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阶段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界定经济发展阶段,有利于客观准确地把握中国的经济发展现实。按照陈宗胜(2005)的分析,从经济增长速度、人均收入水平、产业结构变动、就业比重、消费结构以及其他相关指标看,中国经济发展“可能已进入中下收入阶段,或者至少是处在从低收入阶段向中等收入阶段的过渡时期,处在起飞的过程中。”[1]
起飞阶段是人均GNP为460~1800美元的平均范围(罗斯托,1960)。国际经验表明,进入这个阶段以后,人们的消费结构开始升级,随之必然会带来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加速,一国经济也会相应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趋势。同时,这也是农民利益受侵蚀比较明显的时期。受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影响,社会经济结构必然会加速调整,由此带动资源分配在社会不同利益群体间的调整和变化,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必然处于日益边缘化的地位。如果这种状况长期内无法解决,则势必会强化农民的群体抗争意识,从而涉农群体事件的发生也就不可避免。
实证分析表明,在进入经济起飞阶段之后,中国也进入了社会矛盾的多发期(胡联合、胡鞍钢、王磊,2006)。在这一时期,涉农群体性事件日益突出,逐渐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资料显示,我国群体性事件自2000年的一万起增至2004年的七万起;2004年前十个月,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共有1955个县发生过未经核准的100人以上的游行集会活动事件,其中农村每天群体事件发生数为90~160件;而2006年1月至9月,全国有38.5万人次农民参与群体性事件,居各类参与人员之首。[2]除游行集会等群体事件之外,农民群体上访也反映出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涉农利益摩擦。数据显示,自2001年至2004年,农民群体上访每年增幅都达到17%。[3]上述情况均表明,经济起飞阶段的中国,涉农群体事件现实上已经构成了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不及时化解的话,将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www.daowen.com)
涉农群体事件的多发,在经济过渡到起飞阶段的大背景下,归根结底其实是农民的利益问题。如何深入认识这一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且清晰把握其未来基本发展动向,是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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