,这也是失地农民群体内部矛盾以及失地农民与地方政府群体之间群际矛盾的又一个根源。加上第二次征地后,很多村民对于没有在征地中得到相应的土地补偿,以及村委会答应的吸收村民到某高校南区物业工作和为投资入股的村民分红的承诺没有兑现等因素,促发了S村村民自2000年前后一直持续到现在的不断上访的情况。(www.daowen.com)

该村的村民反映,S村任何一次征地也没有真正征求过村民的意见,尤其从第二次征地起,村民们对于××区政府、S村委会表达了极大的不满,在村民中间牢骚盛行,一些活动能力比较强的村民酝酿着如何鼓动村民去上访。最开始的时候,大家没有个领导核心,就像一盘散沙,比如说,当大伙无组织地到区政府上告时,一些村民指名道姓要见某某领导,这位领导就在区政府的办公大楼,知道村民们是来讨要说法的,故意躲离了自己的办公室,可还是被一位村民发现,这位领导的做法令上访村民十分不满,双方互相指责,口水仗不断升级,甚至到了相互谩骂的地步,村民指责领导在其位不谋其政,这位领导则指责村民素质太差,吵了半天之后这位领导扬长而去,不知去向。这次到区政府的上访行动没有任何收获就是缺少领导核心和上访组织的结果。在这之后,村民们也觉得自己应该有个领头人带着他们去上访,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逐渐地,在上访的村民当中,形成了由六人组成的领导核心,核心A和B是有着一定政治打算的人,都是年富力强的中年人,进入到上访的领导层,一方面是为村民也是为自己尽量争取一些经济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失地农民能够得到与地方政府的一些话语权,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两位是想借助上访村民的力量扳倒当时那一任的村委会领导。因为第二次征地几乎没有给村民任何补偿,再加上当时那届村委会领导没有兑现他们对村民的承诺,村民意见很大,大多数村民认为是××区政府和S村村委会达成了同盟,共同瓜分了在第二次征地过程中的土地收益,再加上很多村民认为当时那届村委会领导班子在村中任期过长,已近20年,80年代中期刚刚成立村委会的时候就是这套领导班子,现在依然是这些人,并且不是村民选举产生的,大多是由当时的上级政府任命的,已经不能代表S村广大村民的利益了,强烈要求改选领导班子,A和B也正是看到了这个可以利用的时机,因此积极参与到领导村民上访的活动中来,失地农民把××区政府和S村村委会作为共同的上访对象告到了市里、省里,甚至是北京,A和B组织大家经过一段时间上访和活动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区政府将原来的村委会领导班子整体撤职,在S村重新组织村民选举大会,组成新的村委会领导班子。在上访村民的拥护下,A和B成为新一届村委会的领导。不得不承认,这两位在组织村民上访和作为新一届村委会领导的头几年确实为大家做了一些实事,但是当他们的地位稳固后,也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敛财,谋取私利,在第三次征地之后,靠着组织上访起家的他们也成为被上访的对象。核心C是村里的富裕户,进入到上访领导层中,一方面自己有着一个好打抱不平的性格,另外C与A和B的私人关系不错,为此全力帮助他们二人,当A和B得到了他们渴望的权力之后,把C排斥在外,不允许他分享刚刚到手的政治权力,这令C大失所望,十分不满,再后来A和B成为被上访对象的时候,C首先成为反对A和B最为积极的人物。因为C的反应和举动过于积极,为此遭到了比较严重的报复和打击,公安局曾经带其回局里询问为何带头闹事,C与公安局的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C指着公安局那些办事员的鼻子质问:“那个土地补偿款是按照国家正常的程序办的吗?你手续拿出来啊,符合这个征地手续吗?村民同意吗?根据什么你征地呀?谁让你们征的啊?谁同意的啊?什么村民大会,啥村干部啊,村干部怎么上来的啊,谁选的啊?”一时间把这些公安局的人问的瞠目结舌,由于公安局并没有适当的理由继续将C扣押,只得将其放回。在公开的场合并没有将C吓住,就采用了一种不光彩的手段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在一个夜里,当C走到村中相对有些僻静的地方时,一群穿着便装的壮汉将他围住,并进行了长时间的殴打,并警告他不要乱说话。据当事人讲,被打之后胳膊和手上四条大筋被打断,身上的皮肉也被打开,鲜血满身都是,当自己昏昏沉沉赶到附近的医院时,医院的大夫都不敢为他治疗。据说,医院的大夫也是受到了威胁,要他们不为C看伤,无奈,C只能打车跑到很远的医院去治疗。事后,C认为是区政府和村委会的人合伙怂恿公安局的人干的,但是自己又没有确凿的证据。当S村的村民知道C的遭遇后都十分气愤,也对其表示了同情,不管怎样说,C更多的是为村民打抱不平才遭受打击的。在我们向村民了解征地相关情况的时候,村民们尤其是参加过上访的村民并不会刻意回避谈这件事,因为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但是让C感到心灰意冷的是,自己挨打的事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他认为地方政府层层袒护才会有这样的结果。在这之后C逐渐淡出了上访的领导圈子,很少再参与上访的事情了。

