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常住人口是指在城市中居住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不管是否拥有城市户籍,只要经常居住在本地,包括常住该地而临时外出的人口都属于城市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看做是城市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是国际上进行人口普查时常用的统计口径之一。常住人口概念可适用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评估国民经济生产能力、评价居民福利水平等重大基础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计算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均收入增长水平等。
常住人口的统计方法:第一,按照实际的常住人口进行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最为准确,但花费的时间长,工作量大,所需经费多。第二,利用相关部门的人口变动资料进行测算。当年的人口基数加上流入人口减去流出人口就是当年的常住人口,此方法较为省时省力,所需经费较少,但是数据存在的误差较大。此方法需要公安部门、劳动就业部门、计生部门等方面提供数据来完成测算。第三,抽样调查方法,即以人口普查时的常住人口数为基础,每年进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取得常住人口发展速度或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比例,进而计算报告期的常住人口数。此方法所需经费及误差较前两种而言均处于中间水平。(www.daowen.com)
对市民、市民化、城市常住人口的概念进行澄清,主要是想表明这些概念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市民是市民化的重要主体,也是市民化要实现的身份转换的对象,市民也是城市常住人口的最基本组成部分。但同时,我们需要清晰地认识到城市化过程中的市民化是一个异常复杂的过程,市民也并非是市民化的唯一主体,城市常住人口也并非仅仅局限于市民群体,还包括常住城市但并不拥有城市户籍的人群,三个概念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但三者又都是研究城市化问题必须触及的概念,因此,在此处给予介绍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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