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义农税负担率、非农税负担率与城乡收入差距分析

广义农税负担率、非农税负担率与城乡收入差距分析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式5.3.8反映出,当对农村居民负担率进一步分解为农税负担率和非农税负担率两个指标后,城乡收入差距的长期变化趋势可以由这两个分解变量和城市居民负担率指标进行表示。结果显示,在长期内,误差修正模型中农税负担率、非农税负担率和城市居民负担率回归系数在5% 的检验水平上具有显著性;非均衡误差项系数的符号为负,调整方向符合误差修正机制。

广义农税负担率、非农税负担率与城乡收入差距分析

5.3.2节从农业正税视角考察了农税负担率和非农税负担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实证分析表明,取消农业正税对抑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上文仅仅考察了预算内农业税取消的情况,不足以全面真实反映农民负担的变化。实际上,全面取消农业税不仅取消了农民承担的预算内农业正税,各种搭车收取的税外负担也随之消除。这就表明,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质上是取消了包括农业正税和税外负担在内的一切涉农税费,这种改革的力度是非常大的。为了考察全面取消农业税费负担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本书接下来从广义农业税费角度对农民农税负担率及非农税负担率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进行验证,以便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税费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程度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从而为进一步推进我国城乡税制改革指明方向。

5.3.3.1 计量分析假设及相关数据说明

本节拟建立如下计量方程进行分析:

其中,方程中所有变量的设定与式5.3.4中的相关设定相同;但lngrt3和lngrt4在本节中的含义和计算方法有所不同,主要是两者从广义角度考虑并计算农业税和非农税,并假定βt1和βt2取值仍然为负。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关数据直接取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其余变量的取值系间接估算而成,其主要数据来源为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财政年鉴,也有部分数据来源自中经网数据库综合年度库。在计算过程中,由于取值小于1的变量,本书取对数之前乘了100,回归时该影响进入残差项。

5.3.3.2 变量的平稳性分析

本书在此仍然使用单位根检验法检验lngrt3和lngrt4的平稳性问题,其检验结果由表5.3.7具体所示。根据该表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采取何种检验方式,也无论是在10%、5%抑或1%的显著性水平下,lngrt1、lngrt2单位根检验值均小于各自的临界值,这表明上述变量都含有单位根,是非平稳变量。而对上述变量进行一阶差分之后,各差分变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单位根检验值均小于各自的临界值。上述检验结果表明,各对数变量是非平稳变量,而对其一阶差分则可以变成平稳变量,各变量都是一阶单整过程。因此,为避免虚假回归,对于原对数变量不宜直接进行最小二乘估计,需要进一步进行协整检验。

表5.3.7 lngrt1和lngrt2单位根检验结果

资料来源:根据附表1和附表3中的相关数据测算而成。
注:C和T表示带有常数项和趋势项,L表示所采用的滞后阶数。

5.3.3.3 变量的协整性检验

本书采用Johansen系统分析法得到的变量协整检验结果如表5.3.8所示。

表5.3.8 城乡收入差距、农民负担率与城市居民负担率协整性检验结果

资料来源:根据附表1和附表3相关数据测算而成。
注:**表示在1%的检验水平下显著,*表示在5%的检验水平下显著。

根据表5.3.8所示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变量之间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式。根据该检验结果,我们可以认为变量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的均衡关系,因此可以从农村居民农税负担率、非农税负担率和城市居民负担率的长期演变趋势来考察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动情况。

采用Johansen系统分析法可以得到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为:(www.daowen.com)

