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S村征地计划第一阶段进展情况

S村征地计划第一阶段进展情况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划给S村的土地大约有4000亩左右,到家庭联产承包政策实施之前这三十年间,该村的土地规模一直比较稳定,国家在该村并没有什么大规模的征地动作。从1985年开始,S村第一次土地征用,征地的单位有铁路部门、公路部门和部队,前后征用土地达到了2500亩左右。

S村征地计划第一阶段进展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划给S村的土地大约有4000亩左右,到家庭联产承包政策实施之前这三十年间,该村的土地规模一直比较稳定,国家在该村并没有什么大规模的征地动作。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S村同样也经历了这样的一场历史过程。S村也像全国其他地区的农村一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到户,按人口分,每人能够分到两亩左右的土地,每户按平均4口人左右计算,可以分到8-10亩土地。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时候,过去的生产大队改称了村委会,生产大队的大队长也改叫了村长。S村的第一任村长带领着村民走上了轰轰烈烈的致富征途。当时农民因为土地较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积极性也变得空前高涨,靠着种地,不少村民改变了过去贫穷的面貌。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时候,粮食价格开始逐渐变得稳定,许多村民认为种地的收入已经没有了更大的上升空间而且又很辛苦,就把属于自己家的土地转借给了少数的几个种粮大户耕种,自己则到城市或是外地打工、做生意。那个时期,在农村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标语:“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农民虽然比过去吃大锅饭的时期得到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利益,但从某种程度上讲,农民的负担还是很重的,农民要在自己的收成中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相当份额的赋税和提留,S村的许多村民认为将自己的土地转借给种粮大户没有什么不好,因为他们心里盘算着将自己的土地转借出去并不是无利可图的。据村里上了年纪的村民反映,在土地转借的最初几年,因转借土地而没有了耕地的村民,每年年底的时候可以到种粮大户那里领取自家的口粮,刚开始时是不花钱领取的,后来要花一些钱,但与市场价相比要低出很多。把土地转借出去的村民认为很划算,而且还可以腾出手来做点其他事情,一举两得。实际上,大多数村民的土地“转借”也是在村委会的组织下进行的,种粮大户也是村委会干部远赴吉林延吉农村请来的种粮经验丰富的几家农户,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土地国家所有的观念还根深蒂固,不走组织程序,农民个人是没有这个胆量将土地对外“转借”的。这里的转借,只是临时性地将土地借给大户耕种,将土地“转借”出去的农民,以及接受“转借”的种粮大户,都不认为这种转借行为会对原来的土地归属性质产生什么改变。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观念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大多数不种地的村民和种粮大户都认为自己对土地拥有“所有权”,但观念的变化似乎并没有在二者之间造成太多的矛盾,因为无论是不种地的村民还是种粮大户,谁多得到点好处也多不到哪去,倒是对地方政府日后的土地征用以及土地补偿等产生了比较复杂的影响。

从1985年开始,S村第一次土地征用,征地的单位有铁路部门、公路部门和部队,前后征用土地达到了2500亩左右。在不长的时间内,多条铁路、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建成并在该村通过,这些交通设施的修建拉近了S村与城市的距离,同时也带动了该地区经济的发展;除了修建交通设施,部队也看中了S村所处的地理位置,并打算在此地设立一个北方森林检疫所,这个检疫所建立到现在也已经有二三十年的时间了,与该村现在的村委会大楼隔街相望。修路和建森林检疫所占用的土地占到了该村土地总数的一半还多,当时中国实行的还是计划经济,刚刚开始向市场经济过渡,国家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便土地承包给了农户个人,但所有权还是国家的,更何况当时该村的大多数村民已经把土地转借给了种粮大户,因此,他们在没有遇到太多阻碍的情况下,就占用了S村的大片土地。时过境迁,现在很多村民都显得十分的沮丧和后悔,他们抱怨当初白白把土地交给了“国家”,如果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每亩土地怎么也能补偿几十万块,当初谁也想不到几十年后事情会有如此巨大的变化。他们认为如果在80年代中期的时候,不修路、不建检疫所就不会占用那么多的土地,哪怕是少占用点土地,留存到现在将会给他们带来相当可观的收益。

