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兴仁市财政局多措并举,着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明确管理主体
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占用使用、财政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总体思路,通过制定各项制度,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监督管理层次,实现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实行数字管理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通过财政专网纳入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初步建立了全市资产数据库,夯实了资产管理的基础数据,并对资产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已纳入资产信息化系统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97个,实际上报单位297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09个、二级预算单位188个;编制人数12165人,较上年度增加360人,年末实有人数10746人。
(三)健全管理制度(www.daowen.com)
围绕“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管理目标,出台了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管理等制度和办法,制定了本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核实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同时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制度管理体系。
(四)强化源头控制
要求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管理的有机结合,严把资产购置的入口关,将新增资产购置全部纳入部门支出预算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政府采购的计划性。
(五)规范资产处置
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及时处置长期积压的待报废资产,避免形成新的资产损失。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对处置完毕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核销,确保账实相符。同时,注重加强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外借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及时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形成“账外账”和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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