其中,括号内数据为各变量回归系数显著性水平,方程的总体评价指标为:img,Log likelihood=130.75,回归结果表明方程总体拟合优度较高。

式5.3.8反映出,当对农村居民负担率进一步分解为农税负担率和非农税负担率两个指标后,城乡收入差距的长期变化趋势可以由这两个分解变量和城市居民负担率指标进行表示。在5% 的检验水平下,变量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的均衡关系。其中城市居民负担率每变动一个单位,城乡收入差距就会向相反方向变动0.3644个单位;农村居民农税负担率每变动一个单位,城乡收入差距就会同向变动0.1745个单位,农村居民非农税负担率每变动一个单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会向相同方向变动0.2852个单位。也就是说,当城市居民负担率上升时,城市居民收入相对减少,城乡收入差距相对缩小;当农村居民负担率各分解变量上升时,农村居民收入相对减少,此时城乡收入差距呈现出相对扩大的趋势。

经过反复测算,可以得到变量间向量误差修正模型为:

其中,R2=0.7364,img,F=5.9378,Log likelihood=53.027。

在式5.3.9中,括号内数据为变量回归系数所能通过的显著性检验水平。结果显示,在长期内,误差修正模型中农税负担率、非农税负担率和城市居民负担率回归系数在5% 的检验水平上具有显著性;非均衡误差项系数的符号为负,调整方向符合误差修正机制。模型中非均衡误差的系数为-0.503,这意味着,上一年的非均衡误差将以50.3%的比率,对当年的ΔlnGGL做出反向修正。这个修正力度是非常大的,只要短期波动偏离了长期均衡的路径,误差修正机制就会自发纠正这种偏离。

式5.3.9显示,短期内,农税负担率回归系数在10%的检验水平具有显著性,而其余变量的回归系数则不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在短期内,上一年lngrt3每变动一个单位,则本年的lnGGL增量将会反向变动0.027个单位,上两年lngrt3每变动一个单位,则本年的lnGGL增量将随之反向变动0.066个单位;城乡收入差距增量、农民非农税负担率增量以及城市居民负担率增量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不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这种情况表明,在短期内,农民农业税费负担率的变化可以引起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化,因此在短期内取消农业税费可以收到一定的成效,但是从长期看,取消农业税费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要高度重视农业税费之外的农民负担问题。

5.3.3.4 变量的格兰杰因果检验

本书的格兰杰因果检验,主要考察lngct、lngrt3、lngrt4、lnGGL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经过对滞后一阶至滞后五阶的变量反复进行检验,其结果均显示lngct、lngrt3、lngrt4是lnGGL的格兰杰原因,而lnGGL不是lngct、lngrt3、lngrt4的格兰杰原因。对滞后六阶至滞后八阶的情况进行检验,可以发现lngct、lngrt4是lnGGL的格兰杰原因,而lngrt3不是lnGGL的格兰杰原因,lnGGL也不是lngct、lngrt3、lngrt4的格兰杰原因。总体上来看,利用城市居民负担率、农村居民非农税负担率可以解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长期变动趋势,农村居民农税负担率虽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情况,但是该变量的影响从长期看并不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对该变量进行一阶差分然后再进行最小二乘回归的结果也同样证明农村居民农税负担率的影响不具有显著性。

5.3.3.5 城乡居民负担率分解变量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总体作用程度分析

表5.3.9反映了广义税费角度农民负担率分解变量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程度。由该表可以看出,自1978年至2006年,城市居民负担率上升了5.71倍,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程度调整为-2.101,这表明城市居民负担率增加对抑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广义视角的农村居民农税负担率上升了0.6324倍,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程度为0.1104,这表明农税负担率的增加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但影响程度不大。农村居民非农税负担率上升了19.333倍,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程度为6.514,这表明非农税负担率的增加迅速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此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包括农业正税和税外负担在内的农民税费负担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同样不具有根本性的决定作用,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农民的非农税负担,包括利息税和各种流转税转嫁额等。但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全面取消农业税费对城乡差距的缩小必将起到一种积极的作用。由于农业正税不再征收,要发挥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积极作用,对农民负担实施监管并防止农民税外收费负担反弹是非常必要的。

表5.3.9 城乡居民负担率分解变量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总体影响

资料来源:根据附表1和附表3相关数据测算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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