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可以理解为“在一个既定范围内维系秩序运转的所有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组织形态和治理机制,以及它们之间的互动过程”[11]。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应定位于“‘法治化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利益整合型公民社会’三位一体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12]。从公共部门角度来说,就是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需要,正确处理好公共部门内部管理与外部调控的关系,实现公共部门、市场主体和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
财政再分配,从宏观角度就是收与支,具体表现为预算安排、体制调整、转移支付、政府购买、税收与公债、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投融资、支出管理等各个方面,应该理解为公共财政对整个社会资源进行调控和再配置过程的总和。财政的这种再分配作用,不但可以为公共部门提供履职保障,而且可以直接发挥对私人部门及公民社会的外部调控和牵引作用,是国家治理进程中联系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的重要纽带。从功能作用看,财政再分配有能力也有资格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工具。
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国家治理的内容是什么、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进行治理,转型中遗留的问题如何消化,新出现的问题怎样解决等,都需要公共部门去探索处理。但这种部门探索的背后,则反映着公共财政资金的流向,属于财政再分配的范畴。比如,现存的社会管理机构组织如何进行清理整顿,新型社会组织如何去引导和扶持,社会公共服务如何在市场上进行购买,公众利益诉求如何表达,社会矛盾如何预警和及时处置等,这些工作虽然都是部门工作,但都需要财政在基本理财思想、政策工具调适、事权责任界定、支出管理方法,以及资金调度、资产管理、部门协调、应急保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创新。因此,从现实形势来看,财政再分配也必然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工具。(www.daowen.com)
上述背景和形势,内在规定着财政再分配改革的方向、目标和基本任务,是理解和把握所有财政工作的现实基础和逻辑前提。楼继伟(2015)指出,“中国财政是大国财政,加强对重大问题及政策研究,是财政当前和今后面临的艰巨任务所要求的”[13],从这一角度来说,三重转轨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好体现了大国财政运行的大背景和大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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