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后,如果实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会出现两种情况:实存数大于账存数,称为盘盈;实存数小于账存数,称为盘亏。当实存数与账存数一致,但实存的财产物资有质量问题,不能按正常的财产物资使用,称为毁损。不论是盘盈、盘亏还是毁损,都需要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账存数,以保证账实相符。盘盈、盘亏和毁损都说明企业在经营管理和财产物资保管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一旦发现账存数与实存数不一致,应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明确经济责任,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按规定的程序上报,经批准后,对差异进行处理。
1.分析差异,查明原因,确定处理办法
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各种盘盈、盘亏,在核实盘盈、盘亏的数额后,必须经过调查研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由清查小组提出处理建议。对于定额内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亏,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责任事故引起的盘亏和毁损,必须查清原因,并按制度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对于贪污盗窃案件,应会同有关部门或报请有关单位处理;对于自然灾害等引起的财产物资损失,如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还应及时报保险公司理赔。
2.积极处理各种积压物资,清理债权债务
通过财产清查发现的呆滞、积压、未充分利用和不需用的物资,应查明原因,分别进行处理。对于盲目采购或产品结构调整而造成的物资积压,应积极组织销售;对于长期拖欠以及存在争议的往来款项应指定专人负责清理。(www.daowen.com)
3.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财产管理制度
对财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应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利于财产物资的有效利用,并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4.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为了做到账实相符,对财产清查中所发现的各种物资盘盈、盘亏和毁损,都应在账簿上予以反映,并及时调整账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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