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府绩效与公信力:深度探究

政府绩效与公信力:深度探究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绩效又直接决定政府公信力的高低,因此,提高政府的工作绩效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之一。政府与公民的沟通包括两个环节,即公民的参与和政府的回应,二者缺一不可。

政府绩效与公信力:深度探究

政府公信力的高低直接影响政府的权威和影响力,也直接影响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创新标的顺利实现。政府绩效又直接决定政府公信力的高低,因此,提高政府的工作绩效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客观而论,我国在努力构建科学、高效政府绩效体系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的瓶颈,这些瓶颈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25]:首先,政府角色定位不清导致政府合法性绩效缺失。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已经建立了20多年的时间,也经历了多次行政体制改革,但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全能主义管制型政府至今仍然还保留着一定的影响,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政府角色定位不清,未能完全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在政府无所不管的情况下,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没有很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职能。第二,政府不良行政导致政府权力运行绩效不高。当前,我国还未建立和实施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没有相应的健全的责任机制,政府还拥有比较大的权力使得公务人员得以滥用权力。责任机制的不健全则助长了这种权力的滥用,甚至造成权力滥用人员可以免受该有的责任追究,反过来这又加剧了行政权力的滥用,致使权力滥用陷入恶性循环。第三,政府与公民沟通不畅导致政府与公民互动绩效偏低。政府与公民的沟通包括两个环节,即公民的参与和政府的回应,二者缺一不可。但当前我国存在着政府与公民沟通不畅的现实表现,一方面政府不能及时地从公众那里获得准确信息,了解公众需求;另一方面政府未能及时针对公众需求做出回应,未能有效地满足公众需求,这将损害两者之间相互信任和相互支持的关系,进而影响到政府公信力的提升。第四,政府“阳光行政”不到位导致政府管理透明度绩效不高。政府工作人员并没有形成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也没有依法主动维护公民的知情权,而在现代民主法制社会中,公民的知情权是一项基本权力,这不仅是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也是维护其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但是,当前许多政府却把其掌握的信息当成一种权力,信息的公开比较随意,该公开的信息隐瞒,不该公开的却为了局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公开,而没有把向公众提供权威性信息和指导性政策当成一项责任和义务。同样,政府行为缺乏公开性,透明度差,暗箱操作使行政神秘化,这些都导致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严重弱化了政府公信力。

面对上述瓶颈,重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提高政府绩效,进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第一,以正确的绩效导向引导政府公信力建设。突出人本导向,坚持执政为民;明确科学导向,坚持科学执政。第二,以有效的绩效评估制度供给规范政府公信力建设。建立多重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包括上级评估与下级自我评估、党委和人大评估、专家评估、社会舆论评估以及公众个人评估的完整评估体系;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律法规;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审计制度。第三,以严密的绩效考核措施保障政府公信力建设。制定全面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加强绩效考核沟通,重视运用考核结果;采用灵活有效的绩效考核方法,以采用在跨国企业中十分流行的360度考核方法,包括上级领导的评估、同事的评估、公务员的自身评估,还包括社会公众的评估,实现官方评估与民间评估的双重考核制度。(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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