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股票是指年初确定一个合理的绩效目标和一个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努力后实现了该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购买股票后授予。
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激励对象在以后的若干年内经业绩考核通过后可以获准兑现规定比例的业绩股票;激励对象未能通过业绩考核或出现有损公司的行为、非正常离职等情况时,其未兑现部分的业绩股票将予以取消。
业绩股票激励模式比较规范,可以将激励对象的绩效与报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可以执行,适合于绩效稳定并持续增长、现金流充裕的企业。在股票期权的应用受到较大限制的情况下,也适用于高科技公司,但激励效果可能受影响,或者在激励效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激励成本相对较高。
例如,泰达股份199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并正式推出了《激励机制实施细则》。根据该实施细则,泰达股份将在每年度财务报告公布后,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有关人员实施奖罚。当考核合格时,公司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2%作为对公司董事会成员、高层管理人员及有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的激励基金,基金只能用于为激励对象购买泰达股份的流通股并做相应冻结;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受罚人员在6个月之内以现金清偿处罚资金。奖惩由公司监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组成的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
下面进一步归纳不同股权激励方式的特点:
①股票期权。适用的企业类型是处于成长初期或扩张期的企业,如网络、高科技等风险较高的公司。其特点是单一的买入期权,是未来收益的权利,不可转让交易,风险较高。
②限制性股票。适用的企业类型是成熟型企业或者对资金投入要求不是非常高的企业。其特点是现实持有的、归属受到限制的收益,有绩效条件、禁售期限、限制期限。
③股票增值权。适用的企业类型是现金流充裕发展稳定的境外上市公司。其特点是行权期一般超过激励对象任期,有助于约束激励对象短期行为。(www.daowen.com)
④虚拟股票。适用的企业类型是非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特点是本质上是将奖金延期支付,激励对象总是可以在公司效益好时获得分红。
⑤业绩股票。适用的企业类型是绩效稳定并持续增长、现金流充裕的企业,在股票期权的应用受到较大限制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于高科技公司。其特点是激励对象在以后的若干年内经业绩考核通过后可以获准兑现规定比例的业绩股票,否则未兑现部分的业绩股票将予以取消。
【要点提示】
需要注意的是,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适用于采用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方式,虚拟股票和股票增值权适用于采用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方式。
而对于业绩股票,个人认为需视具体的行权方式来确定,根据定义业绩股票可以通过一定数量股票或提取奖励基金购买股票后授予,因此若根据是否实现绩效支付一定数量股票,则为权益结算;若提取奖励基金的模式回购不既定数量的股票,应属于现金结算。
有三点可以支持将业绩股票纳入现金结算。一是业绩股票适合于绩效稳定并持续增长、现金流充裕的企业。二是《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明确提道:“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例如授予虚拟股票或业绩股票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负债”。三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的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区分流程图来解释,图8-1是会计准则原图。
图8-1 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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