核心D是最早一届村委会班子里的会计,由于与原班子的某些领导存在一些矛盾,她也积极地参与到上访的行列中来了。因为是原来村委会班子的成员,所以对于村委会内部如何运作,谁有什么短处和一些内幕的事情知道得一清二楚,这也是她成为上访领导核心之一的重要原因。每次上访,这些领导人开会都会把地点秘密地选择在她的家里。为了做到保密,会议都是在深夜进行,窗帘和大门紧闭,在上访的领导核心和组织没有形成之前,几乎所有的上访活动都没有什么成效,而当领导核心形成之后,他们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筹划该如何行动,在去市里和省里那次想要扳倒前一届村委会的上访之前,六位领导深夜在D家开会,商量如何写上访材料,该如何上访,这些材料都是由D来记录的,大家一致认为人多势众,需要联合大量的村民才能产生较好的效果。在那次会议之后,六名领导核心花了将近一周的时间秘密地到村民家中搞串联按手印,争取村民的支持,凡是支持上访的都在一本名册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下了手印。在我们到S村实地调查的时候,D曾让我们看过这本按过村民手印的名册,上面密密麻麻按上了足有几百人名字的手印。这件工作结束以后,上访小组的这六位领导核心挑选了一些胆子较大、能力较强的村民开始到沈阳市和辽宁省的信访办去上访,最后的结果正如前文所讲,××区政府被点名批评并责令其将S村原村委会班子撤销,重新举行村委会领导的选举。S村的农民经过第一阶段的多次上访,终于取得了一些成果。

核心E是年纪很大的长者,在村里德高望重,经验很老到,而且也是村民代表的成员之一,村里人都很尊敬他,他站出来替村民说话是能够得到大家的拥戴的。E对村里历次的上访活动都记录得清清楚楚。据他讲,省政府、省委信访办、沈阳市国土资源局、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他们经常去,甚至进京上访就达12次之多。E虽然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但是做事情是十分理智的,在每次上访之前都要翻看大量法律方面的书籍,做好精心的准备,无论是写上访材料还是与相关政府部门领导谈判,总是能够条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且每句话都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第一阶段上访的主要目的,是要扳倒上一届村委会和争取能够为前两次征地没有任何补偿的问题讨个说法,E和上访小组的其他领导成员详细地罗列了前一届村委会领导不再适合干下去的原因,每次上访都会不厌其烦地提及。虽然并不是每次上访都很顺利,但是,由于他们不断地上访,最后还是部分地达到了他们的目的,可是,关于前两次征地没有任何补偿的问题却始终没能得到解决和支持。第二阶段上访的主要目的,则是要求将第三次土地征用的补偿款全部发放下来,并提高这次土地征用的补偿款发放标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农村的土地征用,土地补偿款村委会可以留用30%,用于村庄公共事业的发展。但是村民们认为,原来村里大部分土地的征用都没有给予补偿,村民的利益损失太大,所以要求把第三次土地征用的补偿款全部发放下来,村委会不应再留用。参考当时土地的实际经济价值和邻近地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标准,S村村民认为,第三次征地的补偿款发放标准仍然偏低,为此,S村的村民又持续地进行了多次上访,而且比第一阶段的上访更加积极,因为这里面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问题。由于第三次征地是从2005年开始的,那么E认为S的第二阶段上访活动也是从这一年开始的。关于第三次土地补偿款的发放问题,E和其他上访人员先找到了××区政府,区长讲话只是说不会亏待村民,具体该怎样做并不对村民讲。村民们认为这只不过是一种搪塞。E作为上访的领导核心之一,参与了与区长和其他区里干部的谈判和对话,当上访的这几位领导核心要求将补偿款全部发放下来和提高补偿标准的时候,区里干部认为这样做是有难度的,而这些干部又不具体解释难度在哪里,而是顾左右而言他,避重就轻,反而把话题转移到S村的土地承包问题上,因为S村大多数村民很早以前就不再耕种土地,而是把自己的土地转借给了那些种粮大户耕种,因此区里的干部们认为S村的土地承包不合理,是村里自己造成了土地承包的混乱局面,造成了土地补偿款的发放难度加大,所以他们认为这次土地征用补偿款该如何发放,发放的标准如何,应由区里研究决定。