第一次土地征用毕竟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征用土地在任何时代也都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牵涉到各方主体,包括土地征用单位、地方政府、村委会、农民等等,而在S村的第一次征地,唱主角的实际上只有土地征用单位和地方政府,本应是主角的农民却成为配角。只要是土地征用单位有了征地意向获得了地方政府的同意,那么村民就应该理解、配合。在当年那个时代,整个社会普遍养成了一种个人服从集体、国家,下级服从上级的习惯,加上中国的土地制度规定了土地的国家所有性质,因此,在S村的第一次土地征用时,征用单位并没有遇到太多阻碍和麻烦,只是偶尔会有个别的村民发些牢骚和抱怨,表达自己的不满。计划经济时代,行政指令高于一切,土地使用的审批是要经过一系列的行政程序的,从省土地局到市、区(县乡)的相关部门都要参与进来。一般而言,只要最高一级的部门批准,下面的各级只需按照指示执行就可以了,到了最后,只需跟村委会打声招呼,告诉他们有征地这么一个事情,积极配合也就是了。可以说,在那个时期,土地的征用大多数情况下是行政命令式的,这期间并不会太多的考虑农民的意见。具体的运作是这样的,直接执行征地任务的是县区一级政府,他们接到上级政府的指令就开始了具体的征地操作,因为第一次征地是在1985年,而新中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产生于1986年,当时的征地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和约束,对于如何征地,如何补偿更是无法可依,一切都要按照上级的指令办事,只能听从和执行。(www.daowen.com)

尽管那个时候征地的补偿款不像现在动辄每亩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方政府当时因征地也确实划拨了一笔补偿款项,只有几十万元,但不是用来补偿村民的,而是留给了村委会作为日常运作的资金。村委会的干部当时还算廉洁,贪污的现象较少,还拿出这笔款项的一部分用在了村庄建设上。这些村内的建设项目包括打井,给村庄引电,建立村办工厂、小学,维护村内道路等等。不少村民也承认,当初村委会是花了不少钱给村子办了一些事情,也带来了比较大的便利,比如说村办小学的建立,使得本村的孩子足不出户就可以接受基本教育了,不用把孩子送到很远的地方去读书,离家近比较安全,家长也就放心了。村民现在闲聊,谈起过去常常感慨,觉得过去的村干部比较老实,也比较有责任心,还能为大伙办点实事。最初村里办工厂的时候,包括家具厂、机械零件加工厂、食品厂等等,每年都会有些效益,有了效益之后村民也会分得一部分,大家还是比较满意的。村子里剩下的不到2000亩的耕地,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水田,用水量很大,应种粮户的要求,村委会在田地里打了一些水井,极大地方便了种粮户的土地耕种。而据老村长的讲述,当时开凿的那些水井总的花销在五六万元左右,按照现在的购买力水平,也能相当于几百万了。老村长还向我们回忆起了当年带领村委会成员到吉林寻找种粮大户和打井种地的经过。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很多村民不愿种地的时候,村长带领村委会成员到吉林延边找来了很多朝鲜族农民,向他们许诺,如果愿意到S村来种地,会给他们许多优惠待遇,村里的土地优先承包给他们,就这样,许多朝鲜族农民举家搬迁到了S村,结果不但补充了劳动力,也带来朝鲜族所特有的农耕技术,带动了S村种植产业的发展,他们也成为第一次征地后S村种粮大户的主力。实际上每年到了水稻种植的季节,村长和村委会的成员都不会闲着,帮着协调往地里放水以方便农户插秧,到了一定时候还要修筑临时性的排水沟渠以便利排水,而到了收获季节又要协调人力进行收割,种粮户们很感谢村干部所做的工作。那些把土地转借出去的农民,有相当一部分开始追逐那个持续了10年有余的下海大潮,现在在学术界有人把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到90年代中期这10年定义为下海经商的黄金年代。那个时期下海经商需要一定的魄力。人们的思维定式,以及几千年来的轻商思想,使得人们很难做出下海的决定,但S村的一些人开始了自己的闯荡,有些人经过自己的打拼取得了一些成就,甚至举家迁移出了农村,走进了城市。有人说那10年是最容易赚到钱的年代。经商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人,大部分人都是消费者,城市里的人大多数舍不得公家的铁饭碗,不会去经商。在农村,大多数农民也都守着土地不愿意离开故土,卖的少买的多自然生意就好做,赚钱就容易。S村的许多农民出去经商有着自己特殊的背景,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他们很早就已经不种地了,而且赶上了那个下海的黄金时期。当然,也有一部分农民留在农村过着悠闲的生活压力不是很大,每年可以到种粮大户那里领口粮,余下的时间就聚在一起打打牌,打打麻将。从第一次征地到1998年第二次征地这10多年间,S村的村民大体上就是这样一种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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