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共性和个性特点

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共性和个性特点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业单位持有国有资产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包括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诸如安全、公平、健康等。这类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决定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提供的服务必然是面向全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公共性质。因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能以保值增值为目标。

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共性和个性特点

(一)共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既有其固有的、本质的特征,也有区别于其他企业资产的特殊性。

1.公共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事业单位履行公共职能,发展公共事业,推动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事业单位持有国有资产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包括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诸如安全、公平、健康等。这类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决定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提供的服务必然是面向全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公共性质。

2.非营利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非经营性决定了它们的首要目的是要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满足公共需求,以社会公平为目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不是资产的经济收益最大化。因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能以保值增值为目标。

3.来源于公共财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非营利性决定了无法从市场上吸引私人资源,只能靠公共财政保证必要的投入,民间捐赠、事业收费等只能作为资金的补充来源。

4.占用无偿

由于资产的非营利性,用于公共事业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属于一种消耗性的资产,其使用成本不能或不能完全从市场上得到补偿,其占用也不能要求支付资产占用费用。它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生产提供适当的环境和必要的公共服务,而自身不参与价值的创造。其价值必然会随着占用单位的使用而减少,是一个消耗过程,因此,必须建立良性的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和公共投入补偿机制[2]。(www.daowen.com)

(二)个性

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及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相比,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性质复杂

由于事业单位性质、功能、职能的多样化,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也呈现出复杂的性质。有些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纯公共产品,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其资产具有纯公益性,有的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准公共产品,为社会生产与生活提供公共服务,其资产具有准公益性,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将部分闲置资产用于创办附属企业,或者用于出借、出租、经营,并且,随着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很多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正在发生变化,实际上已经转化为经营性质,并且与单位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交织在一起,难以分辨,这些都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增加了难度。

2.资产量多面广

当前我国的事业单位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划分为教育、科研、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社会福利等十二大类、二十多个种类,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跨越了各行各业,服务范围和对象非常广泛,整个体系庞大且呈现一定的复杂性,因此,事业单位占用的资产在数量种类上相对于其他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而言必然也会要更加庞大和复杂。同时,不同的事业单位具有特定的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决定了事业单位的资产具有较强的行业性和技术性。

3.资产形成渠道复杂多样

事业单位资产有多种不同的形成渠道,主要包括:行政拨款、事业收费、社会捐赠、资产运营收入、民间资本投入等,资金的来源包括国家、社会以及私人资本。资金来源及渠道复杂化,使事业单位的资产产权管理、资产日常管理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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