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分类
对于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防止资产流失,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存在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部分;按其运用动态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大类;按其运用方向分为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两大类。
1.经营性资产
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业务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能直接为国家创造财富,具有增值性的特征。
2.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过程和创造物质财富,但能产生重要的社会效益。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构成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按表现形式来划分,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库存材料等。现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而保留的少量备用金。各种存款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国家银行的各项存款,包括预算资金存款、应缴预算收入、预算外收入、专用基金、专项基金、事业周转金和其他资金存款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的暂付款、合同预付款、借出款等。库存材料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购入进库并陆续耗用的物资材料,包括专用材料、燃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2.固定资产(www.daowen.com)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这一概念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有明确的单位价值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二是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三是原有的物质形态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不变。
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能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著作权,亦称“版权”,是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以外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4.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向所属经营单位或创办的经济实体投资,与其他企业单位联合经营、入股、合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按规定报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以实物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应当记入相关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能进行长期投资。一般意义上的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1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单位进行长期投资的目的,不仅在于获取投资收益,还在于保障本单位持久的原材料供应或产品销路,或增加附属企业的备用资金、积累具有特定用途的大笔基金,并准备长期持有。长期投资通常都不准备在短期内转让出去,作为调剂资金余缺的手段,也不仅仅在于获取投资收益,而是借助于投资的长期持有,以影响乃至控制受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保障本单位长期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商办实体,不准进行投资经营,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也就不应该存在长期投资的情况。
5.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上述各类资产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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