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通过双变量和多变量协整分析方法,对1978年至2006年二元税制和城乡收入差距变动的相关性进行了重点考察。实证结果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分隔的二元税制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条件下,城乡居民负担率及其分解变量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演化。其具体作用规律如下:
(1)农村居民负担率上升是引致城乡收入差距变动的主导因素,其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城市居民负担率上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抑制作用,因而导致了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因此,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际上同偏向于城市发展的二元经济体制及由此形成的税收制度取向有一定的关系,这是在宏观层面必须认清的一个基本事实。
(2)农业正税对城乡收入差距具有一定影响但程度有限,农业正税之外的其他负担是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主导因素。但需要重点明确的是,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积极作用不容否定,应当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充分肯定农村税制改革的这一重要成果。(www.daowen.com)
(3)农业税及税外负担对城乡收入差距也具有一定影响但同样程度有限,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主导因素是包含利息税和间接税在内的非农税负,但取消农业税及各种涉农收费的积极作用不容否定。下一步的工作,应当加强对农民税收负担的监管。
(4)农民承担的直接税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有限,农民的间接税负担是改革开放以来引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主导因素。直接税征管简便、税负明确,但间接税税负情况较为复杂,且在现行税种设计上很容易转嫁给农村居民,在进一步优化税制设计的基础上减轻农民间接税税负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基本改革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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