S村的上访人员对区政府的这次答复并不满意,但在当时的情境下双方也很难再达成更多的共识,上访的人们就陆陆续续地回到了村里。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区里和村委会出台了第三次土地补偿款的发放标准,就是前面提到的按人头分配土地补偿款,最开始的时候全额领取土地补偿款的标准是每人2.5万,S村村民对此十分不满,拒绝接受,而区政府和村委会也不妥协,S村的村民决定再到市里、省里去上访,但是结果并不理想,村民们认为省市的政府部门有意袒护××区政府和S村村委会,因此村民们决定到北京去上访。到我们调查结束为止,S村民到北京的上访累计已达12次,并且都是自费,有的上访者花费还是相当大的,后面我们将要提到的领导核心F,就是全村因为上访花费最多的典型。他们第一次去北京上访,在出发前消息就已经泄漏了出去,区政府鼓动公安局的人和村委会的干部在村子的各个路口拦截,发现有人想要出去的就拦截,后来上访的村民和地方政府的人员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白天走不了就晚上走。E回忆,有一次到北京上访,上访的村民已经都买好了火车票,但还是被拦了回来,区政府连同公安局、村委会的干部在火车站甚至长途汽车站都布置了专人负责盯梢,凡是发现有S村的村民就立即拦截。后来村民被逼无奈,不再集中进京,而是采取分批分期的办法,能走一部分走一部分,而且不再从沈阳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上车,而是转道新民(归沈阳管辖的县级市)坐火车或汽车去北京,当分批的上访人员在北京聚集得差不多了,再集体到北京的相关信访部门上访。据E讲,区政府的人和村委会的干部在得知一部分村民已经到了北京,也随后去了北京,而且带了很多钱。有人透露,每次去,他们动辄用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来摆平由于村民上访造成的影响,据称这些钱也大多是村委会干部拿出来的,即使不知道村委会的财务内情,普通的村民只要粗略地想一想就知道村委会到底有多少钱了。某高校买地的费用就高达几千万,而该校南区物业的收入每年就有800万利润,扣除还给该校的贷款也是十分可观的,而且村中办的集体企业每年也有一定的收入,但是村委会总是抱怨自己没钱,而且还有将近1个亿的债务,然而实际情况与村委会所讲是不相符的。村民们普遍反映大部分村委会干部的富裕程度都不是一般村民所能比的,个个开着高级轿车,在沈阳市内有大房子,甚至有些村委会干部将自己的子女送到国外读书。E讲:“村委会的干部哪来这么多钱,还不是从S村的土地中得来的,没有S村的土地征用,就不会有土地收益;没有土地收益,官员也就无财可敛了。”在进京的队伍里F是最为积极的,他是村里种粮大户的典型代表。一般情况下,S村的种粮大户几乎每家都有几十亩地可种,从那些不愿种地的农民那里转借过来的土地,由于耕种了很长时间,在他们自己心中很自然地认为这些土地就应该归自己所有,但是××区政府和村委会最初定下的补偿标准是每人全额2.5万元,种粮大户除了和普通村民一样觉得这个补偿标准太低之外,还觉得自己不应该是按照人头的标准来领取土地补偿款,因为自己手中的土地多,理应得到更多的补偿。虽然经过了S村村民第二阶段的多次上访尤其是屡次进京上访之后,××区政府和S村村委会同意将每人全额的补偿款由2.5万元提高到4.3万元,并且将第三次征地的补偿款本应留给村委会的部分全额发放下来,这已是不小的成果,但是种粮大户并不认同这种结果,在大多数普通村民领取了补偿款后,他们依然拒绝领取补偿款。据F反映,××区政府和S村村委会要求村民在领取补偿款的同时要签一份土地流转合同,也就是认同原来名义上属于自己的土地现在已经不再归自己所有了,这个合同对于普通的村民来讲较容易接受,因为他们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就已经不再耕种土地了,只要签了这个合同就可以拿到相当可观的一笔补偿款,这样的结果已经是广大村民在多次抗争之后很不容易才争取来的果实了,因此并没有太多抵制。包括F在内的种粮大户们则认为,自己不能与普通村民同等对待,因此拒绝领取补偿款,更不会同意签土地流转合同,他们感觉,一旦自己签了这个合同,就等同于默认自己和其他普通村民一样,等同于自己的土地被白白地抢夺走了。F作为种粮大户,几乎参加了所有的进京上访活动,为此也曾遭受过打击报复,自己为了讨要说法,不惜代价地与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打官司,包括多次上访的费用和打官司的费用,累计起来已有20余万元了,原来的家境还算殷实,现在F家种的地也有很大一部分被征用了,还留有一部分,但是与过去相比,从土地中获取的收益已大大减少,上访、打官司再加上土地收益的减少和未领取土地补偿款,F家的生活变得日益困难起来,原来同去上访的村民不时给他们一些接济,F现在仍然没有停止获取自身更多利益的努力,上访和打官司的活动仍在继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